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购起点 | 10.00元 | 定投起点 | 10.00元 | 日累计申购限额 | 无限额 |
首次购买 | 10.00元 | 追加购买 | 10.00元 | 持仓上限 | 无限额 |
最小赎回份额 | 0.10份 | 部分赎回最低保留份额 | 0.10份 |
买入确认日 | T+1 | 卖出确认日 | T+1 |
管理费率 | 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为基金管理人的基本管理费和基金管理人的附加管理费之和。其中,基金管理人的基本管理费和基金管理人的附加管理费计提方法、计提标准和支付方式如下: (1)基本管理费 本基金的管理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1%年费率计提。管理费的计算方法如下: H=E×1%÷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基本管理费 E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基本管理费每日计算,逐日累计至每月月末,按月支付,由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发送基金基本管理费划款指令,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于次月前2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付给基金管理人。若遇法定节假日、公休假等,支付日期顺延。 (2)附加管理费 本基金根据每份基金份额在持有期间的年化收益率水平分别适用不同的年附加管理费率,每份基金份额的年附加管理费仅于赎回时方可收取。 1)年附加管理费率结构如下: 基金份额在持有期间的年化收益率(R) 年附加管理费率(M) R≤6.00% 0.00% 6.00%< R≤10.00% Min[0.50%, R -6%] R >10.00% Min[1.50%, R -10%] 注:为最大限度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年附加管理费规则中就每份基金份额设立实际收益率平滑保护机制,即基金份额净值在计提较高数值的年附加管理费后的实际收益率不低于其计提较低数值的年附加管理费后的实际收益率。 2)每份基金份额在持有期间的年化收益率的计算公式如下: R={(NAV1+∑D)/NAV0-1}*365/T*100% R为某一基金份额在持有期间的年化收益率; NAV1为某一基金份额赎回时的基金份额净值; NAV0为某一基金份额认购或申购时确认的基金份额净值; ∑D为某一基金份额在持有期间(自某一基金份额认购或申请确认之日起至其赎回申请确认之日(不含赎回申请确认当日)止)的累计分红金额之和; T为某一基金份额的持有天数。 3)每份基金份额的年附加管理费的计算方法如下: H=E*M*T/365 H为某一基金份额赎回时应计提的年附加管理费; T为某一基金份额的持有天数; E为基金份额赎回时的基金份额净值; M为某一基金份额赎回时所适用的年附加管理费率。 4)投资人全部或部分赎回基金份额时,该等基金份额计提的年附加管理费为每一基金份额根据上述公式分别计算并计提的年附加管理费之和,基金托管人不承担复核职责,由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发送基金附加管理费划付指令,基金托管人于次月首日起3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付给基金管理人。若遇法定节假日、公休日等,支付日期顺延。 例如:假设本基金合同于2014年11月7日(周五)生效,则本基金认购份额的第一个运作期自2014年11月7日开始,至2015年5月7日(周四)结束。2015年5月7日为认购份额第一个运作期到期日。如基金份额持有人在运作期到期日发起赎回申请,则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本基金持有期间自2014年11月7日开始,至2015年5月7日结束。 假设按上述公式计算,本基金的持有期内的年化收益率(R)为6.3%,则适用上述表格中第二档费率,即Min[0.50%,R-6%],即比较0.50%与6.3%-6.0%=0.3%的大小,相较而言,0.3%较小,故R=6.3%时应适用0.3%的管理费率。 |
托管费率 | 0.20%(每年) |
销售服务费率 | --- |
适用金额 | 适用期限 | 原费率| 天天基金优惠费率 |
---|---|---|
小于100万元 | --- | 1.00% |
大于等于100万元,小于200万元 | --- | 0.60% |
大于等于200万元,小于500万元 | --- | 0.30% |
大于等于500万元 | --- | 每笔1000元 |
适用金额 | 适用期限 | 赎回费率 |
---|---|---|
--- | 一个运作期 | 0.50% |
--- | 两个及以上运作期 | 0.00% |
注: 在基金首次募集期购买基金的行为称为认购,认购期结束后基金需要进入不超过3个月的封闭期。
基金封闭期结束后,您若申请购买开放式基金,习惯上称为基金申购,以区分在发行期间的认购。
基金申购费用计算公式:
前端申购费用=申购金额-申购金额 /(1+申购费率)
后端申购费用=赎回份额×申购日基金份额净值(基金份额面值)×后端申购(认购)费率
基金赎回费用计算公式:
基金赎回费用=赎回金额×赎回费率
*本基金费率来源基金公司,请以基金公司官网提供的费率数据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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