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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04-12 09:08:30 股吧网页版
兴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兴业聚利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增加C类基金份额及调整基金份额净值精度并相应修订基金合同及托管协议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4-04-12

兴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兴业聚利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 投资基金增加 C 类基金份额及调整基金份额净值精度并相
应修订基金合同及托管协议的公告

为更好地满足广大投资者的理财需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兴业聚利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的约定,经与基金托管人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协商一致,兴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本公司”或“基金管理人”)决定自 2024 年 4 月 15 日起,对旗下兴业聚
利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增加 C 类基金份额,将本基金的基金份额净值精度提高至小数点后 4 位,并对本基金的基金合同及托管协议的相应条款进行修订。现将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一、本次增加 C 类基金份额的基金

1、自 2024 年 4 月 15 日起,本公司对以下基金增加 C 类基金份额:

序号 基金名称 A 类份额代码 A 类份额简 C 类份额代码(新 C 类份额
称 增的基金份额) 简称

兴业聚利灵活配置 兴业聚利 兴业聚利
1 混合型证券投资基 001272 灵活配置 021265 灵活配置
金 混合 A 混合 C

本基金将增加 C 类基金份额,形成 A 类和 C 类两类基金份额。两类基金份额
将分别设置对应的基金代码并分别计算基金份额净值,投资者申购时可以自主
选择与 A 类基金份额或 C 类基金份额相对应的基金代码进行申购。新增的 C 类
基金份额从本类别基金资产中计提销售服务费,不收取申购费用。原有的基金份额在增加了 C 类基金份额后,全部自动转换为 A 类基金份额,该类份额的申购赎回业务规则以及费率结构均保持不变。

2、C 类基金份额费用情况

1)申购费

C 类基金份额不收取申购费。

2)赎回费

本基金 C 类基金份额的赎回费率如下表:

持有期 N 赎回费率

N<7 天 1.5%

7 天≤N<30 天 0.5%

30 天≤N 0

本基金的 C 类基金份额的赎回费用由 C 类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在基金份额
持有人赎回基金份额时收取。赎回费用 100%归入基金财产。

3)销售服务费

本基金 C 类基金份额的销售服务费年费率为 0.3%,按前一日 C 类基金份额
基金资产净值的 0.3%年费率计提。

3、基金份额净值的计算与公告

本基金 A 类和 C 类基金份额分别设置代码。由于基金费用的不同,本基金 A
类基金份额和 C 类基金份额将分别计算基金份额净值,计算公式为计算日该类别基金资产净值除以当日该类基金份额的余额数量。

基金管理人应当在不晚于每个开放日的次日,通过规定网站、基金销售机构网站或者营业网点,披露开放日的各类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

4、C 类基金份额的销售机构

投资人可在本公司直销中心或者通过网上直销系统、兴业基金微信公众号办理本基金 C 类基金份额的申购和赎回。

如新增其他销售机构办理本基金 C 类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等业务,请以本公司相关公告或公司官网公示为准。

二、基金合同、托管协议的修订

本次修订内容为修订与增加 C 类基金份额、提高本基金的基金份额净值精度以及更新基金管理人信息相关条款,并将在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基金产品资料概要中相应更新。本次修订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可由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协商后修改。本公司已就修订内容与基金托管人中国
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协商一致。本基金基金合同及托管协议的具体修订内容
详见附件。

三、重要提示

1、本基金基金合同的修订已经履行了规定的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
及基金合同约定,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2、本基金并存 A 类和 C 类两类基金份额后,投资人可自由选择申购某一类

别的基金份额。

3、本公司于本公告日在网站上同时公布经修改后的基金合同、托管协议;
招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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