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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1-11-12 07:49:37 股吧网页版
兴华安恒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开放日常申购和赎回业务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1-11-12

兴华安恒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开放日
常申购和赎回业务的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21 年 11 月 12 日

1. 公告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 兴华安恒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 兴华安恒纯债

基金主代码 013691

基金运作方式 契约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21 年 11 月 10 日

基金管理人名称 兴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名称 恒丰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注册登记机构名称 兴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公告依据 《兴华安恒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兴华安恒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申购起始日 2021 年 11 月 12 日

赎回起始日 2021 年 11 月 12 日

下属分类基金的基金简称 兴华安恒纯债 A 兴华安恒纯债 C

下属分类基金的交易代码 013691 013692

该分类基金是否开放申购、 是 是

赎回(转换、定期定额投资)

注:本次仅开放日常申购和赎回业务,转换业务和定期定额投资业务开放时间将另行公告。
2. 日常申购、赎回业务的办理时间

投资人在开放日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和赎回业务,具体办理时间为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的交易时间(基金销售机构另有规定的,可在上述范围内规定具体的交易时间),但基金管理人根据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的要求或基金合同的规定公告暂停申购、赎回时除外。

若出现新的证券交易市场、证券交易所交易时间变更或其他特殊情况,基金管理人将视情况对前述开放日及开放时间进行相应的调整,但应在实施日前依照《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下简称“《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介上公告。

基金管理人不得在基金合同约定之外的日期或者时间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投资人在基金合同约定之外的日期和时间提出申购、赎回申请且登记机构确认接受的,其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为下一开放日基金份额申购、赎回的价格。

3. 日常申购业务
3.1 申购金额限制

(1)本基金首次申购和追加申购的最低金额均为 1 元,各销售机构在符合上述规定的前提下,可根据情况调高首次申购和追加申购的最低金额,具体以销售机构公布的为准,投资人需遵循销售机构的相关规定。

(2)当接受申购申请对存量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构成潜在重大不利影响时,基金管理人应当采取设定单一投资者申购金额上限或基金单日净申购比例上限、拒绝大额申购、暂停基金申购等措施,切实保护存量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基金管理人基于投资运作与风险控制的需要,可采取上述措施对基金规模予以控制。具体参见基金管理人相关公告。

(3)本基金不对单个投资人累计持有的基金份额上限进行限制,但法律法规或监管要求另有规定的除外。本基金单一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数不得超过基金份额总数的 50%,但在基金运作过程中因基金份额赎回等基金管理人无法予以控制的情形导致超过 50%的除外。法律法规、监管机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4)基金管理人可在法律法规允许的情况下,调整上述规定申购金额的数量限制。基金管理人必须在调整实施生效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介上公告。
3.2 申购费率

对于申购本基金 A 类份额的投资人,本基金的申购费率最高不高于 0.8%,且随申购金额的增加
而递减,如下表所示:

A 类份额申购金额(M) 申购费率

M<100 万 0.80%

100 万≤M<300 万 0.50%

300 万≤M<500 万 0.30%

M≥500 万 按笔收取,1,000 元/笔

本基金 C 类基金份额不收取申购费,而是从本类别基金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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