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1-05-06 07:25:08 股吧网页版
关于德邦量化新锐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可能触发基金合同终止情形的提示性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1-05-06

  关于德邦量化新锐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可能触发基金合同终

止情形的提示性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德邦量化新锐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合同》(以下简称 “《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德邦量化新锐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LOF)(以下简称“本基金”)连续 50 个工作日基金资产净值低于 5000 万元,可能触发基金合同终止情形,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本基金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德邦量化新锐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LOF)

基金简称:德邦量化新锐股票(LOF)

基金代码:A 类:167705;C 类:167706

基金运作方式:上市契约型开放式(LOF)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18 年 4 月 4 日

基金管理人名称:德邦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名称: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二、 可能触发基金合同终止的情形说明

根据《基金合同》的规定,《基金合同》生效后,连续 60 个工作日出现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不满 200 人或者基金资产净值低于 5000 万元情形的,基金管理人应当按照基金合同约

定进入清算程序并终止基金合同,而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截至 2021 年 4 月 30

日,本基金已连续 50 个工作日基金资产净值低于 5000 万元,特此提示。

三、 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若出现基金合同终止的情形,基金管理人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基金合同》的约定成立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履行基金财产清算程序。本基金进入清算程序后将不再办理申购、赎回等业务,敬请投资人关注相应的流动性风险,妥善做好投资安排。

2、投资人欲了解本基金产品的详细情况,请仔细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基金招募说明书》及《基金份......
[点击查看PDF原文][查看历史公告]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沪深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基金吧/财富号/股吧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郑重声明: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34289898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