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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04-22 09:20:15 股吧网页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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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4-04-22


百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百嘉百兴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增加 C 类基金份额并修订基金合同和托管协议的公告

为更好地满足广大投资者的理财需求,维护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提高产品的市场竞争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和《百嘉百兴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的约定,经与基金托管人恒丰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协商一致,百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本公司”)决定自 2024 年 4月 22 日起对百嘉百兴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
金(以下简称“本基金”)增加 C 类基金份额,并对《基金合同》及《百嘉百兴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以下简称《托管协议》)的相应条款进行修订。现将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一、增加 C 类基金份额方案

1、本基金基金份额分类自 2024 年 4 月 22 日起新增 C 类基金份额(基金代码:
021322)。投资者申购 C 类基金份额时不收取申购费,但从该类别基金资产中计提销售服务费。本基金原有的基金份额全部自动划归为 A 类基金份额(基金代码:014259),A 类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转换和定期定额投资业务规则以及费率结构均保持不变。
本基金形成A类和C类两类基金份额,两类基金份额分别设置对应的基金代码并分别计算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C 类基金份额的初始基金份额净值与当日 A类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一致。投资人可自行选择申购的基金份额类别,本基金不同基金份额类别之间暂不开通相互转换业务。

2、C 类基金份额的费率结构

(1)申购费率

本基金 C 类基金份额不收取申购费。

(2)赎回费率

持有期限 C 类基金份额赎回费率

Y<7 日 1.50%

7 天≤Y 0.00%

本基金C类基金份额的赎回费用由赎回C类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在基
金份额持有人赎回 C 类基金份额时收取。对持续持有期少于 7 日的投资人收取 1.50%的
赎回费,并将上述赎回费全额计入基金财产。

(3)C 类基金份额的管理费、托管费、销售服务费

新增的C类基金份额与原有的基金份额适用相同的基金管理费率和基金托管费率。
新增的 C 类基金份额的销售服务费年费率为 0.30%,C 类基金份额的销售服务费按
前一日 C 类基金份额基金资产净值的 0.30%年费率计提。

3、本基金 C 类基金份额适用的销售机构

(1)直销中心

百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广州市南沙区丰泽东路 106 号(自编 1 号楼)X1301-G020950(集群注
册)(JM)

办公地址:广州市天河区花城大道 769 号 10 楼整层

法定代表人:詹松茂

电话:020-83539639

传真:020-83539678

联系人:崔泠梦

公司网址:www.baijiafunds.com.cn

(2)非直销销售机构

本基金 C 类基金份额非直销销售机构信息详见基金管理人网站公示,敬请投资者留意。

基金管理人可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增减或变更基金销售机构,并在基金管理人网站公示基金销售机构名录。投资者在各销售机构办理本基金相关业务时,请遵循各销售机构业务规则与操作流程。

二、《基金合同》和《托管协议》相关条款修订

根据上述增加 C 类基金份额方案,本公司对《基金合同》和《托管协议》相关条款进行了修订,并对释义、基金托管人基本信息进行了必要更新,具体修订内容详见附件《百嘉百兴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和托管协议修订对照表》。修订后的
《基金合同》和《托管协议》于 2024 年 4月 22 日起生效,投资者可访问本公司官网网
站 (www.baijiafunds.com.cn) 和 中 国 证 监 会 基 金 电 子 披 露 网 站
(http://eid.csrc.gov.cn/fund)进行查阅。本公司将根据《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对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和基金产品资料概要进行相应内容更新,并在规定媒介上公告。

三、重要提示

1、本次因增加 C 类基金份额而对《基金合同》和《托管协议》进行的修订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属于《基金合同》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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