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金全称 | 南方中证上海环交所碳中和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 基金简称 | 南方中证上海环交所碳中和ETF |
基金代码 | 159639(前端) | 基金类型 | 指数型-股票 |
发行日期 | 2022年07月04日 | 成立日期 | 2022年07月11日 |
成立规模 | 32.653亿份 | 资产规模 | 9.82亿份(截止至:2023年12月31日) |
基金管理人 | 南方基金 | 基金托管人 | 建设银行 |
管理费率 | 0.50%(每年) | 托管费率 | 0.10%(每年) |
销售服务费率 | --- | 最高认购费率 | 0.80%(前端) |
最高申购费率 | --- | 最高赎回费率 | --- |
基金管理费和托管费直接从基金产品中扣除,具体计算方法及费率结构请参见基金《招募说明书》 |
姓名 | 朱恒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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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任日期 | 2022-07-11 |
朱恒红先生:北京大学经济学硕士,具有基金从业资格。2016年7月加入南方基金,历任数量化投资部助理研究员、指数投资部研究员;2019年7月12日至2020年12月25日,任投资经理;2020年12月25日至今,任南方策略基金经理;2021年4月23日至今,任南方中证创新药产业ETF基金经理;2021年7月16日至今,任南方中证香港科技ETF(QDII)基金经理;2021年11月2日至今,任南方中证全指医疗保健ETF基金经理;2022年6月17日至今,任南方恒生香港上市生物科技ETF(QDII)基金经理;2022年7月11日至今,任南方中证上海环交所碳中和ETF基金经理;2022年12月1日至今,任南方上证科创板50成份增强策略ETF基金经理;2023年4月13日至今,任南方沪深300ESG基准ETF基金经理;2023年5月30日至今,任南方恒生香港上市生物科技ETF发起联接(QDII)基金经理;2023年6月1日至今,任南方中证上海环交所碳中和ETF联接基金经理;2023年10月24日至今,任南方中证全指医疗保健设备与服务ETF发起联接基金经理。
基金代码 | 基金名称 | 基金类型 | 起始时间 | 截止时间 | 任职天数 | 任职回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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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1097 | 南方中证创新药产业ETF发起联接A | 2024-03-28 | 至今 | 1天 | ||
021098 | 南方中证创新药产业ETF发起联接C | 2024-03-28 | 至今 | 1天 | ||
588900 | 南方上证科创板100ETF | 指数型-股票 | 2023-12-08 | 至今 | 112天 | -20.17% |
019453 | 南方中证全指医疗保健设备与服务ETF发起联接C | 指数型-股票 | 2023-10-24 | 至今 | 157天 | -12.57% |
019452 | 南方中证全指医疗保健设备与服务ETF发起联接A | 指数型-股票 | 2023-10-24 | 至今 | 157天 | -12.46% |
016918 | 南方中证上海环交所碳中和ETF联接C | 指数型-股票 | 2023-06-01 | 至今 | 302天 | -7.54% |
016917 | 南方中证上海环交所碳中和ETF联接A | 指数型-股票 | 2023-06-01 | 至今 | 302天 | -7.26% |
018078 | 南方恒生香港上市生物科技ETF发起联接(QDII)A | 指数型-海外股票 | 2023-05-30 | 至今 | 304天 | -26.34% |
018079 | 南方恒生香港上市生物科技ETF发起联接(QDII)C | 指数型-海外股票 | 2023-05-30 | 至今 | 304天 | -26.52% |
560180 | 南方沪深300ESG基准ETF | 指数型-股票 | 2023-04-13 | 至今 | 351天 | -11.38% |
588370 | 南方上证科创板50成份增强策略ETF | 指数型-股票 | 2022-12-01 | 至今 | 1年又119天 | -23.80% |
159639 | 南方中证上海环交所碳中和ETF | 指数型-股票 | 2022-07-11 | 至今 | 1年又262天 | -29.98% |
159615 | 南方恒生香港上市生物科技ETF(QDII) | 指数型-海外股票 | 2022-06-17 | 至今 | 1年又286天 | -37.84% |
159877 | 南方中证全指医疗保健设备与服务ETF | 指数型-股票 | 2021-11-02 | 至今 | 2年又148天 | -40.25% |
159747 | 南方中证香港科技ETF(QDII) | 指数型-海外股票 | 2021-07-16 | 至今 | 2年又257天 | -58.79% |
159858 | 南方中证创新药产业ETF | 指数型-股票 | 2021-04-23 | 至今 | 2年又341天 | -49.79% |
202019 | 南方策略优化混合 | 混合型-偏股 | 2020-12-25 | 至今 | 3年又95天 | -23.88% |
投资目标 | 紧密跟踪标的指数,追求跟踪偏离度和跟踪误差最小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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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理念 | 暂无数据 |
投资范围 | 本基金主要投资于标的指数成份股、备选成份股。为更好地实现投资目标,本基金可少量投资于非成份股(包含主板、创业板及其他经中国证监会核准或注册发行的股票)、衍生工具(股指期货、股票期权等)、债券(包括国债、金融债、企业债、公司债、政府支持机构债券、政府支持债券、地方政府债券、次级债、可转换债券、可交换债券、央行票据、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超短期融资券等)、资产支持证券、债券回购、银行存款、同业存单、货币市场工具以及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 本基金可投资存托凭证。 |
投资策略 | 本基金主要采用完全复制策略、替代策略及其他适当的策略以更好的跟踪标的指数,实现基金投资目标。本基金力争日均跟踪偏离度的绝对值不超过0.2%,年跟踪误差不超过2%。 完全复制策略 本基金为被动式指数基金,采用完全复制法,按照成份股在标的指数中的基准权重构建指数化投资组合,并根据标的指数成份股及其权重的变化进行相应调整。 替代策略 当预期成份股发生调整和成份股发生配股、增发、分红等行为时,或因基金的申购和赎回等对本基金跟踪标的指数的效果可能带来影响时,或因某些特殊情况导致无法有效复制和跟踪标的指数时,基金管理人可以对投资组合管理进行适当变通和调整,通过投资成份股、非成份股、成份股个股衍生品等进行替代从而使得投资组合紧密地跟踪标的指数。 特殊情况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情形:(1)法律法规的限制无法投资某只成份股;(2)成份股流动性严重不足;(3)成份股票长期停牌;(4)其他合理原因导致本基金管理人对标的指数的跟踪构成严重制约等。 金融衍生品投资策略 为更好地实现投资目标,本基金可投资股指期货、股票期权和其他经中国证监会允许的衍生金融产品,如与标的指数或标的指数成份股、备选成份股相关的衍生工具。本基金将根据风险管理的原则,以套期保值为目的,主要选择流动性好、交易活跃的衍生品合约进行交易。 (1)股指期货投资策略 本基金投资股指期货将根据风险管理的原则,以套期保值为目的,主要选择流动性好、交易活跃的股指期货合约。本基金力争利用股指期货的杠杆作用,降低股票仓位频繁调整的交易成本和跟踪误差,达到有效跟踪标的指数的目的。 (2)股票期权投资策略 本基金投资股票期权,将根据风险管理的原则,以套期保值为目的,充分考虑股票期权的流动性和风险收益特征,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采取备兑开仓、delta中性等策略适度参与股票期权投资。 融资及转融通证券出借业务投资策略 为更好地实现投资目标,在加强风险防范并遵守审慎原则的前提下,本基金可根据投资管理的需要参与融资及转融通证券出借业务。本基金将在分析市场情况、投资者类型与结构、基金历史申赎情况、出借证券流动性情况等因素的基础上,合理确定出借证券的范围、期限和比例。 存托凭证投资策略 本基金在综合考虑预期收益、风险、流动性等因素的基础上,根据审慎原则合理参与存托凭证的投资,以更好地跟踪标的指数,追求跟踪偏离度和跟踪误差的最小化。 今后,随着证券市场的发展、金融工具的丰富和交易方式的创新等,基金还将积极寻求其他投资机会,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本基金将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将其纳入投资范围以丰富组合投资策略。 |
分红政策 | 1、当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超过标的指数同期增长率达到1%以上时,方可进行收益分配;具体计算方法如下: 基金净值增长率=(基金份额净值÷基金上市前一日基金份额净值-1)×100%(期间如发生基金份额折算,则以基金份额折算日为初始日重新计算;期间如发生基金份额拆分,则以基金份额拆分日为初始日重新计算); 标的指数同期增长率=(标的指数收盘值÷基金上市前一日标的指数收盘值-1)×100%(期间如发生基金份额折算,则以基金份额折算日为初始日重新计算;期间如发生基金份额拆分,则以基金份额拆分日为初始日重新计算); 2、在符合有关基金分红条件的前提下,本基金每年收益分配次数最多为12次;若《基金合同》生效不满3个月可不进行收益分配; 3、本基金以使收益分配后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尽可能贴近标的指数同期增长率为原则进行收益分配。基于本基金的性质和特点,本基金收益分配不须以弥补浮动亏损为前提,收益分配后有可能使除息后基金份额净值低于面值,即基金收益分配基准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减去每单位基金份额收益分配金额后可能低于面值; 4、本基金收益分配采取现金分红方式; 5、每一基金份额享有同等分配权; 6、法律法规或监管机关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在不违反法律法规规定及基金合同约定且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的前提下,基金管理人在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后可对基金收益分配原则和支付方式进行调整,不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 |
业绩比较基准 | 中证上海环交所碳中和指数收益率 |
风险收益特征 | 本基金属股票型基金,一般而言,其风险与收益高于混合型基金、债券型基金与货币市场基金。本基金采用完全复制法跟踪标的指数的表现,具有与标的指数、标的指数所代表的股票市场相似的风险收益特征。 |
管理费率 | 0.50%(每年) | 托管费率 | 0.10%(每年) | 销售服务费率 | --- |
适用金额 | 适用期限 | 费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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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于50万元 | --- | 0.80% |
大于等于50万元,小于100万元 | --- | 0.50% |
大于等于100万元 | --- | 每笔50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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