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3-01-20 09:05:36 股吧网页版
浙商汇金短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恢复大额申购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3-01-20


浙商汇金短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恢复大额申购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23年01月20日

1、 公告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 浙商汇金短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 浙商汇金短债

基金主代码 006516

基金管理人名称 浙江浙商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根据《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公告依据 《浙商汇金短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和
中国证监会《关于2023年部分节假日放假和休市安
排的通知》(证监办发(2022)113号)

恢复大额申购 2023-01-30



恢复相关业务 恢复(大额)申
的日期及原因 购(转换转入、

说明 赎回、转换转 为维护基金的稳定运作,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利
出、定期定额投 益。

资)的原因说明

下属分级基金的基金简称 浙商汇金短债A 浙商汇金短债E

下属分级基金的交易代码 006516 006515

该分级基金是否恢复(大额)申

购(转换转入、赎回、转换转出、 是 是

定期定额投资)
注:浙江浙商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决定自2023年1月30日(含2023年1月30日)起恢复办理浙商汇金短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100万元以上的大额申购业务,敬请投资者留意。2、 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本公告仅对本基金恢复大额申购的有关事项予以说明。投资者欲了解本基金的详细情况,请查询本基金的《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

(2)投资者可以登陆浙江浙商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网站www.stocke.com.cn或拨打浙江浙商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客户服务热线95345进行相关咨询。

(3)风险提示: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买
者自负”原则,在做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担,投资者投资于本基金前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并选择适合自身风险承受能力的投资品种进行投资。

特此公告。

浙江浙商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2023年01月20日

[点击查看PDF原文][查看历史公告]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沪深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基金吧/财富号/股吧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郑重声明: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