庄园牧场、苏利股份等公司因为违法违规被处罚
萝卜投研
2021-04-16 18:08: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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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法违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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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 庄园牧场

昨日庄园牧场因为其他被西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公开处罚, 并罚款%.2f%万元。这是公司近半年来第3次因为违规被处罚。

处罚情况

股票代码股票名称违规者违规者与公司关系违规类型处理单位处分措施处罚金额002910庄园牧场西安东方乳业有限公司公司控股参股公司其他西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公开处罚8.04万元

数据来自 萝卜投研

西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提到的具体处罚原因和处罚措施如下:

经查明,西安东方乳业于2020年10月10日生产了4184盒的健舒清畅酸奶(规格200g/盒),经出厂检验合格后以每盒1.89元的价格销售了4170盒。西安东方乳业自查问题原因在于生产工艺控制不到位,于2021年1月1日对该产品停产。根据西安东方乳业提供的生产记录、销售出库台账、销售出库单、成本核算情况说明、产品召回情况报告及本局的现场检查、询问笔录,健舒清畅酸奶(巴氏杀菌热处理风味酸奶)(规格200g/盒,生产日期2020.10.10)共生产了4184盒,每盒售价1.89元,货值金额共计7907.76元;销售了4170盒,召回了1160盒,每盒成本价1.77元,违法所得共计361.2元。

西安东方乳业生产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食品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一款第(十三)项“禁止生产经营下列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十三)其他不符合法律,法规或者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的规定。西安东方乳业虽能够积极配合执法部门的案件调查处理工作并在案发后及时召回问题食品,但其在生产该产品时工艺控制不到位,且问题食品仅召回了1160盒,大部分已流入市场,不符合从轻处罚情节,亦无从重处罚情节,决定按照一般情形给予处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二款“除前款和本法第一百二十三条、第一百二十五条规定的情形外,生产经营不符合法律、法规或者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食品添加剂的,依照前款规定给予处罚。”的规定,依据前款即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尚不构成犯罪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没收违法所得和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食品添加剂,并可以没收用于违法生产经营的工具、设备、原料等物品;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食品添加剂货值金额不足一万元的,并处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货值金额一万元以上的,并处货值金额十倍以上二十倍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许可证:(一)生产经营致病性微生物,农药残留、兽药残留、生物毒素、重金属等污染物质以及其他危害人体健康的物质含量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的食品、食品添加剂;(二)用超过保质期的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生产食品、食品添加剂,或者经营上述食品、食品添加剂;(三)生产经营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的食品:(四)生产经营腐败变质、油脂酸败、霉变生虫、污秽不洁、混有异物、掺假掺杂或者感官性状异常的食品、食品添加剂;(五)生产经常标注虚假生产日期、保质期或者超过保质期的食品、食品添加剂;(木)生产经营未按规定注册的保健食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婴幼儿配方乳粉,或者未按注册的产品配方、生产工艺等技术要求组织生产;(七)以分装方式生产婴幼儿配方乳粉,或者同一企业以同一配方生产不同品牌的婴幼儿配方乳粉;(八)利用新的食品原料生产食品,或者生产食品添加剂新品种,未通过安全性评估(九)食品生产经营者在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责令其召回或者停止经营后,仍拒不召回或者停止经营。”的规定,本局决定对西安东方乳业给予以下行政处罚:1、没收违法所得361.2元;2、罚款80000元;上述罚没款合计80361.2元。

#02 苏利股份

昨日苏利股份因为未依法履行其他职责、信息披露虚假或严重误导性陈述被上海证券交易所出具警示函。

处罚情况

股票代码股票名称违规者违规者与公司关系违规类型处理单位处分措施处罚金额603585苏利股份江苏苏利精细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公司本身未依法履行其他职责、信息披露虚假或严重误导性陈述上海证券交易所出具警示函0603585苏利股份李刚公司高管未依法履行其他职责、信息披露虚假或严重误导性陈述上海证券交易所出具警示函0603585苏利股份汪静莉公司高管未依法履行其他职责、信息披露虚假或严重误导性陈述上海证券交易所出具警示函0

数据来自 萝卜投研

上海证券交易所提到的具体处罚原因和处罚措施如下:

经查明,2017年8月25日,公司披露2017年半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披露,公司实现基本每股收益1.05元、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收益1.04元。但公司实际基本每股收益0.76元、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收益0.75元。公司披露的两项每股收益较其实际数值的偏离幅度达38.16%和38.67%。当日,公司股价涨停。经监管督促,公司于2017年8月29日发布更正公告。公司半年度报告中每股收益披露不准确,前述行为违反了《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第2.1条、第2.5条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制规则第9号—净资产收益率和每股收益的计算及披露》等有关规定,公司时任财务总监李刚和董事会秘书汪静莉作为公司定期报告编制、信息披露等事项的具体负责人,未勤勉尽责,对公司的违规行为负有责任,违反了《股票上市规则》第1.4条、第2.2条、第3.1.4条、第3.2.2条的规定以及在《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声明及承诺书》中做出的承诺。

鉴于上述事实和情节,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第17.1条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和监管措施实施办法》有关规定,我部做出如下监管措施决定:对苏利股份有限公司和时任董事会秘书汪静莉、财务总监李刚予以监管关注。

(来源:萝卜投研的财富号 2021-04-16 18:08) [点击查看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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