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0-12-01
兴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兴华永兴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增
加销售机构的公告
根据兴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青岛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青岛
农商行”)签署的基金销售服务协议,自 2020 年 12 月 1 日起,本公司增加青岛农商行为兴华永兴混合型
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A 类基金份额代码 010756,C 类基金份额代码 010757)的
销售机构并开通本基金的相关销售业务,具体业务规则请以青岛农商行的相关规定为准。
投资者可以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有关详情:
1、青岛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客服热线:96668
2、兴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客服热线:400-067-8815
重要提示:
1、本基金的发售时间为自 2020 年 11 月 27 日至 2020 年 12 月 18 日止,本公司可根据基金销售情况
在募集期限内适当调整基金的发售时间,并及时公告,但募集期最长不超过自基金份额发售之日起三个月。 2、投资者欲了解本基金的详细情况,请仔细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基金份额发售公告等法律文件。
风险提示:
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及其净值高低并不预示其未来业绩表现。投资者应认真阅读在中国证监会电子信息披露网站(http://eid.csrc.gov.cn/fund)公开披露的拟投资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产品资料概要等法律文件,了解所投资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并根据自身投资目的、投资期限、投资经验、资产状况等判断基金是否和投资者的风险承受能力相匹配。
特此公告。
兴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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