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2-06-13 07:22:25 股吧网页版
百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旗下开放式基金增加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为销售机构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2-06-13


百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旗下开放式基金

增加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为销售机构的公告

根据百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
司签署的基金销售代理协议,本公司自 2022 年 6 月 14 日起增加其为百嘉百利一
年定期开放纯债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代码:012947)、百嘉百兴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代码:014259)、百嘉百顺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A 类基金份额代码:015106;C 类基金份额代码:015107)的销售机构。

重要提示:目前百嘉百利一年定期开放纯债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仍处于封闭期,暂不开放申购、赎回业务,开放时间另行公告。

投资者可在上述销售机构办理本基金的开户、申购、赎回业务,相关业务及相关规则遵照销售机构的有关规定以及上述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基金合同、产品资料概要等法律文件。

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有关详情:

1.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福田街道福华一路 111 号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福田街道福华一路 111 号

法定代表人:霍达

电话:0755-82960167

客户服务电话:95565

联系人: 黄婵君

公司网址: www.cmschina.com.cn

2.百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400-825-8838

网址:www.baijiafunds.com.cn

风险提示: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销售机构根据法规要求对投资者类别、风险承受能力和基金的风险等级进行划分,并提出适当性匹配意见。投资者在投资基金前应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更新)和基金产品资料概
要(更新)等基金法律文件,全面认识基金产品的风险收益特征,在了解产品情况及销售机构适当性意见的基础上,根据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投资期限和投资目标,对基金投资作出独立决策,选择合适的基金产品。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投资者作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

特此公告。

百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2 年 6 月 13 日

[点击查看PDF原文][查看历史公告]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沪深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基金吧/财富号/股吧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郑重声明: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34289898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