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4-03-23 09:04:24 股吧网页版
浙商汇金短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2024年第一次分红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4-03-23


浙商汇金短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2024年第一次分红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24年03月23日

1 公告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 浙商汇金短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 浙商汇金短债

基金主代码 006516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18年11月22日

基金管理人名称 浙江浙商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名称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公告依据 《浙商汇金短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

同》《浙商汇金短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
说明书》等。

收益分配基准日 2024年03月18日

有关年度分红次数的说明 2024年第一次分红

下属分级基金的基金简称 浙商汇金短 浙商汇金短 浙商汇金短

债A 债E 债C

下属分级基金的交易代码 006516 006515 019772

截止基 基准日下属分级基

准日下 金份额净值(单位: 1.0309 1.0363 1.0503

属分级 人民币元)
基金的 基准日下属分级基

相关指 金可供分配利润 24,925,473. 16,123,012. 10,959,720.

标 05 91 69

(单位:人民币元)

本次下属分级基金分红方案 0.1 0.1 0.1

(单位:元/10份基金份额)
2 与分红相关的其他信息

权益登记日 2024年03月26日

除息日 2024年03月26日

现金红利发放日 2024年03月27日

分红对象 权益登记日登记在册的本基金份额持有人

选择红利再投资方式的投资者由红利转得的

基金份额将以2024年03月26日除息后的基金

红利再投资相关事项的说明 份额净值为计算基准确定,本公司对红利再投

资所得的基金份额进行确认并通知各销售机

构。2024年03月27日起投资者可以通过销售机

构查询红利再投资的份额。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的财税[2002]128

税收相关事项的说明 号《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开放式证券投

资基金有关税收问题的通知》,基金向投资者

分配的基金收益,暂免征收所得税。

本基金本次分红免收分红手续费。选择红利再

费用相关事项的说明 投资方式的投资者,其红利所折算的基金份额

免收申购费等红利再投资费用。

3 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权益登记日申请申购的基金份额不享有本次分红权益,权益登记日申请赎回的基金份额享有本次分红权益。

(2)本基金分红方式分两种:现金红利和红利再投资,投资者可选择现金红利或将现金红利按除权日的基金份额净值自动转为基金份额进行再投资,对于未选择本基金具体分红方式的投资者,本基金默认的分红方式为现金分红。

(3)投资者可以在基金开放日的交易时间内到销售网点修改分红方式,本次分红确认的方式将按照投资者在权益登记日之前最后一次选择的分红方式为准。请投资者到销售网点或通过本公司客户服务中心确认分红方式是否正确,如不正确……
[点击查看PDF原文][查看历史公告]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沪深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基金吧/财富号/股吧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郑重声明: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