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正文

证监会部署IPO欺诈发行及信息披露违法违规专项执法行动

2016年06月24日 16:23
来源: 证监会网站
编辑:东方财富网

手机上阅读文章

  • 提示:
  • 微信扫一扫
  • 分享到您的
  • 朋友圈
摘要
【证监会发布会】近日,证监会专门部署了首次公开发行(IPO)欺诈发行及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执法行动。我会稽查部门对由金融监管部门、证券交易所、有关券商及中介机构、社会公众及其他线索渠道发现的第一批违法违规线索已经进入执法程序。

  近日,证监会专门部署了首次公开发行(IPO)欺诈发行及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执法行动。我会稽查部门对由金融监管部门、证券交易所、有关券商及中介机构、社会公众及其他线索渠道发现的第一批违法违规线索已经进入执法程序。

  本次执法行动是证监会贯彻以信息披露为中心的监管理念,落实依法、从严、全面监管工作要求,加强对IPO各个环节、各类主体、各种违法行为监管执法的重要工作部署,也是监管机关前期集中查处6家审计评估机构、严肃追究欣泰电气及其中介机构违法责任、终止审查17家首发企业等一系列净化IPO市场环境的又一举措。证券市场的投融资活动高度依赖真实、准确、完整的信息披露,IPO欺诈发行及虚假披露严重背离诚信原则,严重违反法律规范,严重损害投资者合法权益,是资本市场最为严重的三大证券欺诈行为之一,历来是各国监管机构监管执法的主要领域。

  证监会对信息披露违法违规的查处持续保持高压态势,但违规披露问题依然突出。在IPO环节,包装上市、披露不实乃至欺诈发行时有发生、屡禁不绝,主要表现为:一是发行人报送或披露的信息存在虚假记载,包括虚构业务,虚增资产、收入和利润,变造甚至伪造产权证书和重要经营证照等。二是发行人报送或披露的信息内容不准确、依据不充分或者选择性、夸大性披露,存在误导性陈述。三是发行人报送或披露的信息存在重大遗漏,包括未披露关联关系及关联交易,未披露股权结构的重大变化,未披露独立性方面的重大问题,未披露重大债务、违约或对外担保等。四是发行人未按规定报送或披露信息,包括未及时披露生产经营的重大变化,未及时披露重大诉讼或仲裁进展等。五是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没有尽到保荐工作职责,审慎核查不足,专业把关不够,出具的保荐书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六是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资产评估机构等证券服务机构未勤勉尽责,制作、出具的文件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或者违反业务规则执业。

  执法行动将统一部署、协调联动、持续推进,全面覆盖IPO各个环节,全面覆盖发行人、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中介机构等各类主体,全面覆盖不披露、不及时披露、虚假披露等各种违法行为。证监会将组织行政许可、日常监管、交易监控、信访举报等多个部门和环节,多渠道、宽口径、大范围、全覆盖的查找线索、发现问题、移交案件,绝不放过任何一条违法线索,绝不放过任何一个问题企业,绝不放过任何一家失职机构,力图通过以下工作措施发现一批问题线索:一是分类核查筛选。结合IPO企业信息披露质量抽查制度,针对信息披露风险较大的项目集中展开线索筛查;根据抽查工作情况,对内控不力、风险较大的审计评估、法律服务等中介机构进行专项核查。二是常规问核审查移送。通过日常审核环节强化问核,从严审查,从严把关,对发现的问题,发现一起,移交一起。三是热点跟踪发现线索。密切关注市场舆情、新闻媒体、网络传媒对问题企业的报道和揭露,追踪挖掘各种财务造假线索。四是技术数据挖掘。广泛收集各类市场信息情报,通过稽查执法大数据系统和专门的财务分析工具,对历史财务报表、媒体揭披问题、市场关联信息进行数据挖掘、量化拟合,不放过任何疑点。

  IPO欺诈发行和违规披露涉案主体多、链条长、手法隐蔽,严重侵害投资者利益,破坏市场秩序,必须严肃查处。杜绝造假、反对欺诈,用法律武器维护IPO信息披露制度的严肃性,需要市场主体和社会各界广泛参与。为此,证监会真诚欢迎市场各方面,特别是企业内部了解情况、有正义感,关心市场健康发展、愿意为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担当责任的人士向证监会举报反映问题线索(证券期货违法违规行为举报中心举报电话等联络方式附后)。证监会将依法保护举报人信息,对提供有效线索的举报者,根据《证券期货违法违规行为举报工作暂行规定》给予奖励。

  企业向广大公众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是资本市场发挥直接融资功能、服务实体经济的重要方式,有赖于市场参与各方坚守诚信、依法合规、勤勉敬业,把投资者权益保护放在最为突出的位置。证监会本着依法、从严、全面监管的原则开展IPO欺诈发行及信息披露违法违规专项执法行动,目的就在于有效规范市场行为,净化市场环境,维护市场秩序,进而实现进一步释放市场活力,稳定市场预期,促进市场在资源配置中发挥决定性的作用,更好地服务于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希望各有关责任主体高度自律,充分警醒,自检自纠,共同为资本市场长期健康稳定发展做出努力。

  附:证监会证券期货违法违规行为举报中心联系方式

  举报电话:010-88060027、88060055、88060082、66210182(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1:30-5:00)

  网上举报地址:http://jubao.csrc.gov.cn

  通讯地址:中国证监会举报中心(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19号富凯大厦A座)

  邮政编码:100033

  来访举报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太平桥大街107号(同中国证监会信访办来访接待室)

(责任编辑:DF142)

 
 
 
 

网友点击排行

 
  • 基金
  • 财经
  • 股票
  • 基金吧
 
郑重声明:天天基金网发布此信息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与本网站立场无关。天天基金网不保证该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数据及图表)全部或者部分内容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原创性等。相关信息并未经过本网站证实,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决策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数据来源:东方财富Choice数据。

将天天基金网设为上网首页吗?      将天天基金网添加到收藏夹吗?

关于我们|资质证明|研究中心|联系我们|安全指引|免责条款|隐私条款|风险提示函|意见建议|在线客服|诚聘英才

天天基金客服热线:95021 |客服邮箱:vip@1234567.com.cn|人工服务时间:工作日 7:30-21:30 双休日 9:00-21:30
郑重声明:天天基金系证监会批准的基金销售机构[000000303]。天天基金网所载文章、数据仅供参考,使用前请核实,风险自负。
中国证监会上海监管局网址:www.csrc.gov.cn/pub/shanghai
CopyRight  上海天天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2011-现在  沪ICP证:沪B2-20130026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11042629号-1

A
安信证券资产安信基金
B
博时基金渤海汇金博道基金贝莱德基金管理北京京管泰富基金百嘉基金北信瑞丰宝盈基金博远基金
C
长盛基金长城基金诚通证券财通基金长安基金淳厚基金创金合信基金长城证券财通资管长信基金财达证券长江证券(上海)资管财信证券
D
东方红资产管理东莞证券东海基金德邦基金东方阿尔法基金东财基金东海证券德邦证券资管东兴证券东兴基金第一创业东吴基金达诚基金东证融汇证券资产管理大成基金东方基金东吴证券
F
方正富邦基金富国基金富达基金(中国)方正证券富荣基金富安达基金蜂巢基金
G
国海富兰克林基金国投瑞银基金广发资产管理国寿安保基金国联安基金光大保德信基金国投证券国联证券国都证券国海证券国新国证基金国泰基金国新证券股份国金基金国信证券国融基金格林基金广发基金国联基金工银瑞信基金国元证券
H
华润元大基金华泰证券(上海)资产管理华宸未来基金华泰柏瑞基金华富基金宏利基金华鑫证券汇百川基金汇丰晋信基金华安基金华商基金红土创新基金华泰保兴基金弘毅远方基金华安证券华西基金泓德基金汇泉基金合煦智远基金恒越基金惠升基金汇安基金恒生前海基金华夏基金红塔红土恒泰证券华创证券汇添富基金华宝基金海富通基金
J
嘉实基金建信基金金元顺安基金交银施罗德基金九泰基金景顺长城基金嘉合基金金信基金金鹰基金江信基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