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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信等10家券商被选为“独角兽”主保荐机构 五大要点看过来
在创新企业试点IPO及发行CDR的过程中,作为主保荐机构的券商终于最终确定。
昨日,新华社发布证监会负责人答问,明确了稳妥推进创新企业境内发行股票或存托凭证试点工作的相关问题,其中值得注意的是,证监会负责人明确了在试点期间,创新企业可自主选择10家证券公司作为境内发行上市的主保荐机构。
其中包括中信建投、国泰君安、中金公司、招商证券、中信证券、申万宏源承销保荐、广发证券、海通证券、银河证券和华泰联合。
那么,为什么选定这10家券商,其他不在此列的券商是否可以参与其中?基金君整理了一些要点。
要点一:证监会已制定保荐承销等多项配套规则对券商进行指导
据新华社报道,针对社会关心的问题,证监会负责人表示,创新试点工作启动以来,证监会积极推动证券行业深刻理解该项制度创新的战略意义,认真做好前期辅导工作,帮助处于发展阶段的创新企业了解资本市场,完善公司治理、提升公司质量。
与此同时,创新企业具有新技术新业态新模式的特点,其中少数已在境外注册或上市的企业在法律环境和公司治理要求等方面与境内存在差异,发行存托凭证还存在一些特殊标准,对中介服务提出了较高要求。
目前,针对创新企业的特殊情况,证监会已经制定了关于保荐、承销相关多项配套规则,对证券公司进行指导和规范。
要点二:10家券商均为去年AA级券商
投资者可能要问了,这么多券商中,为什么最终选定了这10家?
据证监会负责人介绍,最终选定的这10家也是综合考虑了专业能力水平、风险管理能力、资产收入规模、证券公司分类评价结果和投行类业务合规情况。
来看看这10家券商:中信建投、国泰君安、中金公司、招商证券、中信证券、申万宏源承销保荐、广发证券、海通证券、银河证券和华泰联合。
首先来说,10家券商里,中信、国君、海通、广发和招商等属于综合实力排在前十的券商,其次有一点值得注意的是,这10家券商均在去年的分类评级中被评定为AA级(申万宏源承销保荐和华泰联合按规定与其母公司合并评价,二者母公司去年均被评AA级),由于去年没有券商被评为AAA级,所以AA级已经是券商分类中级别最高的了。
这个分类也很说明问题,因为它是以证券公司风险管理能力为基础,结合公司市场竞争力和合规管理水平,对证券公司进行的综合性评价,主要体现的是证券公司合规管理和风险控制的整体状况。
也就是说,这次选定的10家券商均是去年评级最高的券商。用监管层的话说,一切均是为了使证券公司向市场提供更高质量更专业化的服务。
要点三:其他券商可与这10家券商联合保荐或联合主承销
问题来了,除了这10家券商,其他券商要想分一杯羹,是否可行?
答案是可以的。证监会负责人表示,其他证券公司可按规定与者10家证券公司进行联合保荐或联合主承销。
要点四:试点企业审核较一般IPO企业要求更高
今日晚间,证监会新闻发言人高莉就试点企业从严审核原则和审慎定价要求情况答记者问,高莉表示,无论是一般IPO企业,还是申报试点的企业,证监会会一律坚持依法全面从严监管要求,依据《证券法》《公司法》《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管理办法》《存托凭证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严格审核,严把入门关,防止“病从口入”。
高莉强调,虽然基于试点工作性质,对试点企业单独排队且审核速度较快,但证监会初审部门和发审委相关审核工作均依法依规开展,坚持条件标准不降低,程序环节不减少,对试点企业从财务和非财务角度,全方位、多维度依法进行审核,在审核的严格程度方面,较一般IPO企业要求更高。不仅要求试点企业严格符合法律法规和监管规则规定的发行上市条件,而且必须从保护投资者利益出发,严格按照有关规定,真实、准确、完整的披露信息,尤其是要结合创新企业投入大、风险高、易被颠覆等特点,充分向投资者揭示风险。
要点五:证监会已对创新试点企业发行定价提出明确要求
高莉表示,创新企业存在投入大、风险高、易被颠覆等特点,加之A股历来有炒作新股、炒作题材的情形,创新企业上市初期可能出现被炒高之后出现较大幅度回落的风险。近期,境内外市场均有类似案例,不少投资者蒙受损失。
因此,证监会特别提醒境内投资者要充分认清创新企业的投资风险,谨慎参与试点企业的投资,不要跟风炒作、盲目追高,有效控制投资风险。
高莉强调,证监会已对创新试点企业发行定价提出明确要求:
一要求发行人及其主承销商根据企业各自的情况,科学设计发行方案,对机构投资者参与询价建立合理有效的激励和风险约束机制,促进专业机构投资者积极参与、认真研究、审慎报价;
二要求机构投资者切实发挥其在询价过程中的作用,发挥其专业优势,保持应有的独立、客观、审慎,实现试点创新企业的合理估值和定价,切实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维护市场稳定。
(责任编辑:DF3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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