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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2-06-07 07:43:48 股吧网页版
中航首钢绿能REIT:中航首钢生物质封闭式基础设施证券投资基金更新的招募说明书(2022年第1号)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2-06-07

中航首钢生物质封闭式基础设施
证券投资基金更新的招募说明书

(2022 年第 1 号)

基金管理人:中航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重要提示

本基金于 2021 年 5 月 17 日经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21]1663 号文注册。
本基金管理人保证招募说明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本招募说明书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注册,但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注册,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投资价值和市场前景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投资有风险,投资者认购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招募说明书。

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不构成对本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投资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本基金在基金存续期内封闭运作并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

基金封闭期为基金合同生效日起 21 年,但基金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

运作期内,本基金主要投资于基础设施资产支持证券和固定收益类资产,基金净值会因为基础设施项目经营状况变化和证券市场波动等因素产生波动。本基金与股票型基金和债券型基金有不同的风险收益特征,投资者在投资本基金前,应充分了解基础设施基金投资风险及招募说明书所披露的风险因素,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审慎作出投资决定,并承担基金投资中出现的各类风险,主要包括基础设施基金相关风险和基础设施项目相关风险,详见本招募说明书第八节风险揭示。

重要风险揭示:

一、基础设施项目的服务期和/或收费期届满,首钢集团或其指定关联方有权优先无偿受让项目公司股权/基础设施项目,且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请详见本招募说明书“第三节 基础设施基金整体架构”之“六、基础设施项目权属到期、处置安排”部分。

二、2012 年发布的《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完善垃圾焚烧发电价格政策的通知》中明确,每吨垃圾折算上网电量不超过 280 千瓦时的部分,标杆电价为每千瓦时 0.65 元(含税),按照目前上网基础电价计算,有 0.1902 元纳入全国征收

的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简称“国补”)解决。2020 年 9 月 29 日,国家发改委、
财政部联合印发《关于<关于促进非水可再生能源发电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有关事项的补充通知》(财建〔2020〕第 426 号),生物质发电项目自并网之日起满 15 年后,不再享受中央财政补贴资金,核发绿证准许参与绿证交易。本项目
2014 年初开始运营,将在 2029 年开始面临国补退坡。于 2018 年度、2019 年度
及2020年度,项目确认的国补收入分别为6,175.55万元、6,291.63万元和5,500.75万元,分别占当年营业收入的 15.74%、14.59%、15.29%。如国补退坡后没有其他弥补措施,项目公司从 2029 年起每年营业收入将预计下降 5000 多万元。国补退坡后通过绿证交易获得的收益能否完全弥补国补退坡的影响,存在不确定性。但根据《垃圾处理服务协议》5.2.2 条的约定,“项目公司开始商业运行一年(365天)后,市城市管理委应根据项目公司实际的上网电量、供热量、垃圾焚烧及烟气净化系统辅助材料及费用等与财务测算报告中的差额,按照‘恢复约定经济地位’的原则,对垃圾处理服务费价格进行调整。”及 10.4 条的约定,“垃圾处理服务期内,如果垃圾发电标杆电价或供热价格发生调整,市城市管理委应按照‘恢复约定经济地位’的原则,对垃圾处理服务费价格进行调整。”因此,在国补退坡后,北京市城市管理委员会应按照“恢复约定经济地位”的原则,对垃圾处理服务费价格进行调整。

三、根据《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资金管理办法》规定,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属于可再生能源发展基金,是国家为支持可再生能源发电、促进可再生能源发电行业稳定发展而设立的政府性基金。补助资金由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收入筹集。项目公司电价构成中,国补部分回收的确定性较高。但自 2019 年至今,项目公司国补收入回款周期较前期拉长且无明确的回款期限,实际回款情况可能与现金流预测产生偏差,影响投资者当期预期收益。

投资者在进行投资决策前,请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基金合同等信息披露文件,自主判断基金的投资价值,自主做出投资决策,自行承担投资风险。
本次更新招募说明书更新基金管理人信息、基金托管人信息、项目公司信息、风险揭示、基金募集、基金合同生效及基金上市、反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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