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0-03-23
中航瑞明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基金管理人: 中航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 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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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提示
1、 中航瑞明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 ) 已获中国证监
会证监许可[2019]981 号文注册募集。
2、 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和登记机构为中航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
公司” ) , 基金托管人为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平安银行” ) 。
3、 本基金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运作方式为契约型开放式。
4、 本基金将自 2020 年 3 月 26 日至 2020 年 4 月 24 日通过本公司直销网点及
其他销售机构的销售网点公开发售。
5、 本基金的发售对象包括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可投资于证券投资基金的个人
投资者、 机构投资者和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购买证
券投资基金的其他投资人。
6、 本基金不设募集规模上限。
7、 认购采取金额认购的方式。 投资人认购时, 需按销售机构规定的方式全额
缴款, 投资人在募集期内可以多次认购基金份额, 但已受理的认购申请不允许撤销。
投资人通过基金管理人网上交易平台(目前仅针对个人投资者) 和除基金管理人之
外的其他销售机构认购本基金份额, 首次认购最低金额和追加认购单笔最低金额均
为 10 元人民币(含认购费) , 其他销售机构另有规定的, 从其规定。 投资人在基金
管理人直销中心(网上交易平台除外) 首次认购本基金份额, 最低金额为 500,000
元人民币(含认购费) , 追加认购每笔最低金额 1,000 元人民币(含认购费) 。
如本基金单个投资人累计认购的基金份额数达到或者超过基金总份额的 50%,
基金管理人可以采取比例确认等方式对该投资人的认购申请进行限制。 基金管理人
接受某笔或者某些认购申请有可能导致投资者变相规避前述 50%比例要求的, 基金
管理人有权拒绝该等全部或者部分认购申请。 投资人认购的基金份额数以基金合同
生效后登记机构的确认为准。
8、 投资者欲认购本基金, 须开立本公司基金账户, 已经有该类账户的投资者
不须另行开立。
中航瑞明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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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投资者应保证用于认购的资金来源合法, 投资者应有权自行支配, 不存在
任何法律上、 合约上或其他障碍。
10、 基金销售机构对认购申请的受理并不代表该申请一定成功, 而仅代表销售
机构已经接收到认购申请, 认购申请成功与否及其确认情况应以本基金《基金合同》
生效后登记机构的确认为准。 投资者应在《基金合同》 生效后第 2 个工作日起到各
销售网点查询认购申请确认情况和认购的基金份额。
11、 本公告仅对本基金发售的有关事项和规定予以说明。 投资者欲了解本基金
的详细情况, 请详细阅读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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