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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2-06-17 09:10:08 股吧网页版
天治核心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更新的招募说明书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2-06-17

天治核心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LOF)更新的招募说明书

基金管理人:天治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二年六月

重要提示

天治核心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以下简称“本基金”)于2005年8月3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基金字[2005]134号文核准公开募集。本基金的基金合同于2006年1月20日正式生效。

本基金管理人保证本招募说明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本招募说明书经中国证监会核准,但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核准,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价值和收益做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投资有风险,投资者拟申购本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招募说明书,全面认识本基金产品的风险收益特征,应充分考虑投资者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并对于申购基金的意愿、时机、数量等投资行为作出独立决策。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投资者作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包括存托凭证,除与其他仅投资于沪深市场股票的基金所面临的共同风险外,本基金还将面临存托凭证价格大幅波动甚至出现较大亏损的风险,以及与存托凭证发行机制相关的风险,包括存托凭证持有人与境外基础证券发行人的股东在法律地位、享有权利等方面存在差异可能引发的风险;存托凭证持有人在分红派息、行使表决权等方面的特殊安排可能引发的风险;存托协议自动约束存托凭证持有人的风险;因多地上市造成存托凭证价格差异以及波动的风险;存托凭证持有人权益被摊薄的风险;存托凭证退市的风险;已在境外上市的基础证券发行人,在持续信息披露监管方面与境内可能存在差异的风险;境内外法律制度、监管环境差异可能导致的其他风险。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本基金单一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数不得达到或超过基金份额总数的 50%,但在基金运作过程中因基金份额赎回等情形导致被动达到或超过 50%的除外。

本次更新招募说明书主要涉及业绩比较基准及基金管理人相关信息的变更。本次更新的招募说明书已经本基金托管人复核。除特别说明外,本次更新的招募
说明书所载其他内容截止日为 2021 年 11 月 15 日,有关财务数据和净值表现截
止日为 2021 年 9 月 30 日(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目 录

一、绪言 ...... 1
二、释义 ...... 2
三、基金管理人 ...... 6
四、基金托管人 ...... 15
五、相关服务机构 ...... 20
六、基金的募集 ...... 47
七、基金合同的生效 ...... 48
八、基金份额的上市交易 ...... 49
九、基金份额的申购与赎回 ...... 50
十、基金份额的登记、系统内转托管和跨系统转登记 ...... 63
十一、基金的投资 ...... 64
十二、基金的业绩 ...... 79
十三、基金的财产 ...... 81
十四、基金资产的估值 ...... 83
十五、基金的收益分配 ...... 89
十六、基金的费用与税收 ...... 91
十七、基金的会计与审计 ...... 93

十八、基金的信息披露 ...... 94
十九、风险揭示 ...... 101
二十、基金的终止与清算 ...... 105
二十一、基金合同的内容摘要 ...... 108
二十二、基金托管协议的内容摘要 ......119
二十三、对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服务 ...... 126
二十四、其他应披露事项 ...... 128
二十五、招募说明书的存放及查阅方式 ...... 131
二十六、备查文件 ...... 132

一、绪言

本招募说明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开放式基金业务规则》、《天治核心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合同》编写。

基金管理人承诺本招募说明书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本基金是根据本招募说明书所载明的资料申请募集的。本基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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