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1-05-29
人保沪深300指数型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更新)
(2021年第3号)
基金管理人:中国人保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重要提示
人保沪深300指数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于2018年10月24日经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8] 1695号文准予募集注册,2019年2月28日基金合同生效。
基金管理人保证《招募说明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本基金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注册,但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注册,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投资价值、市场前景和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本基金标的指数为沪深300指数。
(1)指数样本空间
沪深300指数样本空间由同时满足以下条件的沪深A股组成:
1)非创业板股票:上市时间超过一个季度,除非该股票自上市以来日均A股总市值在全部沪深A股(非创业板股票)中排在前30位;创业板股票:上市时间超过三年。
2)非ST、*ST股票,非暂停上市股票。
(2)选样方法
沪深300指数样本是按照以下方法选择经营状况良好、无违法违规事件、财务报告无重大问题、股票价格无明显异常波动或市场操纵的公司:
1)计算样本空间内股票最近一年(新股为上市第四个交易日以来)的A股日均成交金额与A股日均总市值;
2)对样本空间股票在最近一年的A股日均成交金额由高到低排名,剔除排名后50%的股票;
3)对剩余股票按照最近一年A股日均总市值由高到低排名,选......
[点击查看PDF原文][查看历史公告]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沪深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