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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改委:将从5方面推进新型城镇化
“当前和今后的一段时期,将推进包括人口、土地、资金、住房、生态保护等5个方面的改革。”国家发改委主任徐绍史昨日表示,改革开放以来的快速城镇化,积累的矛盾问题日益凸显,走中国新型城镇化之路,涉及多方面的体制机制创新。
特大城市“城市病”严重
昨日上午,徐绍史在上海出席2014中国城镇化高层国际论坛时介绍,改革开放以来,中国的城镇化率年均提高1.02个百分点,城镇人口和城镇数量大幅度增加。但是矛盾和问题也凸显,大量农业转移人口未能真正融入到城市,城市建设用地和空间利用粗放、低效,一些特大城市的城市病日趋严重,总体来看中国的城镇化迫切需要转型发展。
徐绍史坦承,目前城市治理能力与城镇化推进的速度相比,还有不小的差距。在推进新型城镇化进程中,将让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既要履行政府制定规划政策、提供公共服务等方面职能,又要遵循市场规律。
实施差别化落户政策
徐绍史表示,有序推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同时促进有能力在城镇稳定就业和生活的常住人口有序实现市民化,允许不同规模的城市实施差别化的落户政策;对未能落户的城镇常住人口,通过实施居住证制度,建立健全与居住年限等条件相挂钩的基本公共服务提供机制,努力实现城镇基本公共服务覆盖全部城镇常住人口,将建设覆盖全国安全可靠的国家人口综合信息库和信息交换平台。
吸收社会资本参与城建
记者从论坛上获悉,国家发改委将重点推进人、地、钱、房、生态等5方面的改革,全面推行流动人口居住证制度,探索实行城市用地增加与吸纳人口落户数量挂钩,通过多种渠道吸引社会资本参与城市建设。这些改革包括人口管理制度、土地管理制度、城镇化资金保障、城镇住房和生态环境保护。
完善城镇建设征地制度
徐绍史介绍,完善现有城镇建设征用土地制度,严格执行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提高土地集约化利用水平。探索实行城镇建设用地增加与吸纳农业转移人口落户数量挂钩、与城镇低效用地再开发挂钩的激励约束机制。同时,进一步改革完善农村建设用地和进城落户农民宅基地的流转制度。
此外,将加快建立规范透明的城市建设投融资机制,建立健全地方债券发行管理制度,创新融资工具,通过多种渠道吸引社会资本参与城市建设。
(责任编辑:DF0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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