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资策略 |
资产配置策略
本基金是混合型基金,根据宏观经济发展趋势、政策面因素、金融市场的利率变动和市场情绪,综合运用定性和定量的方法,对股票、债券和现金类资产的预期收益风险及相对投资价值进行评估,以风险均衡作为主要资产配置策略,通过平衡各资产类别对整个组合风险贡献,动态调整本基金在股票、债券等资产上的投资比例,以获得良好的风险调整后的收益。
股票投资策略
(1)智能制造主题界定
本基金所指的智能制造是指借助传感器、物联网、大数据、云计算等的运用,依靠装备智能化、设计数字化、生产自动化、管理现代化、营销服务网格化等信息技术(虚拟网络)与制造技术(实体生产)的深度融合与集成,将先进生产方式贯穿于设计、生产、管理、服务等各个环节,极大地提高生产效率,最终实现整个制造业价值链的智能化。
具体而言,本基金所指的智能制造产业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智能制造基础产业
智能制造基础产业是构成智能化系统的最基本元件或材料,包括电子元器件、光学配件、精密基础件、光电材料、智能材料等,一般不具有独立应用功能。
(2)智能制造核心产业
智能制造核心产业是构成智能化系统的核心功能组件及关键技术,包括感知、传输、计算、控制、人机交互等功能单元,具体涵盖计算机设备、网络设备、集成电路、物联网、大数据、云计算和软件等;智能装备,包括工业机器人、数控机床、增材制造装备等代表行业前沿科技和应用方向的智能装备。
(3)智能制造应用产业
智能制造应用产业是推动智能化产业发展的终端应用领域,可分为智能电网、智能交通、智能汽车、智能金融、智能医疗、智能建筑、智能安防、智能物流、智能家居、智能商业等领域,智能应用领域的产业关联度、技术复杂性较高,是最终引领智能产业发展的驱动力量。
通常情况下,本基金将参考申银万国行业体系对智能制造主题所涉及的行业进行界定。按照申银万国行业指数分类划分,本基金所指的智能制造主题主要涉及国防军工、计算机、通信、汽车、机械设备、电气设备、交通运输、建筑材料、家用电器、食品饮料、纺织服装、电子、轻工制造、医药生物、化工、钢铁、公用事业、综合等行业。伴随着中国经济和资本市场的不断发展和变化,智能制造主题所包括的行业分类将产生变化,本基金将视实际情况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对上述行业界定进行调整。
如果个股经营范围或业务重点发生转变,致使其具备智能制造的基本面特征,本基金管理人可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将其纳入智能制造主题的范畴。如果未来申银万国证券研究所对其行业分类标准进行调整,则本基金管理人将进行相应的行业分类调整。如果未来申银万国证券研究所不再存续或不再发布申银万国行业指数分类标准亦或市场上出现了更加合理、科学的行业分类标准且符合本基金投资目标和投资理念的,本基金将在履行适当程序后调整其采用的行业分类标准并公告。
(2)行业配置
在行业配置层面,本基金将运用“自上而下”的行业配置方法,通过对宏观经济走势、经济结构转型的方向、国家经济与产业政策导向深入研究,采用价值理念与成长理念相结合的方法来对行业进行筛选。
(3)个股投资策略
在个股投资中,本基金采用定量分析与定性分析相结合的方法,选择其中经营稳健、具有核心竞争优势的上市公司进行投资。其间,本基金也将积极关注上市公司基本面发生改变时所带来的投资交易机会。
①定量分析
本基金将对反映上市公司质量和增长潜力的成长性指标、财务指标和估值指标等进行定量分析,以挑选具有估值优势、成长优势和财务优势。
本基金考察的估值指标主要包括:市盈率、市盈率/净利增长率。
本基金考察的财务指标主要包括:净资产收益率、资产负债率。
本基金考察的成长指标主要包括:主营收入增长率、净利润增长率。
②定性分析
本基金主要通过实地调研等方法,综合考察评估公司的经营情况,重点投资具有较高进入壁垒、在行业中具备核心优势、经营稳健的公司,并坚决规避那些公司治理混乱、管理效率低下的公司,以确保最大程度地规避投资风险。
(4)港股通标的股票投资策略
本基金可通过内地与香港股票市场交易互联互通机制投资于香港股票市场。本基金将遵循智能制造主题相关股票的投资策略,选择基本面健康、具有估值优势的港股通标的股票纳入本基金的股票投资组合。 |
分红政策 |
1、在符合有关基金分红条件的前提下,本基金每年收益分配次数最多为10次,若《基金合同》生效不满3个月可不进行收益分配;
2、本基金收益分配方式分两种:现金分红与红利再投资,投资者可选择现金红利或将现金红利自动转为相应类别的基金份额进行再投资;若投资者不选择,本基金默认的收益分配方式是现金分红;
3、基金收益分配后基金份额净值不能低于面值,即基金收益分配基准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减去每单位基金份额收益分配金额后不能低于面值;
4、由于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不收取销售服务费,而C类基金份额收取销售服务费,各基金份额类别对应的可供分配收益将有所不同。本基金同一类别的每一基金份额享有同等分配权;
5、法律法规或监管机关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在不违反法律法规且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的前提下,基金管理人可对基金收益分配的有关业务规则进行调整,并及时公告,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另有规定的,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将对上述基金收益分配政策进行调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