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欧增强回报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分红公告
1.公告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 中欧增强回报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
基金简称 中欧增强回报债券(LOF)
基金主代码 166008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10 年 12 月 2 日
基金管理人名称 中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名称 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公告依据 《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中欧增强回报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中欧增强回报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招募说明书》
收益分配基准日 2020 年 12 月 31 日
有关年度分红次数的说明 本次分红为 2020 年度的第 3 次分红。
下属分级基金的基金简称 中欧增强回报债券(LOF)A(场内简称:中欧强债) 中欧增强回报债券
(LOF)E 中欧增强回报债券(LOF)C
下属分级基金的交易代码 166008 001889 007446
截止基准日下属分级基金的相关指标 基准日下属分级基金份额净值(单位:人民币元) 1.0688 1.06401.0661
基准日下属分级基金可供分配利润(单位:人民币元) 58,838,881.29 456,191.79 1,015,253.06
截止基准日按照基金合同约定的分红比例计算的下属分级基金应分配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35,303,328.77 273,715.07 609,151.84
本次下属分级基金分红方案(单位:人民币元/10 份基金份额) 0.113 0.113 0.113
注:(1)根据本基金基金合同规定:
1)在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和基金合同约定的基金分红条件的前提下,本基金收益每年最多分配 12 次;若本基金在每季度最后一个交易日每 10 份基金份额可供分配利润高于 0.1 元(含),则本基金须进行收益分配;
2)在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和基金合同约定的基金分红条件的前提下,在封闭期内,本基金收益分配每
年不少于 1 次,年度收益分配比例不得低于年度已实现收益的 90%(本基金依据前述第 1 项每季度进行的
收益分配计入封闭期年度收益分配);
3)本基金每次分配比例不低于收益分配基准日可供分配利润的 60%;且基金红利发放日距离收益分配基准日(期末可供分配利润计算截止日)的时间不超过 15 个工作日;
(2)截止本次基准日按照基金合同约定的分红比例计算的应分配金额=基准日基金可供分配利润×60%。2.与分红相关的其他信息
权益登记日 2021 年 01 月 13 日
除息日 2021 年 01 月 14 日(场内)
2021 年 01 月 13 日(场外)
现金红利发放日
(“现金红利发放日”是指选择现金红利方式的投资者的现金红利款划往所在销售机构账户的日期。)
2021 年 01 月 18 日(场内)
2021 年 01 月 15 日(场外)
分红对象 权益登记日在本基金注册登记机构登记在册的本基金全体份额持有人
红利再投资相关事项的说明 托管于证券登记结算系统(即场内)的基金份额的分红方式只能是现金分红。托管于注册登记系统(即场外)的基金份额分红方式可为现金分红方式或红利再投资方式,本基金默认的收益分配方式是现金分红;红利再投资部分以除息日的基金份额净值为计算基准确定再投资份额。红利再
投基金份额登记过户日为 2021 年 01 月 14 日,红利再投资基金份额可赎回起始日为 2021 年 01 月 15 日。
税收相关事项的说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的财税字[2002]128 号《关于证券投资基金税收问题的通知》,基金向投资者分配的基金收益,暂免征收所得税。
费用相关事项的说明 本基金本次分红免收分红手续费。
3.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本基金将于 2021 年 1 月 11 日上午 9:30 至 10:30 期间停牌 1 小时。
(2)权益分派期间(2021 年 1 月 11 日至 2021 年 1 月 13 日)暂停本基金跨系统转托管业务。
(3)本基金分红并不改变本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也不会因此降低基金投资风险或提高基金投资收益。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敬请投资人注意投资风险。
(4)权益登记日当天申请申购或转入的基金份额不享有本次分红权益,权益登记日当天申请赎回或转出的基金份额享有本次分红权益;权益登记日当天买入的基金份额享有本次分红权益,权益登记日当天卖出的基金份额不享有本次分红权益。
(5)投资者可通过登录中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站(www.zofund.com),或拨打客户服务电话 400-700-9700、021-68609700 咨询相关信息。
特此公告。
中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二一年一月十一日
[查看PDF原文]
关于我们|资质证明|研究中心|联系我们|安全指引|免责条款|隐私条款|风险提示函|意见建议|在线客服|诚聘英才
天天基金客服热线:95021 |客服邮箱:vip@1234567.com.cn|人工服务时间:工作日 7:30-21:30 双休日 9:00-21:30
郑重声明:天天基金系证监会批准的基金销售机构[000000303]。天天基金网所载文章、数据仅供参考,使用前请核实,风险自负。
中国证监会上海监管局网址:www.csrc.gov.cn/pub/shanghai
CopyRight 上海天天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2011-现在 沪ICP证:沪B2-20130026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11042629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