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0-05-28
天治低碳经济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更新的招募说明书(摘要)
基金管理人:天治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〇年五月
重要提示
本基金由天治品质优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转型而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2015年12月10日证监许可【2015】2898号文变更注册,并依据2016年4月18日天治品质优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通过,天治品质优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调整投资目标、投资范围、投资策略、基金费用、收益分配方式、估值方法以及修订基金合同等,并更名为“天治低碳经济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自2016年4月18日起,《天治低碳经济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生效,原《天治品质优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同日起失效。
投资有风险,投资人在进行投资决策前,请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及《基金合同》、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等信息披露文件,并根据自身的投资目的、投资期限、投资经验、资产状况等判断基金是否和投资人的风险承受能力相适应,自主判断基金的投资价值,自主做出投资决策,自行承担投资风险。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也不构成对本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投资于本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人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投资人作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导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人自行负担。
本基金单一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数不得达到或超过基金份额总数的50%,但在基金运作过程中因基金份额赎回等情形导致被动达到或超过50%的除外。
本摘要依据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编写,并经中国证监会核准。基金合同是约定基金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的法律文件。基金投资人自依基金合同取得基金份额,即成为
基金份额持有人和基金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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