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金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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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安新丝路主题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华安新丝路主题股票A)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查看PDF原文

华安新丝路主题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华安新丝路主题股票 A)

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

编制日期:2025 年 2 月 27 日

送出日期:2025 年 2 月 28 日

本概要提供本基金的重要信息,是招募说明书的一部分。

作出投资决定前,请阅读完整的招募说明书等销售文件。

一、 产品概况

基金简称 华安新丝路主题股票 基金代码 001104

下属基金简称 华安新丝路主题股票 A 下属基金交易代码 001104

基金管理人 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15 年 4 月 9 日 上市交易所及上市日 -

基金类型 股票型 交易币种 人民币

运作方式 普通开放式 开放频率 每个开放日

开始担任本基金基金 2022 年 3 月 28 日

基金经理 王春 经理的日期

证券从业日期 2001 年 10 月 20 日

注:华安新丝路主题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自 2021 年 9 月 6 日起新增 C 类基金份额。

二、 基金投资与净值表现

(一)投资目标与投资策略

详情请阅读《招募说明书》中“基金的投资”章节的相关内容。

投资目标 本基金重点投资于与新丝路主题相关的子行业或企业,在严格控制风险的前提下,力

争把握该主题投资机会实现基金资产的长期稳健增值。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国内依法发行上市的股票等权

益类证券(包括中小板、创业板及其他经中国证监会核准上市的股票、权证、存托凭

证等)、股指期货、债券、货币市场工具、资产支持证券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

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

投资范围 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本基金的股票资产投资比例为基金资产的 80%-95%,其中,

投资于新丝路主题相关的证券资产的比例不低于非现金基金资产的 80%。每个交易日

日终在扣除股指期货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应当保持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

内的政府债券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 5%,其中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

金、应收申购款等。

1、资产配置策略

主要投资策略 2、股票投资策略

3、固定收益投资策略

4、股指期货投资策略

5、权证投资策略

6、资产支持证券的投资

7、存托凭证投资策略

业绩比较基准 80%×中证 800 指数收益率+20%×中国债券总指数收益率

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为股票型基金,基金的风险与预期收益高于混合型基金、债券型基金和货币市

场基金,属于证券投资基金中的较高风险投资品种。

(二)投资组合资产配置图表/区域配置图表

(三)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每年的净值增长率及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的比较图

注:基金合同生效当年不满完整自然年度的,按实际期限计算净值增长率,基金的过往业绩不代表未来表现。三、 投资本基金涉及的费用

(一)基金销售相关费用

以下费用在认购/申购/赎回基金过程中收取:

费用类型 份额(S)或金额(M) 收费方式/费率 备注

/持有期限(N)

申购费 M<100 万元 1.50% - 非养老金客户

(前收费) 100 万元≤M<300 万元 1.20% - 非养老金客户

300 万元≤M<500 万元 0.80% - 非养老金客户

M≥500 万元 - 每笔 1000 元 非养老金客户

- - 每笔 500 元 养老金客户

(直销)

N<7 天 1.50% - -

7 天≤N<30 天 0.75% - -

赎回费 30 天≤N<365 天 0.50% - -

365 天≤N<730 天 0.25% - -

N≥730 天 0.00% - -

(二)基金运作相关费用

以下费用将从基金资产中扣除:

费用类别 收费方式/年费率或金额 收取方

管理费 1.2% 基金管理人和销售机构

托管费 0.2% 基金托管人

审计费用 55,000.00 元 会计师事务所

信息披露费 120,000.00 元 规定披露报刊

《基金合同》生效后与基金相关的律师费、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费用、基金的证券

其他费用 交易费用、基金的银行汇划费用、基金的相关账户的开户费用、账户维护费用等费

用,以及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基金合同》约定,可以在基金财产中列支的其他费

用。费用类别详见本基金《基金合同》及《招募说明书》或其更新。

注:1、本基金交易证券、基金等产生的费用和税负,按实际发生额从基金资产扣除。

2、审计费用、信息披露费为基金整体承担费用,非单个份额类别费用,且年金额为预估值,最终实际金额以基金定期报告披露为准。

(三)基金运作综合费用测算

若投资者认购/申购本基金份额,在持有期间,投资者需支出的运作费率如下表:

华安新丝路主题股票 A

基金运作综合费率(年化)

1.43%

注:基金管理费率、托管费率、销售服务费率(若有)为基金现行费率,其他运作费用以最近一次基金年报披露的相关数据为基准测算。

四、 风险揭示与重要提示

(一)风险揭示

(一)本基金不提供任何保证。投资者可能损失投资本金。投资有风险,投资者购买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等销售文件。

(二)本基金在投资运作过程中可能面临各种风险,包括但不限于市场风险、管理风险、流动性风险、系统性风险、主题轮动风险、技术风险、道德风险、合规风险、不可抗力风险等。此外,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中包括股指期货,可能增加本基金总体风险水平。

(三)本基金的特定风险

1、系统性风险

本基金作为股票型基金,在投资管理中会至少维持 80%的股票投资比例,故面临较高的系统性风险,不

能完全规避股票市场整体下跌对基金净值带来的冲击。

2、主题轮动风险

本基金为主题型股票基金,投资标的高度集中于目标主题行业中的股票,故基金业绩表现除了受到股票市场总体景气度的影响外,也很大程度上取决于特定标的行业的未来表现,可能与市场总体表现存在较大的差异。

3、股指期货等金融衍生品的投资风险

金融衍生品是一种金融合约,其价值取决于一种或多种基础资产或指数,其评价主要源自对挂钩资产的价格与价格波动的预期。投资于衍生品需承受市场风险、信用风险、流动性风险、操作风险和法律风险等。由于衍生品通常具有杠杆效应,价格波动比标的工具更为剧烈,有时候要承担比投资标的资产更高的风险。并且由于衍生品定价相当复杂,不适当的估值有可能使基金资产面临损失风险。

股指期货采用保证金交易制度,由于保证金交易具有杠杆性,当出现不利行情时,股价指数微小的变动就可能会使投资者权益遭受较大损失。同时,股指期货采用每日无负债结算制度,如果没有在规定的时间内补足保证金,按规定将被强制平仓,从而增加本基金总体风险水平。

4、投资于存托凭证的风险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包括存托凭证,除与其他仅投资于沪深市场股票的基金所面临的共同风险外,本基金还将面临中国存托凭证价格大幅波动甚至出现较大亏损的风险,以及与中国存托凭证发行机制相关的风险,包括存托凭证持有人与境外基础证券发行人的股东在法律地位、享有权利等方面存在差异可能引发的风险;存托凭证持有人在分红派息、行使表决权等方面的特殊安排可能引发的风险;存托协议自动约束存托凭证持有人的风险;因多地上市造成存托凭证价格差异以及波动的风险;存托凭证持有人权益被摊薄的风险;存托凭证退市的风险;已在境外上市的基础证券发行人,在持续信息披露监管方面与境内可能存在差异的风险;境内外证券交易机制、法律制度、监管环境差异可能导致的其他风险。

5、投资科创板的风险

基金资产投资于科创板股票,会面临科创板机制下因投资标的、市场制度以及交易规则等差异带来的特有风险,包括但不限于退市风险、市场风险、流动性风险、集中度风险、系统性风险、政策风险等。

6、投资于北交所上市股票的风险

北京证券交易所主要服务于创新型中小企业,在发行、上市、交易、退市等方面的规则与其他交易场所存在差异,本基金须承受与之相关的特有风险,包括:中小企业经营风险、股价波动风险、流动性风险、集中度风险、转板风险、退市风险、由于存在表决权差异安排可能引发的风险、监管规则变化的风险等。

(二)重要提示

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注册,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价值和收益做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守信、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得保证最低收益。

基金投资者自依基金合同取得基金份额,即成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和基金合同的当事人。

各方当事人同意,因《基金合同》而产生的或与《基金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如经友好协商未能解决的,应提交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根据当时有效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地点为北京,仲裁裁决是终局性的并对各方当事人具有约束力。

基金产品资料概要信息发生重大变更的,基金管理人将在三个工作日内更新,其他信息发生变更的,基金管理人每年更新一次。因此,本文件内容相比基金的实际情况可能存在一定的滞后,如需及时、准确获取基金的相关信息,敬请同时关注基金管理人发布的相关临时公告等。

五、 其他资料查询方式

以下资料详见基金管理人网站:www.huaan.com.cn;客户服务电话:40088-50099

(一)基金合同、托管协议、招募说明书

(二)定期报告、包括基金季度报告、中期报告、年度报告

(三)基金份额净值

(四)基金销售机构及联系方式

(五)其他重要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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