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九泰日添金货币市场基金降低费率并相应修订基金合同等法律
文件的公告
为更好地满足广大投资者的投资需求,降低投资者的成本,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九泰日添金货币市场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的约定,经与基金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协商一致,九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基金管理人”)决定自 2024 年 12月 30 日起,降低九泰日添金货币市场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的托管费费率,更新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信息,并相应修订本基金的基金合同、《九泰日添金货币市场基金托管协议》(以下简称“托管协议”)的相关条款。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降低托管费率
自 2024 年 12 月 30 日起,本基金基金托管费年费率由 0.10%降低至 0.05%。
二、修订基金合同和托管协议相关条款
根据上述降费方案,基金管理人对本基金基金合同、托管协议的相关内容进行了修订。此外,基金管理人对法律文件中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相关信息进行了更新。基金合同与托管协议的具体修订内容详见本公告附件。
本次修改已履行了规定的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基金合同的约定,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不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本基金基金合同和托管协议的修改自 2024 年 12 月 30 日起生效。基金管理
人将对本基金招募说明书、基金产品资料概要进行相应更新,并及时公告。
本公司将于公告当日,将修改后的本基金基金合同、托管协议登载于规定网站。投资者可通过本基金管理人的网站 http://www.jtamc.com 或客户服务电话:400-628-0606(免长途费)了解详情。
风险提示: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购买货币市场基金并不等于将资金作为存款存放在银行或者存款类金融机构,基金管理人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及其净值高低并不预示其未来业绩表现,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不构成对本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投资有风险,敬请投资者在投资基金前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及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等基金法律文件,了解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并根据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选择适合自己的基金产品。
特此公告。
附件:九泰日添金货币市场基金修改法律文件对照表
九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4 年 12 月 28 日
附件:九泰日添金货币市场基金修改法律文件对照表
一、基金合同修改前后对照表:
章节 《基金合同》原文内容 《基金合同》修改后内容
第 七 部 一、基金管理人 一、基金管理人
分 基 (一)基金管理人简况 (一)基金管理人简况
金 合 同 名称:九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名称:九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当 事 人 住所:北京市丰台区丽泽路 18 号院 1 住所:北京市丰台区金丽南路 3 号院 2
及 权 利 号楼 801-16 室 号楼 1 至 16 层 01 内六层 1-211 室
义务 法定代表人:严军 法定代表人:徐进
设立日期:2014 年 7 月 3 日 设立日期:2014 年 7 月 3 日
批准设立机关及批准设立文号:中国证 批准设立机关及批准设立文号:中国证
监会证监许可【2014】650 号文 监会证监许可【2014】650 号文
组织形式:有限责任公司 组织形式: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3 亿元 注册资本:3 亿元
存续期限:2014 年 7 月 3 日至长期 存续期限:2014 年 7 月 3 日至长期
联系电话:010-57383999 联系电话:010-87940900
二、基金托管人 二、基金托管人
(一)基金托管人简况 (一)基金托管人简况
名称: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名称: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25 号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25 号
法定代表人:田国立 法定代表人:张金良
第 十 五 二、基金费用计提方法、计提标准和支 二、基金费用计提方法、计提标准和支
部 分 付方式 付方式
基 金 费 2、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2、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用 与 税 本基金的托管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 本基金的托管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
收 值的 0.10%的年费率计提。托管费的计 值的 0.05%的年费率计提。托管费的计
算方法如下: 算方法如下:
H=E×0.10%÷当年天数 H=E×0.05%÷当年天数
H 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托管费 H 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托管费
E 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E 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托管费每日计提,按月支付。由基 基金托管费每日计提,按月支付。由基
金托管人根据与基金管理人核对一致 金托管人根据与基金管理人核对一致
的财务数据,自动在月初 5 个工作日内、 的财务数据,自动在月初 5 个工作日
按照指定的账户路径进行资金支付,基 内、按照指定的账户路径进行资金支
金管理人无需再出具资金划拨指令。若 付,基金管理人无需再出具资金划拨指
遇法定节假日、休息日等,支付日期顺 令。若遇法定节假日、休息日等,支付
延。费用自动扣划后,基金管理人应进 日期顺延。费用自动扣划后,基金管理
行核对,如发现数据不符,及时联系基 人应进行核对,如发现数据不符,及时
金托管人协商解决。 联系基金托管人协商解决。
第 二 十 根据上述修改内容一并进行修改。
四 部 分
基 金 合
同 内 容
摘要
二、托管协议修改前后对照表:
章节 《托管协议》原文内容 《托管协议》修改后内容
一、基金 (一)基金管理人 (一)基金管理人
托管协议 名称:九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名称:九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当事人 注册地址:北京市丰台区丽泽路 18 号 注册地址:北京市丰台区金丽南路 3
院 1 号楼 801-16 室 号院 2 号楼 1 至 16 层 01 内六层 1-211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安立路 30 号 室
仰山公园 2 号楼 1 栋西侧一层、二层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安立路 30 号
邮政编码:100012 仰山公园 2 号楼 1 栋西侧一层
法定代表人:严军 邮政编码:100012
成立日期:2014 年 7 月 3 日 法定代表人:徐进
批准设立机关及批准设立文号:中国证 成立日期:2014 年 7 月 3 日
监会证监许可[2014]650 号 批准设立机关及批准设立文号:中国证
组织形式:有限责任公司 监会证监许可[2014]650 号
注册资本:叁亿元 组织形式:有限责任公司
存续期间:2014 年 7 月 3 日至长期 注册资本:叁亿元
经营范围:基金募集、基金销售、特定 存续期间:2014 年 7 月 3 日至长期
客户资产管理、资产管理和中国证监会 经营范围:基金募集、基金销售、特定
许可的其他业务。 客户资产管理、资产管理和中国证监会
许可的其他业务。
(二)基金托管人 (二)基金托管人
名称: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简 名称: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简
称:中国建设银行) 称:中国建设银行)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25 号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25 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闹市口大街 1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闹市口大街 1
号院 1 号楼 号院 1 号楼
邮政编码:100033 邮政编码:100033
法定代表人:田国立 法定代表人:张金良
成立日期:2004 年 09 月 17 日 成立日期:2004 年 09 月 17 日
批准设立机关和批准设立文号:中国银 批准设立机关和批准设立文号:中国银
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银监复[2004]143 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银监复[2004]143
号 号
基金托管业务批准文号:中国证监会证 基金托管业务批准文号:中国证监会证
监基字[1998]12 号 监基字[1998]12 号
十一、基 (二)基金托管费的计提比例和计提方 (二)基金托管费的计提比例和计提方
金费用 法 法
本基金的托管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 本基金的托管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
值的 0.10%年费率计提。托管费的计算 值的 0.05%年费率计提。托管费的计算
方法如下: 方法如下:
H=E×0.10%÷当年天数 H=E×0.05%÷当年天数
H 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托管费 H 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托管费
E 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E 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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