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1-11-23 10:20:10 股吧网页版
富荣福耀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1-11-23

富荣福耀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基金管理人:富荣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目录

重要提示...... 3

一、本次发售基本情况 ...... 6

二、发售方式及相关规定 ...... 9

三、个人投资者的开户与认购程序 ...... 10

四、机构投资者的开户与认购程序 ...... 11

五、清算与交割...... 12

六、基金的验资与基金合同生效 ...... 13

七、本次份额发售当事人或中介机构 ...... 13

重要提示

1、富荣福耀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的募集已获中国证券监督管理
委员会证监许可[2021]2091 号文准予注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
监会”)对本基金的注册并不代表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的风险和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推荐
或保证。

2、本基金为混合型基金,基金运作方式为契约型开放式。

3、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和登记机构为富荣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
基金托管人为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泰君安证券”)。

4、本基金募集对象为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可投资于证券投资基金的个人投资者、机构
投资者、合格境外投资者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购买证券投资基金的其他投资者。

5、本基金的销售机构为富荣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上海天天基金销售有限公司。本基金
管理人可以根据情况变化调整销售机构,并另行公告。销售机构可以根据情况变化增加或者
减少其销售城市、网点。

6、本基金自 2021 年 11 月 26 日起至 2022 年 2 月 25 日止(具体办理业务时间见各销售

机构的相关业务公告或拨打客户服务电话咨询)通过销售机构公开发售。

7、投资者欲购买本基金,须开立本登记机构提供的基金账户。本基金份额发售期内直
销机构同时为投资者办理开立基金账户的手续。

8、投资者需开立“基金账户”和“交易账户”才能办理本基金的认购手续。投资者可
在不同销售机构开户,但每个投资者只允许开立一个基金账户。已经开立登记机构提供的开
放式基金基金账户的投资者无需再开立基金账户,直接办理新基金的认购业务即可。若投资
者在不同的销售机构处重复开立基金账户导致认购失败的,基金管理人和销售机构不承担认
购失败责任。

9、在基金份额发售期间基金账户开户和认购申请手续可以同时办理。

10、本基金首次单笔最低认购金额不低于 1.00 元,追加认购最低金额为 1.00 元,具体

最低认购金额以各家代销机构公告为准。募集期间的单个投资人的累计认购金额不受限制。

各销售机构在不低于上述规定的前提下,可根据自己的情况调整首次最低认购金额和追
加最低认购金额限制,具体以销售机构公布的为准。

11、如本基金单个投资人累计认购的基金份额数达到或者超过基金总份额的 50%,基金
管理人可以采取比例确认等方式对该投资人的认购申请进行限制。基金管理人接受某笔或者
某些认购申请有可能导致投资者变相规避前述 50%比例要求的,基金管理人有权拒绝该等全
部或者部分认购申请。投资人认购的基金份额数以基金合同生效后登记机构的确认为准。

12、投资者在认购期内可以多次认购基金份额,认购申请一经受理不得撤销。基金销售
机构对认购申请的受理不代表该申请一定生效,而仅代表销售机构确实接收到认购申请。认
购的确认以登记机构的确认结果为准。投资者应在基金合同生效后到其办理认购业务的销售
网点查询最终确认情况和有效认购份额。

13、本公告仅对本基金份额发售的有关事项和规定予以说明。投资者欲了解本基金的详
细情况,请详细阅读刊登在本公司网站(www.furamc.com.cn)和中国证监会基金电子披露网
站(http://eid.csrc.gov.cn/fund)上的《富荣福耀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等
法律文件。

14、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及本公告将同时发布在本公司网站(www.furamc.com.cn)。投
资者亦可通过本公司网站下载基金业务申请表格并了解本基金份额发售的相关事宜。

15、在发售期间,除本公告所列的销售机构外,如增加其他代销机构,本公司将及时公
告。请留意近期本公司的公告,或拨打本公司客户服务电话咨询。

16、本公司开通了网上开户和认购服务,详细的业务规则和交易指南,请投资者查阅或
下载我公司网站上的相关业务规则和交易指南文件。

17、投资者可拨打本公司客服电话 4006855600(免长途话费)咨询购买事宜。

……
[点击查看PDF原文][查看历史公告]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沪深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基金吧/财富号/股吧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郑重声明: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