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0-08-07
浙商汇金卓越优选 3 个月持有期股票型
基金中基金(FOF)
招募说明书(更新)
(摘要)
(2020 年第 1 次临时更新)
基金管理人:浙江浙商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二零二零年八月
一、基金合同的生效日期
浙商汇金卓越优选 3 个月持有期股票型基金中基金(FOF)(以下简称“本基金”)由浙江浙商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基金管理人”)依照有关
法律法规及约定发起,并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2019 年 12 月 6 日证监许可
[2019]2706 号文《关于准予浙商汇金卓越优选 3 个月持有期股票型基金中基金
(FOF)注册的批复》准予注册。自 2020 年 5 月 15 日起,《浙商汇金卓越优选 3
个月持有期股票型基金中基金(FOF)基金合同》生效。
二、重要提示
基金管理人保证本招募说明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本招募说明书经中国证监会注册,但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注册,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投资价值、市场前景和收益做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本基金将80%以上的基金资产投资于经中国证监会依法核准或注册的公开募集基金,基金净值会因为被投资基金净值波动、证券市场波动等因素产生波动。投资有风险,投资人申购基金时应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本招募说明书、基金产品资料概要(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的编制、披露及更新,自中国证监会规定之日起执行)等信息披露文件,自主判断基金的投资价值,全面认识本基金产品的风险收益特征和产品特性,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理性判断市场,对申购基金的意愿、时机、数量等投资行为作出独立决策,自行承担投资风险。投资人在获得基金投资收益的同时,亦承担基金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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