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2-10-11 17:44:36 股吧网页版
东莞证券旗峰天添利货币型集合资产管理计划2022年货币市场基金收益支付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2-10-11


东莞证券旗峰天添利货币型集合资产管理计划收益支付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22年10月11日

1、 公告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 东莞证券旗峰天添利货币型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基金简称 东莞证券旗峰天添利货币

基金主代码 970176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22年08月26日

基金管理人名称 东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公告依据 《东莞证券旗峰天添利货币型集合资产管理计划招募说明书》《东
莞证券旗峰天添利货币型集合资产管理计划资产管理合同》

收益集中支付日期 2022-10-11

收益累计期间 自2022-08-26至2022-10-10止

注:本集合计划是由“旗峰天添利集合资产管理计划”变更而来,“旗峰天添利集合资产管理计划”末次收益分配日期为2022年8月25日,故本次收益分配起始日期为2022年8月26日。
2、与收益支付相关的其他信息

投资者累计收益=Σ投资者日收益(即投资者日

累计收益计算公式 收益逐日累加),投资者日收益=投资者当日持

有的本集合计划份额/本集合计划当日总份额×

当日总收益(计算结果以去尾方式保留到"分")

收益结转的基金份额可赎 -
回起始日

收益支付对象 收益累计期间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

司登记在册的本集合计划全体持有人。

收益支付办法 现金分红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开放式证券投

资基金有关税收问题的通知》(财税[2002]128

税收相关事项的说明 号),对投资者(包括个人和机构投资者)从基

金分配中取得的收入,暂不征收个人所得税和企

业所得税。

费用相关事项的说明 本集合计划本次收益分配免收分红手续费。

注:(1)由于本集合计划分红方式暂不包括红利再投,因此不存在收益结转基金份额的情况;
(2)本期可供分配收益为2,241,572.62元,分配金额为2,241,572.62元,分配比例为100%。
3、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根据《货币市场基金监督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20号)的规定,投资者当日申购的基金份额自下一个工作日起享有基金的分配权益;当日赎回的基金份额自下一个工作日起不享有基金的分配权益;

(2)本集合计划收益每季集中支付一次。若投资者分红期内累计未支付收益为负时,则为份额持有人缩减相应的份额,遇投资者剩余集合计划份额不足以扣减的情形,管理人将根据内部应急机制启用自有资金保障集合计划平稳运行;

(3)如果投资者在季度分红日前解约退出的,管理人将按照同期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活期存款基准利率对该投资人进行收益支付;

(4)投资者可通过下列渠道了解相关信息:

①东莞证券资产管理业务客户服务热线:95328

②东莞证券公司网站:

(5)风险提示:购买本集合计划并不等于将资金作为存款存放在银行或者存款类金融机构,本集合计划份额不等于客户交易结算资金。本集合计划分红并不改变本集合计划的风险收益特征,也不会因此降低本集合计划投资风险或提高本集合计划投资收益。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本集合计划资产,但不保证本集合计划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东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10月11日

[点击查看PDF原文][查看历史公告]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沪深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基金吧/财富号/股吧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郑重声明: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