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0-04-27 07:23:39 股吧网页版
太平洋证券六个月滚动持有债券型集合资产管理计划资产管理合同生效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0-04-27

   太平洋证券六个月滚动持有债券型集合资产管理计划资产管理合同

生效的公告

 太平洋红珊瑚稳盈债券集合资产管理计划(以下简称“本集合计划”)于 2013 年 5 月

31 日成立,2013 年 6 月 5 日取得中国证券业协会备案确认函(中证协函[2013]591 号),

管理人为太平洋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托管人为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管理人根据《证券公司大集合资产管理业务适用〈关于规范金融机构资产管理业务的指导意见〉操作指引》

对本集合计划进行了公募化改造,于 2020 年 3 月 26 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机构部

函[2020]711 号文,准予本集合计划合同变更。

  2020 年 4 月 10 日,管理人于官网发布《关于“太平洋红珊瑚稳盈债券集合资产管理

计划”合同变更的公告》,变更内容包括产品名称、产品运作方式、申购赎回规则、投资范围、估值方法、申购费率、赎回费率、管理费率、托管费率、收益分配方式、信息披露

等方面并相应修订管理合同及法律文件。本次合同变更自 2020 年 4 月 26 日起生效。

  自 2020 年 4 月 26 日起,“太平洋红珊瑚稳盈债券集合资产管理计划”正式更名为

“太平洋证券六个月滚动持有债券型集合资产管理计划”,《太平洋证券六个月滚动持有债券型集合资产管理计划资产管理合同》、《太平洋证券六个月滚动持有债券型集合资产管理计划托管协议》和《太平洋证券六个月滚动持有债券型集合资产管理计划招募说明书》正式生效,原《太平洋红珊瑚稳盈债券集合资产管理计划资产管理合同(限定性集合资产管理计划)》(二零一七年七月修订[第三次])、《太平洋红珊瑚稳盈债券集合资产管理计划说明书》(2017 年 7 月修订)和《太平洋红珊瑚稳盈债券集合资产管理计划风险揭示书》(二〇一七年七月修订)同时失效,且不再适用《太平洋证券集合资产管理计划之资产托管协议(托管人结算模式【统签】)》(二〇一九年六月)。合同当事人按照《太平洋证券六个月滚动持有债券型集合资产管理计划资产管理合同》享有权利并承担义务。

  重要提示

  1、管理人提请投资者注意,《太平洋证券六个月滚动持有债券型集合资......
[点击查看PDF原文][查看历史公告]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沪深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基金吧/财富号/股吧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郑重声明: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34289898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