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3-12-08 09:12:27 股吧网页版
关于调整上海证券弘利债券型集合资产管理计划A类份额申购费率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3-12-08

关于调整上海证券弘利债券型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A 类
份额申购费率的公告

为持续服务广大投资者,满足投资者对上海证券弘利债券型集合资产管理计划(以下简称“本集合计划”)的投资需求,经与本集合计划托管人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协商一致,上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上海证券”)决定,自 2023 年 12 月8 日起, 调整本集合计划 A 类份额(产品代码:970122)申购费率,具体详情如下:

一、调整方案

1、调整前申购费率:

本集合计划 A 类份额申购费率为 0.3%。

2、调整后申购费率:

申购金额(M)(元) 申购费率

M<1,000,000.00 0.30%

1,000,000.00≤M<5,000,000.00 0.10%

M≥5,000,000.00 1,000.00 元/笔

二、投资者可以通过以下途径了解或咨询相关情况

1、上海证券各营业网点

2、客服电话:4008-918-918

3、上海证券官方网站[https://www.shzq.com/]

三、重要提示

1、本次申购费调整事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本集合计划合同的规定,对本集合计划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
2、请投资者在办理相关业务前仔细阅读本集合计划合同及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

风险提示:本集合计划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集合计划资产,但不保证本集合计划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请充分了解本集合计划的风险收益特征,审慎做出投资决定。

特此公告。

上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2023年12月8日

[点击查看PDF原文][查看历史公告]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沪深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基金吧/财富号/股吧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郑重声明: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