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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2-11-30 09:19:00 股吧网页版
东莞证券德鑫3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集合资产管理计划2022年度第二次开放日常申购、赎回业务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2-11-30

东莞证券德鑫3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集合资产管理计划2022年度第二
次开放日常申购、赎回业务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22年11月30日

1 公告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 东莞证券德鑫3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集合资产

管理计划

基金简称 东莞证券德鑫3个月定开债券

基金主代码 970160

基金运作方式 定期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22年05月24日

基金管理人名称 东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名称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注册登记机构名称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及配套法

规,《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

法》(以下简称“《信息披露办法》”)《东

公告依据 莞证券德鑫3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集合资产管

理计划资产管理合同》(以下简称“资产管理

合同”)《东莞证券德鑫3个月定期开放债券

型集合资产管理计划招募说明书》(以下简称

“招募说明书”)等

申购起始日 2022年12月01日

赎回起始日 2022年12月01日

转换转入起始日 -

转换转出起始日 -

定期定额投资起始日 -

2 日常申购、赎回(转换、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办理时间

东莞证券德鑫3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集合资产管理计划(以下简称“本集合计划”、“集合计划”)采取封闭期与开放期间隔运作的方式。本集合计划封闭期为3个月,每个封闭期起始日为资产管理合同生效日(含该日)或其前一个开放期结束日的次日(含
该日);每个封闭期结束日为该封闭期起始日对应的第3个月度对日的前一日(含该日)。
每一个封闭期结束后,本集合计划进入开放期。每个开放期起始日为其前一个封闭期结束日的次日(含该日)。每个开放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且最长不超过10个工作日,开放期内可以办理申购、赎回等业务,每个开放期的具体时间将由管理人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介上提前公告。

(1)开放日及开放时间

本集合计划办理集合计划份额的申购、赎回等业务的开放日为开放期内的每个工作日,具体办理时间为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的交易时间,但管理人根据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的要求或资产管理合同的规定公告暂停申购、赎回时除外。

资产管理合同生效后,若出现新的证券交易市场、证券交易所交易时间变更或其他特殊情况,管理人将视情况对前述开放日及开放时间进行相应的调整,但应在实施日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介上公告。

(2)申购、赎回开始日及业务办理时间

本集合计划自封闭期结束之日的下一个工作日起进入开放期,期间可以办理申购与赎回业务。本集合计划本次开放期自2022年12月1日至2022年12月7日止,开放期内可以办理申购、赎回等业务。

开放期内未赎回的集合计划份额将自动转入下一个封闭期。如封闭期结束后或在开放期内发生不可抗力或其他情形致使集合计划无法按时开放申购与赎回业务的,或依据资产管理合同需暂停申购或赎回等业务的,开放期时间顺延,直至满足开放期的时间要求,具体时间以管理人届时公告为准。

管理人不得在资产管理合同约定之外的日期或者时间办理集合计划份额的申购、赎回或者转换。在开放期内,投资人在资产管理合同约定之外的日期和时间提出申购、赎回或转换申请且登记机构确认接受的,其集合计划份额申购、赎回价格为下一开放日集合计划份额申购、赎回的价格。但若投资人在该开放期最后一个开放日业务办理时间结束之后、下一开放期首日之前提出申购、赎回或转换等业务申请的,视为无效申请。3 日常申购业务
3.1 申购金额限制

(1)投资人单笔申购的最低金额为100元(含申购费)。投资者当期分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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