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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2-12-09 16:14:30 股吧网页版
国新国证现金增利货币市场基金托管协议更新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2-12-09

国新国证现金增利货币市场基金

托管协议

基金管理人:国新国证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二年十一月

目 录

第一条 基金托管协议当事人......5
第二条 基金托管协议的依据、目的和原则......7
第三条 基金托管人对基金管理人的业务监督和核查......8
第四条 基金管理人对基金托管人的业务核查......16
第五条 基金财产保管......17
第六条 指令的发送、确认和执行......20
第七条 交易及清算交收安排......22
第八条 基金资产净值计算和会计核算......25
第九条 基金收益分配......30
第十条 信息披露......31
第十一条 基金费用......33
第十二条 基金份额持有人名册的保管......36
第十三条 基金有关文件和档案的保存......37
第十四条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的更换......38
第十五条 禁止行为......41
第十六条 基金托管协议的变更、终止与基金财产的清算......43
第十七条 违约责任......45
第十八条 争议解决方式......46
第十九条 基金托管协议的效力......47
第二十条 基金托管协议的签订......48
第二十一条 不可抗力......49
第二十二条 可分割性......50

第一条 基金托管协议当事人

1.1 基金管理人:

名称:国新国证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中国(河北)自由贸易试验区雄安片区容城县雄安市民服务中心企业办公区A 栋一层 108 单元

法定代表人:杨铭海

成立时间:2019 年 3 月 1 日

批准设立机关: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批准设立文号: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8]2163 号

组织形式: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人民币 200,000,000 元

存续期间:永续经营

经营范围: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基金销售和中国证监会许可的其他业务。
1.2 基金托管人:

名称: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 9 号

法定代表人:李庆萍

成立时间:1987 年 4 月 20 日

批准设立文号:国办函[1987]14 号

基金托管业务批准文号:证监基金字[2004]125 号

组织形式: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489.35 亿元人民币

存续期间:持续经营

经营范围:保险兼业代理业务(有效期至 2020 年 09 月 09 日);吸收公众存款;发
放短期、中期和长期贷款;办理国内外结算;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发行金融债券;代理发行、代理兑付、承销政府债券;买卖政府债券、金融债券;从事同业拆借;买卖、代理买卖外汇;从事银行卡业务;提供信用证服务及担保;代理收付款项;提供保管箱服务;结汇、售汇业务;代理开放式基金业务;办理黄金业务;黄金进出口;开展证券投资基金、企业年金基金、保险资金、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托管业务;经国务院银行业
监督管理机构批准的其他业务。(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第二条 基金托管协议的依据、目的和原则

2.1 基金托管协议的依据

订立本协议的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以下简称“《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运作办法》”)、《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以下简称“《销售办法》”)、《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下简称“《信息披露办法》”)、《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以下简称“《流动性风险规定》”)、《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7 号〈托管协议的内容与格式〉》、《国新国证现金增利货币市场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

2.2 基金托管协议的目的

订立本协议的目的是明确基金托管人与基金管理人之间在基金财产的保管、投资运作、净值计算、收益分配、信息披露及相互监督等有关事宜中的权利、义务及职责,确保基金财产的安全,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

2.3 基金托管协议的原则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本着平等自愿、诚实信用、充分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合法权益的原则,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协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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