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1-03-04
海富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
海富通消费优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新增销售机构的公告
一、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银行” )、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平安银行” )、财信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财信证券” )、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长城证券”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发证券” )、国盛证券有限
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国盛证券”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泰君安” )、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信证券” )、红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红塔
证券” )、华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金证券” )、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华泰证券” )、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民生证券” )、太平洋证券股份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太平洋证券” )、中银国际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银证券” )、海通
期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通期货” )的开放式基金销售资格已获中国证券监督管理
委员会批准。 根据海富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日前与中国银行、平安银行、财信证券、长城证券、
广发证券、国盛证券、国泰君安、国信证券、红塔证券、华金证券、华泰证券、民生证券、太平洋
证券、中银证券、海通期货(以下简称“上述销售机构” )签署的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销售协
议,现增加上述销售机构为海富通消费优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简称:海富通消费优选混合
A/C,代码:010421(A 类)/ 010422(C 类))的销售机构。
投资者欲了解基金的详细信息,请仔细阅读《海富通消费优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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