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金公告

基金公告
智能查询:
公告日期:
«2025年03月»
1
2345678
9101112131415
16171819202122
23242526272829
3031
宝盈睿丰创新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宝盈睿丰创新混合A/B份额)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查看PDF原文

宝盈睿丰创新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宝盈睿丰创新混合 A/B 份额)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

宝盈睿丰创新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宝盈睿丰创新混合 A/B 份额)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

编制日期:2025 年 2 月 27 日

送出日期:2025 年 2 月 28 日

本概要提供本基金的重要信息,是招募说明书的一部分。

作出投资决定前,请阅读完整的招募说明书等销售文件。

一、产品概况

基金简称 宝盈睿丰创新混合 基金主代码 000794

下属分级基金的基 宝盈睿丰创新混合A/B 下属分级基金的交易代 000794/000795

金简称 码

基金前端交易代码 000794 基金后端交易代码 000795

基金管理人 宝盈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14-09-26 上市交易所及上市日期 暂未上市

基金类型 混合型 交易币种 人民币

运作方式 普通开放式 开放频率 每个开放日

开始担任本基金基金经 2024-12-28

容志能 理的日期

基金经理 证券从业日期 2015-09-03

开始担任本基金基金经 2025-02-27

朱凯 理的日期

证券从业日期 2015-06-01

二、基金投资与净值表现

(一)投资目标与投资策略

投资者可以阅读《宝盈睿丰创新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第九部

分了解详细情况。

投资目标 本基金通过相对灵活的资产配置,重点关注具备持续创新能力的上市

公司,在严格控制风险的前提下,谋求基金资产的长期、稳定增值。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为具有较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国内依法发行

上市的股票(包含中小板、创业板及其他经中国证监会核准上市的股

票、存托凭证)、债券(包括国内依法发行和上市交易的国债、金融债、

企业债、公司债、次级债、可转换债券、分离交易可转债、中小企业

私募债、央行票据、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资产支持证券、债券回

购、银行存款、货币市场工具、权证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

投资范围 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

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股票(含存托凭证)投资占基金资产的比例

为0%–95%,投资于创新主题上市公司证券的比例不低于非现金基金资

产的80%;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

的5%,其中,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应收申购款等;

权证投资比例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3%;本基金投资于其他金融工

具的投资比例依照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的规定执行。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或对投资比例要求

宝盈睿丰创新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宝盈睿丰创新混合 A/B 份额)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

有变更的,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做出相应调整。

本基金的投资策略分为两个层面:首先,依据基金管理人的大类资产

主要投资策略 配置策略动态调整基金资产在各大类资产间的分配比例;而后,进行

各大类资产中的个股、个券精选。具体由大类资产配置策略、股票投

资策略、固定收益类资产投资策略和权证投资策略四部分组成。

业绩比较基准 沪深300指数收益率×65% +中债综合指数收益率(全价)×35%

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为混合型基金,其预期收益及预期风险水平低于股票型基金,

高于债券型基金及货币市场基金,属于中高收益/风险特征的基金。

(二)投资组合资产配置图表

(三)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每年的净值增长率及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的比较图

注:业绩表现截止日期 2023 年 12 月 31 日。基金过往业绩不代表未来表现。

三、投资本基金涉及的费用

(一)基金销售相关费用

以下费用在认购/申购/赎回基金过程中收取:

宝盈睿丰创新混合A/B

费用类型 金额(M)/持有期限(N) 收费方式/费率

认购费 M<1000万 1.00%

1000万≤M 1,000元/笔

申购费(前收费) M<1000万 1.20%

宝盈睿丰创新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宝盈睿丰创新混合 A/B 份额)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

1000万≤M 1,000元/笔

N<365日 1.20%

申购费(后收费) 365日≤N<730日 1.00%

730日≤N<1095日 0.60%

1095日≤N 0

N<7日 1.50%

7日≤N<30日 0.75%

赎回费 30日≤N<365日 0.50%

365日≤N<730日 0.25%

730日≤N 0

注:在投资人认购/申购时收取前端认购/申购费用、赎回时收取赎回费用的,称为A类

基金份额;在投资人认购/申购时不收取认购/申购费用、赎回时收取后端认购/申购费用和赎

回费用的,称为B类基金份额;在投资人认购/申购时不收取认购/申购费用、赎回时收取赎

回费用,且从本类别基金资产中计提销售服务费的,称为C类基金份额。

投资人可以多次申购本基金,申购费用按每笔申购申请单独计算。本基金A/B类基金份

额的申购费用由A/B类基金份额申购人承担,不列入基金财产,主要用于本基金的市场推广、

销售、登记结算等各项费用。

本基金A类、B类和C类基金份额分别设置基金代码。由于基金费用的不同,本基金A/B

类基金份额和C类基金份额将分别计算基金份额净值并单独公告。

(二)基金运作相关费用

以下费用将从基金资产中扣除:

费用类别 收费方式/年费率或金额 收取方

管理费 1.20% 基金管理人和销售机构

托管费 0.20% 基金托管人

审计费用 40,000.00 元 会计师事务所

信息披露费 80,000.00 元 规定披露报刊

其他费用 其他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基金合同》约定可 相关服务机构

以在基金财产中列支的费用

注:本基金证券交易等产生的费用和税负,按实际发生额从基金资产扣除。其中,基金

管理费率、托管费率、销售服务费率(若有)为基金现行费率。审计费用、信息披露费金额

为基金整体承担费用,非单个份额类别费用,且年金额为预估值,最终实际金额以基金定期

报告披露为准。

(三)基金运作综合费用测算

若投资者认购/申购本基金份额,在持有期间,投资者需支出的运作费率如下表:

宝盈睿丰创新混合 A/B

基金运作综合费率(年化)

持有期间 1.55%

注:基金运作综合费用包含由基金资产承担的费用,其中,基金管理费率、托管费率、

销售服务费率(若有)为基金现行费率,其他运作费用以最近一次基金年报披露的相关数据

为基准测算。

四、风险揭示与重要提示

(一)风险揭示

宝盈睿丰创新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宝盈睿丰创新混合 A/B 份额)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

本基金不提供任何保证。投资者可能损失投资本金。

投资有风险,投资者购买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等销售文件。

本基金的主要风险包括市场风险、信用风险、债券收益率曲线变动风险、再投资风险、流动性风险、管理风险、操作或技术风险、合规性风险、人才流失风险、其他风险和本基金特有的投资风险。其中,本基金特有的风险如下:

本基金为混合型基金,资产配置策略对基金的投资业绩具有较大的影响。在类别资产配置中可能会由于市场环境等因素的影响,导致资产配置偏离优化水平,为组合绩效带来风险。

本基金因投资中小企业私募债券的上市流通环节受到一定限制而产生的流动性风险;发行主体的企业管理体制和治理结构弱于普通上市公司,中小企业私募债券采用交易所备案制,无需审批,也不要求评级,发行程序简便而产生的信用风险;信息披露情况要求明显少于公募债券且相对滞后,上述风险需要重点关注。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包括国内依法发行上市的存托凭证,除与其他可投资于沪深市场股票的基金所面临的共同风险外,本基金还可能面临中国存托凭证价格大幅波动甚至出现较大亏损的风险;中国存托凭证发行机制相关的风险。

本基金可参与科创板股票投资,投资科创板股票存在的风险包括但不限于:市场风险、退市风险、流动性风险、投资集中度风险、系统性风险和政策风险。

(二)重要提示

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注册,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价值和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基金投资者自依基金合同取得基金份额,即成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和基金合同的当事人。

基金产品资料概要信息发生重大变更的,基金管理人将在三个工作日内更新,其他信息发生变更的,基金管理人每年更新一次。因此,本文件内容相比基金的实际情况可能存在一定的滞后,如需及时、准确获取基金的相关信息,敬请同时关注基金管理人发布的相关临时公告等。

五、其他资料查询方式

以下资料详见基金管理人网站(www.byfunds.com);投资者也可以拨打本公司客户服务电话(400-8888-300)咨询有关信息。

1、宝盈睿丰创新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2、宝盈睿丰创新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

3、宝盈睿丰创新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及其更新

4、定期报告,包括基金季度报告、中期报告和年度报告

5、基金份额净值

6、基金销售机构及联系方式

7、其他重要资料

六、其他情况说明

1、各方当事人同意,因《基金合同》而产生的或与《基金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如经友好协商未能解决的,应提交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按照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届时有效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地点为北京市。

2、发生下列情况,当事人可以免责:

(1)基金管理人及基金托管人按照当时有效的法律法规的作为或不作为而造成的损失;

(2)基金管理人由于按照基金合同规定的投资原则进行投资而造成的损失;

(3)不可抗力。

[查看PDF原文]
郑重声明:天天基金网发布此信息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与本网站立场无关。天天基金网不保证该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全部或者部分内容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原创性等。相关信息并未经过本网站证实,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决策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数据来源:东方财富Choice数据。

将天天基金网设为上网首页吗?      将天天基金网添加到收藏夹吗?

关于我们|资质证明|研究中心|联系我们|安全指引|免责条款|隐私条款|风险提示函|意见建议|在线客服|诚聘英才

天天基金客服热线:95021 |客服邮箱:vip@1234567.com.cn|人工服务时间:工作日 7:30-21:30 双休日 9:00-21:30
郑重声明:天天基金系证监会批准的基金销售机构[000000303]。天天基金网所载文章、数据仅供参考,使用前请核实,风险自负。
中国证监会上海监管局网址:www.csrc.gov.cn/pub/shanghai
CopyRight  上海天天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2011-现在  沪ICP证:沪B2-20130026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11042629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