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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内多起“老鼠仓”交易被处罚

2025年11月17日 04:06
来源: 经济参考报
编辑:东方财富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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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日前,黑龙江证监局披露了一则券商投资部原总经理“老鼠仓”交易被罚案例。尽管相关交易未产生非法所得,但当事人仍因利用未公开信息进行交易、违规买卖股票等行为,被处以470万元罚款。除此之外,年内还有重庆证监局、吉林证监局、安徽证监局、上海证监局等多地证监局开出了“老鼠仓”交易相关罚单。监管部门对“老鼠仓”等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正在不断加强。

  “老鼠仓”未盈利仍被处罚

  黑龙江证监局近日公布的一则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时任某券商证券投资部总经理汤某明,因利用未公开信息进行交易、违规买卖股票等行为,被处以470万元罚款。

  根据行政处罚决定书,汤某明在2022年11月15日至2024年1月29日期间,先后在某证券公司证券投资部实际履职并担任总经理,凭借职务便利知悉公司自营账户股票投资交易、持仓情况等未公开信息。随后,汤某明实施了包括控制使用“邢某”“罗某英”“胡某娟”国泰海通账户进行趋同交易,利用未公开信息明示、暗示他人从事相关交易,作为证券公司从业人员违法买卖股票等多项违规行为。

  具体来看,在2022年11月15日至2024年1月29日期间,汤某明控制使用“邢某”“罗某英”“胡某娟”三个账户,在沪深两市累计趋同买入中国卫星保利发展金地集团中信证券等多只股票,趋同买入金额合计达55134.9万元,占其总体买入金额的77.54%,累计无违法所得。

  同时,2022年11月15日至2024年1月29日期间,汤某明利用因职务便利获取的未公开信息,明示、暗示邢某、谢某从事相关交易活动,两人控制的多个账户累计趋同买入金额分别为9771.34万元和11385.75万元,累计均无违法所得。

  此外,2022年11月15日至2024年1月29日期间,汤某明作为证券公司从业人员,还控制使用“邢某”国泰海通账户、“罗某英”国泰海通账户、“胡某娟”国泰海通账户在沪深两市累计买入股票金额(剔除趋同交易部分后)共计14010.95万元,无违法所得。

  值得注意的是,尽管汤某明本人及被暗示者的相关交易均未产生违法所得,但黑龙江证监局依据相关规定,对汤某明作出了分项处罚:对违法买卖股票行为罚款20万元,对利用未公开信息自行交易及暗示他人交易行为分别罚款250万元和200万元,合计罚款470万元。

  加大违法行为打击力度

  今年以来,监管部门已查处多起券商、基金从业人员“老鼠仓”案件,涉事人员覆盖公司高管、技术骨干等多个关键岗位。

  今年1月,因其存在利用未公开信息交易、暗示他人交易及违规买卖股票等行为,重庆证监局对湘财证券原总裁、高级顾问孙永祥作出处罚。根据行政处罚决定书,2020年3月1日至2023年8月19日期间,孙永祥控制余某婷东方证券账户和孙某韬湘财证券账户,从事与未公开信息相关的证券交易活动;同期,孙永祥明示、暗示傅某东、朱某尧利用未公开信息交易。此外,作为证券从业人员,孙永祥还借用余某婷东方证券账户和孙某韬湘财证券账户买卖股票,扣除利用未公开信息交易股票部分,交易金额11669.52万元,盈利721.29万元。

  为此,重庆证监局决定,对孙永祥作为证券从业人员违规买卖股票的违法行为,责令依法处理其非法持有的股票,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以罚款。对孙永祥利用未公开信息交易的违法行为,以及明示、暗示他人利用未公开信息交易的违法行为,均处以200万元罚款,合计没收违法所得721.29万元,并处1121万元罚款。

  今年5月,吉林证监局对华泰证券原分管投研系统建设负责人邵某发出了行政处罚决定书。内容显示,2023年1月6日至11月10日期间,邵某通过X系统获取自营账户持仓股票名称、股票数量等未公开信息,控制“杨某”账户与华泰证券自营账户趋同交易58只股票,买入金额3153.38万元,盈利19.39万元;此外,作为证券从业人员,邵某在2010年1月至2024年4月期间违规炒股14年,累计买入3.47亿元,亏损262.61万元。

  处理结果显示,吉林证监局对邵某利用未公开信息交易的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19.39万元并处罚款,合计罚没107.57万元;对其作为证券从业人员违规买卖股票的违法行为也处以罚款。

  同月,安徽证监局对中信证券信息技术中心高级经理李海鹏作出处罚。根据行政处罚决定书,2018年12月起,李海鹏通过CRM系统获取未公开信息,2019年11月至2023年2月期间,控制妻子及妻子姊妹账户组,与高某睿远基金趋同交易76只股票,交易金额2900.38万元,盈利213.14万元。安徽证监局对李海鹏利用未公开信息交易的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213.14万元,并处以213.14万元罚款,合计罚没426.28万元。

  此外,上海证监局日前披露的一份《行政处罚决定书》,也或与海富通基金前基金经理“老鼠仓”事件相关。根据相关公告,上海证监局对当事人杨某嘉利用未公开信息交易的违法行为进行了立案调查,决定对杨某嘉责令改正,并处以50万元罚款。值得注意的是,海富通基金前基金经理杨宁嘉自2021年9月起在海富通基金担任基金经理,先后管理3只基金;2024年10月,他因“个人原因”卸任了基金经理职务,并离开海富通基金。

  近年来,监管部门对“老鼠仓”等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不断加强。证监会数据显示,2024年,证监会依法从严查办证券期货违法案件739件,作出处罚决定592件、同比增长10%,处罚责任主体1327人(家)次、同比增长24%,市场禁入118人、同比增长15%;向公安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和线索178件,同比增长51%。从案件构成看,内幕交易案件、操纵市场案件分别达到了178件、71件。

(文章来源:经济参考报)

(原标题:年内多起“老鼠仓”交易被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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