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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2-08-12 09:35:00 股吧网页版
百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以通讯方式召开百嘉聚利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第二次提示性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2-08-12


百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以通讯方式召开百嘉聚利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第二次提示性公告

百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已于2022年8月10日在中国证监会规定媒介发布了《关于以通讯方式召开百嘉聚利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公告》,并于2022年8月11日发布了《关于以通讯方式召开百嘉聚利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第一次提示性公告》。为了使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顺利召开,现发布关于召开本次会议的第二次提示性公告。

一、会议基本情况

百嘉聚利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经中国证监会《关于准予百嘉聚利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2855号)准予注册,并于2021年11月17日成立。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为百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为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基金托管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和《百嘉聚利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的有关约定,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经与本基金的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决定以通讯方式召开本基金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关于终止百嘉聚利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有关事项的议案》。

会议的具体安排如下:

(一)会议的召开方式:通讯方式。

(二)会议投票表决起止时间:自2022年8月10日起,至2022年9月12日17:00止(送达时间以表决票收件人收到表决票的时间为准)。

(三)会议通讯表决票的寄达地点:

本基金管理人:百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花城大道769号广州嘉昱中心10楼

联系人:古琳花

联系电话:020-83539622

请在信封表面注明:“百嘉聚利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专用”。

投资者如有任何疑问,可致电本基金管理人客户服务电话4008258838咨询。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的事项为《关于终止百嘉聚利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有关事项的议案》(详见附件一)。

上述议案的内容说明详见《关于终止百嘉聚利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有关事项议案的说明》(详见附件二)。

三、权益登记日

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权益登记日为2022年8月9日,即在2022年8月9日交易时间结束后在本基金登记机构百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基金全体基金份额持有人均有权参加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并表决。

四、表决票的填写和寄交方式

1、本次会议表决票见附件三。基金份额持有人可从相关报纸上剪裁、复印附件三或登录本基金管理人网站(http://www.baijiafunds.com.cn)下载并打印表决票。

2、基金份额持有人应当按照表决票的要求填写相关内容,其中:

(1)个人投资者自行投票的,需在表决票上签字,并提供本人身份证件(包括使用的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正反面复印件;

(2)机构投资者自行投票的,需在表决票上加盖本单位公章或相关经授权的业务专用章或基金管理人认可的其他印章(以下合称“公章”),并提供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或其他单位可使用加盖公章的事业单位法人登记证书、有权部门的批文、开户证明或登记证书复印件等);

(3)个人投资者委托他人投票的,应由代理人在表决票上签字或盖章,并提供个人投资者身份证件(包括使用的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正反面复印件,以及填妥的授权委托书原件(参照附件四)。如代理人为个人,还需提供代理人的身份证件(包括使用的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正反面复印件;如代理人为机构,还需提供代理人的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或其他单位可使用加盖公章的事业单位法人登记证书、有权部门的批文、开户证明或登记证书复印件等);

(4)机构投资者委托他人投票的,应由代理人在表决票上签字或盖章,并提供机构投资者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或其他单位可使用加盖公章的事业单位法人登记证书、有权部门的批文、开户证明或登记证书复印件等),以及填妥的授权委托书原件(参照附件四)。如代理人为个人,还需提供代理人的身份证件(包括使用的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正反面复印件;如代理人为机构,还需提供代理人的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或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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