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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2-06-15 09:06:16 股吧网页版
渤海汇金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关于以通讯方式召开渤海汇金新动能主题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2-06-15


渤海汇金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关于以通讯方式召开
渤海汇金新动能主题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公告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渤海汇金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基金管理人”)旗下的渤海汇
金新动能主题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于 2020 年 10 月 22 日
获得中国证监会批复函(证监许可【2020】2718 号),并于 2021 年 3 月 23 日成
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渤海汇金新动能主题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渤海汇金新动能主题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的有关规定,基金管理人经与本基金基金托管人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协商一致,决定以通讯方式召开本基金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关于渤海汇金新动能主题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修改基金合同终止条款有关事项的议案》。会议的具体安排如下:

1、会议召开方式:通讯方式。

2、会议投票表决起止时间:自 2022 年 6 月 23 日起,至 2022 年 7 月 25 日
17:00 止(投票表决时间以本公告指定的表决票收件人收到表决票时间或以基金管理人系统记录时间为准)。

3、会议纸质表决票的寄达地点:

收件人:渤海汇金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天津市南开区宾水西道 8 号

邮政编码:300381

联系人:谭如雁

联系电话:400-651-1717

请在信封表面注明“渤海汇金新动能主题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专用”。

4、电话投票形式表决票的提交(仅适用于个人持有人):电话投票形式的表决票按本公告规定的方式回复至基金管理人指定的客服热线。

二、会议审议事项

《关于渤海汇金新动能主题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修改基金合同终止条款有关事项的议案》(以下简称“议案”)(见附件一)。

上述议案的说明请参见《渤海汇金新动能主题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修改基金合同终止条款的方案说明》(见附件四)。

三、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权益登记日

本次大会的权益登记日为 2022 年 6 月 23 日,即在 2022 年 6 月 23 日交易
时间结束后,在本基金登记机构登记在册的本基金全体基金份额持有人均有权参加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并投票表决。

四、投票方式

(一)纸质投票

1、本次会议表决票见附件二。基金份额持有人可从相关报纸上剪裁、复印表决票或登陆本基金管理人网站(https://www.bhhjamc.com)下载并打印表决票。

2、基金份额持有人应当按照表决票的要求填写相关内容,其中:

(1)个人投资者自行投票的,需在表决票上签字,并提供本人身份证件(包括使用的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正反面复印件;

(2)机构投资者自行投票的,需在表决票上加盖本单位公章或经授权的业务章或基金管理人认可的其他印章(以下合称“公章”),并提供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或其他单位可使用加盖公章的有权部门的批文、开户证明或登记证书复印件等);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自行投票的,需在表决票上加盖本单位公章(如有)或由授权代表在表决票上签字(如无公章),并提供该授权代表的身份证件(包括使用的身份证、护照或其他身份证明文件)正反面复印件,该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所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或者证明该授权代表有权代表该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签署表决票的其他证明文件,以及该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的营业执照、商业登记证或者其他有效注册登记证明复印件和取得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资格的证明文件的复印件;

(3)基金份额持有人可根据本公告“五、授权”的规定授权其他个人或机构代其在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上投票。受托人(或代理人,下同)接受基金份额持有人纸面方式授权代理投票的,应由受托人在表决票上签字或盖章,并提供授权委托书原件以及本公告“五、授权”中“(三)授权方式”之“1、纸面方式授权”中所规定的基金份额持有人以及受托人的身份证明文件或机构主体资格证明文件;

(4)基金份额持有人通过本公告规定的电话授权方式授权基金管理人投票的,接受有效委托的基金管理人应在表决票上加盖本单位公章,并提供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5)以上(1)、(2)、(3)、(4)项及本公告全文中的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公章、业务章、批文、开户证明及登记证书等文件,以基金管理人的认可为准。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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