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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2-01-14 09:17:40 股吧网页版
上海证券弘利债券型集合资产管理计划开放日常申购(赎回、转换、定期定额投资)业务公告(2022/01/14)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2-01-14

上海证券弘利债券型集合资产管理计划开放日常申购(赎回、转换、定期定额投
资)业务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22 年 1 月 14 日

1. 公告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 上海证券弘利债券型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基金简称 上证弘利

基金主代码 970122

基金运作方式 契约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22 年 1 月 11 日

基金管理人名称 上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基金托管人名称 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注册登记机构名称 上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公告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上海证券弘
利债券型集合资产管理计划集合资产管理合同》、
《上海证券弘利债券型集合资产管理计划托管协
议》和《上海证券弘利债券型集合资产管理计划招
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

申购起始日 2022 年 1 月 14 日

赎回起始日 2022 年 1 月 14 日

转换转入起始日 -

转换转出起始日 -

定期定额投资起始日 -

下属分级基金的基金简称 上证弘利债券 A 上证弘利债券 C

下属分级基金的交易代码 970122 970123

该分级基金是否开放申购、赎回(转换、 是 是

定期定额投资)

注:管理人自 2022 年 1 月 11 日起开始办理上海证券弘利债券型集合资产管理计划的 A 类份额
的日常申购、赎回业务; 2022 年 1 月 14 日起开始办理上海证券弘利债券型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的 C 类份额的日常申购、赎回业务。
2. 日常申购、赎回(转换、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办理时间

投资人在开放日办理集合计划份额的申购和赎回,具体办理时间为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的交易时间,但集合计划管理人根据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的要求或集合计划合同的规定公告暂停申购、赎回时除外。

集合计划合同生效后,若出现新的证券交易市场、证券交易所交易时间变更或其他特殊情况,集合计划管理人将视情况对前述开放日及开放时间进行相应的调整,但应在实施日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介上公告。
3. 日常申购业务
3.1 申购金额限制

通过集合计划管理人网站或其他销售机构申购本集合计划份额的,每个集合计划账户首次单笔申购金额不得低于 1000 元(含申购费),追加申购单笔申购金额不得低于 1 元(含申购费),销售机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投资者当期分配的集合计划收益,通过红利再投资方式转入持有本集合计划份额的,不受最低申购金额的限制。
3.2 申购费率

本集合计划 A 类份额申购费率为 0.3%。

3.2.1 前端收费
注:(1)本集合计划 A 类份额在申购时收取前端申购费用,投资人在一天之内如果有多笔申购,适用费率按单笔分别计算。本集合计划 A 类份额申购费率为 0.3%。
(2)投资人申购本集合计划 C 类计划份额不需交纳申购费用,收取销售服务费,C 类计划份额的销售服务费年费率为 0.3%。
3.2.2 后端收费
注:无。
3.3 其他与申购相关的事项


4. 日常赎回业务
4.1 赎回份额限制

集合计划份额持有人在销售机构赎回集合计划份额时,份额持有人在各销售机构另有规定的最低赎回份额以各销售机构的规定为准。
4.2 赎回费率

各类份额的赎回费率如下:

A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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