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中欧增强回报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增设 D 类基金份额、调低 E 类基金份额申
购费并修订相关法律文件的公告
为满足投资者的理财需求,提供更灵活的理财服务,根据中欧增强回报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以下简称“本基金”)基金合同、托管协议、招募说明书及其更新的有关约定,中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基金管理人”)经与基金托管人广发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决定自 2025 年 3 月 26 日起本基金增设 D 类基
金份额、调低本基金 E 类基金份额申购费,并修订基金合同、托管协议、招募说明书及产品资料概要等法律文件的有关内容。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增设 D 类基金份额的基本情况
(一)基金份额类别
本基金在现有份额的基础上增设 D 类基金份额。
本基金根据注册登记机构或申购费、销售服务费收取方式等不同,将基金份额分为不同
的类别。A 类基金份额的注册登记机构为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C 类、D 类和 E 类
基金份额的注册登记机构为中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A 类、D 类和 E 类基金份额在投资者申购时收取申购费,但不从本类别基金资产中计提销售服务费,C 类基金份额在投资者申购时不收取申购费用,而是从本类别基金资产中计提销售服务费。
本基金 A 类基金份额、C 类基金份额、D 类基金份额和 E 类基金份额分别设置代码,A
类基金份额通过场外和场内两种方式销售,并在交易所上市交易(场内份额上市交易,场外
份额不上市交易,下同),A 类基金份额持有人可进行跨系统转登记;C 类、D 类和 E 类基
金份额通过场外方式销售,不在交易所上市交易,C 类、D 类和 E 类基金份额持有人不能进
行跨系统转登记。本基金 A 类基金份额、C 类基金份额、D 类基金份额和 E 类基金份额将分
别计算基金份额净值。投资者可自行选择申购的基金份额类别。各类基金份额基本信息如下表:
基金代码 基金名称
166008 中欧增强回报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A 类)
007446 中欧增强回报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C 类)
023784 中欧增强回报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D 类)
001889 中欧增强回报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E 类)
(二)D 类基金份额的费率结构
1、申购费
本基金对通过直销柜台申购本基金 D 类份额的养老金客户实施优惠的申购费率。
养老金客户包括基本养老基金与依法成立的养老计划筹集的资金及其投资运营收益形成的补充养老基金等,具体包括:
(1)全国社会保障基金;
(2)可以投资基金的地方社会保障基金;
(3)企业年金单一计划以及集合计划;
(4)企业年金理事会委托的特定客户资产管理计划;
(5)企业年金养老金产品;
(6)职业年金计划;
(7)养老目标基金;
(8)个人税收递延型商业养老保险等产品。
如将来出现经养老基金监管部门认可的新的养老基金类型,基金管理人可在招募说明书更新时或发布临时公告将其纳入养老金客户范围,并按规定向中国证监会备案。其他客户指除通过基金管理人直销中心申购的养老金客户外的其他投资人。
通过基金管理人的直销中心申购本基金 D 类份额的养老金客户的优惠申购费率见下表:
单笔金额(M) 收费标准
M<50 万元 0.08%
50 万元≤M<100 万元 0.05%
100 万元≤M<500 万元 0.03%
M≥500 万元 每笔 1000 元
其他客户场外申购本基金 D 类份额的申购费率见下表:
单笔金额(M) 收费标准
M<50 万元 0.80%
50 万元≤M<100 万元 0.50%
100 万元≤M<500 万元 0.30%
M≥500 万元 每笔 1000 元
2、赎回费
赎回费用由基金份额赎回人承担,对持续持有期少于 7 日的投资人,赎回费全额计入基金财产;对持续持有期长于 7 日的投资人,不低于赎回费总额的 25%归基金财产,其余部分作为注册登记等其他必要的手续费。
本基金 D 类基金份额的赎回费如下表所示:
持有基金份额期限(N) 收费标准
N<7 天 1.5%
7 天≤N<30 天 0.10%
N≥30 天 0
注:赎回份额持有时间的计算,以该份额在登记机构的登记日开始计算。
3、管理费和托管费
D 类基金份额的管理费率、托管费率与 A 类、C 类和 E 类基金份额相同。
4、销售服务费
D 类基金份额不收取销售服务费。
(三)相关业务安排
1、新增 D 类基金份额对本公司直销渠道开放,今后若调整或增加 D 类基金份额的销售
机构,以基金管理人网站公示为准。
2、直销机构每个账户首次申购 D 类基金份额的单笔最低金额为 10,000 元(含申购费,
下同),追加申购单笔最低金额为 10,000 元。其他销售机构(如有)的销售网点每个账户首次申购D类基金份额的单笔最低金额为1元,单个账户单笔追加最低申购金额为0.01元。单笔赎回申请不得低于 0.01 份,最低保留份额为 0.01 份。
投资者进行基金投资业务操作以销售机构的具体规则为准。
3、投资者可自 2025 年 3 月 26 日起办理本基金 D 类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转换及定
期定额投资业务;若日后调整上述业务的适用范围,基金管理人将另行通知或公告。
二、调低 E 类基金份额申购费的基本情况
本基金对通过直销柜台申购本基金 E 类份额的养老金客户实施优惠的申购费率。
养老金客户包括基本养老基金与依法成立的养老计划筹集的资金及其投资运营收益形成的补充养老基金等,具体包括:
(1)全国社会保障基金;
(2)可以投资基金的地方社会保障基金;
(3)企业年金单一计划以及集合计划;
(4)企业年金理事会委托的特定客户资产管理计划;
(5)企业年金养老金产品;
(6)职业年金计划;
(7)养老目标基金;
(8)个人税收递延型商业养老保险等产品。
如将来出现经养老基金监管部门认可的新的养老基金类型,基金管理人可在招募说明书更新时或发布临时公告将其纳入养老金客户范围,并按规定向中国证监会备案。其他客户指除通过基金管理人直销中心申购的养老金客户外的其他投资人。
调整前,通过基金管理人的直销中心申购本基金 E 类份额的养老金客户的优惠申购费率见下表:
单笔金额(M) 收费标准
M<50 万元 0.08%
50 万元≤M<100 万元 0.05%
100 万元≤M<500 万元 0.03%
M≥500 万元 每笔 1000 元
调整前,其他客户场外申购本基金 E 类份额的申购费率见下表:
单笔金额(M) 收费标准
M<50 万元 0.80%
50 万元≤M<100 万元 0.50%
100 万元≤M<500 万元 0.30%
M≥500 万元 每笔 1000 元
调整后,通过基金管理人的直销中心申购本基金 E 类份额的养老金客户的优惠申购费率见下表:
单笔金额(M) 收费标准
M<50 万元 0.06%
50 万元≤M<100 万元 0.04%
100 万元≤M<500 万元 0.02%
M≥500 万元 每笔 1000 元
调整后,其他客户场外申购本基金 E 类份额的申购费率见下表:
单笔金额(M) 收费标准
M<50 万元 0.60%
50 万元≤M<100 万元 0.40%
100 万元≤M<500 万元 0.20%
M≥500 万元 每笔 1000 元
三、相关法律文件的修订
除因本基金增设 D 类基金份额、调低本基金 E 类基金份额申购费修订相关法律文件外,
基金管理人还对基金合同、托管协议修改了以下表述:
(1)删除了基金合同中“本基金不同基金份额类别之间不得互相转换”的表述;
(2)在基金合同“发生上述第 1、2、3、6、8 项暂停申购情形时,基金管理人应当根据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刊登暂停申购公告”后面增加“当发生上述第 5、7 项情形时,基金管理人可以采取比例确认等方式对该投资人的申购申请进行限制,基金管理人也有权拒绝该等全部或者部分申购申请”的表述;
(3)将托管协议“七、交易及清算交收安排”中的“(四)申赎净额结算”中的“T+2日”、“T+3 日”修改为“交收日”,删除了“基金托管人在资金到账后应立即通知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在资金划出后立即通知基金管理人,并将有关书面凭证交给基金管理人进行账务管理”的表述;
(4)根据基金实际运作及基金托管人信息更新对基金合同、托管协议进行修改。
本基金基金合同、托管协议修订内容详见附件。基金管理人也相应修订招募说明书、产品资料概要及更新其他相关内容。
四、重要提示
1、本基金增设 D 类基金份额、调低本基金 E 类基金份额申购费并修订基金合同、托管
协议等法律文件对原有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不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此次修订已经履行了规定的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基金合同的规定。
2、基金管理人及基金托管人对基金合同、托管协议、招募说明书及产品资料概要等法
律文件进行了相应修订。修订后的上述法律文件自 2025 年 3 月 26 日起生效。
本公司于本公告日在公司网站(www.zofund.com)和中国证监会电子披露网站(http://eid.csrc.gov.cn/fund)同时公布修改后的基金合同、托管协议、招募说明书(更新)及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
3、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咨询详情:
中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中心电话:400-700-9700,021-68609700
网址:www.zofund.com
五、风险提示
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敬请投资者于投资前认真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和《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等法律文件,提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附件:《基金合同修订前后对照表》、《托管协议修订前后对照表》
中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5 年 3 月 25 日
附件:《基金合同修订前后对照表》
章节 原基金合同内容 修订后基金合同内容
二、释 49.基金份额类别:指本基金根据 49.基金份额类别:指本基金根据注
义 注册登记机构的不同、申购费和销售服 册登记机构的不同、申购费和销售服务费
务费收取方式等不同,将基金份额分为 收取方式等不同,将基金份额分为三类四
三类基金份额,A类基金份额、C类基金 类基金份额,A类基金份额、C类基金份
份额和E类基金份额。各基金份额类别分 额、D类基金份额和E类基金份额。各基金
别设置代码,分别计算和公告基金份额 份额类别分别设置代码,分别计算和公告
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 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
三、基 (八)基金份额的类别 (八)基金份额的类别
金的基 本基金根据注册登记机构或申购 本基金根据注册登记机构或申购费、
本情况 费、销售服务费收取方式等不同,将基 销售服务费收取方式等不同,将基金份额
金份额分为不同的类别。A类基金份额的 分为不同的类别。A类基金份额的注册登
注册登记机构为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 记机构为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
责任公司;C类、E类基金份额的注册登 司;C类、D类和E类基金份额的注册登记
记机构为中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A类和 机构为中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A类、D类
E类基金份额在投资者申购时收取申购 和E类基金份额在投资者申购时收取申购
费,但不从本类别基金资产中计提销售 费,但不从本类别基金资产中计提销售服
服务费,C类基金份额在投资者申购时不 务费,C类基金份额在投资者申购时不收
收取申购费用,而是从本类别基金资产 取申购费用,而是从本类别基金资产中计
中计提销售服务费。 提销售服务费。
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C类基金份额 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C类基金份额、
和E类基金份额分别设置代码,A类基金 D类基金份额和E类基金份额分别设置代
份额通过场外和场内两种方式销售,并 码,A类基金份额通过场外和场内两种方
在交易所上市交易(场内份额上市交 式销售,并在交易所上市交易(场内份额
易,场外份额不上市交易,下同),A类 上市交易,场外份额不上市交易,下
基金份额持有人可进行跨系统转登记;C 同),A类基金份额持有人可进行跨系统
类、E类基金份额通过场外方式销售,不 转登记;C类、D类和E类基金份额通过场
在交易所上市交易,C类、E类基金份额 外方式销售,不在交易所上市交易,C
持有人不能进行跨系统转登记。 类、D类和E类基金份额持有人不能进行跨
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C类份额和E类 系统转登记。
基金份额将分别计算基金份额净值,计 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C类基金份额、D
算公式为: 类基金份额和E类基金份额将分别计算基
计算日某类基金份额净值=该计算 金份额净值,计算公式为:
日该类基金份额的基金资产净值/该计算 计算日某类基金份额净值=该计算日
日发售在外的该类别基金份额总数。 该类基金份额的基金资产净值/该计算日
投资者可自行选择申购的基金份额 发售在外的该类别基金份额总数。
类别。本基金不同基金份额类别之间不 投资者可自行选择申购的基金份额类
得互相转换。 别。本基金不同基金份额类别之间不得互
本基金份额类别的具体设置、费率 相转换。
水平等由基金管理人确定,并在招募说 本基金份额类别的具体设置、费率水
明书中列明。在不违反法律法规规定且 平等由基金管理人确定,并在招募说明书
对已有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 中列明。在不违反法律法规规定且对已有
章节 原基金合同内容 修订后基金合同内容
利影响的情况下,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 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的
当程序后可以增加新的基金份额类别、 情况下,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
调整现有基金份额类别的申购费率、调 以增加新的基金份额类别、调整现有基金
低赎回费率或变更收费方式、停止现有 份额类别的申购费率、调低赎回费率或变
基金份额类别的销售等,调整实施前基 更收费方式、停止现有基金份额类别的销
金管理人需及时公告,并报中国证监会 售等,调整实施前基金管理人需及时公告,
备案。 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六、基 (一)基金份额的上市交易 (一)基金份额的上市交易
金份额 基金合同生效后,基金管理人可以 基金合同生效后,基金管理人可以根
的上市 根据有关规定,申请本基金的A类基金份 据有关规定,申请本基金的 A 类基金份额
交易、 额上市交易。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上市 上市交易。本基金 A 类基金份额上市后,
申购与 后,登记在证券登记结算系统中的基金 登记在证券登记结算系统中的基金份额可赎回 份额可直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 直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登记在
易;登记在注册登记系统中的基金份额 注册登记系统中的基金份额可通过办理跨
可通过办理跨系统转登记业务将基金A类 系统转登记业务将基金 A 类份额转登记在
份额转登记在证券登记结算系统中,再 证券登记结算系统中,再上市交易。本基金
上市交易。本基金C类、E类基金份额不 C 类、D 类和 E 类基金份额不在交易所上市
在交易所上市交易。 交易。
(二)基金份额申购和赎回场所 (二)基金份额申购和赎回场所
投资人可通过场外和场内两种方式 投资人可通过场外和场内两种方式申
申购与赎回A类基金份额;通过场外方式 购与赎回 A 类基金份额;通过场外方式申
申购与赎回C类、E类基金份额。本基金 购与赎回 C 类、D 类和 E 类基金份额。本基
的申购与赎回将通过销售机构进行。具 金的申购与赎回将通过销售机构进行。具
体的销售机构将由基金管理人在招募说 体的销售机构将由基金管理人在招募说明
明书或其他相关公告中列明。基金管理 书或其他相关公告中列明。基金管理人可
人可根据情况针对某类份额变更或增减 根据情况针对某类份额变更或增减代销机
代销机构,并在基金管理人网站公告。 构,并在基金管理人网站公告。若基金管理
若基金管理人或其指定的代销机构开通 人或其指定的代销机构开通电话、传真或
电话、传真或网上等交易方式,投资人 网上等交易方式,投资人可以通过上述方
可以通过上述方式进行申购与赎回,具 式进行申购与赎回,具体办法由基金管理
体办法由基金管理人另行公告。 人另行公告。
(七) 基金份额申购和赎回的价 (七) 基金份额申购和赎回的价格、
格、费用及其用途 费用及其用途
1.本基金份额净值的计算,保留到 1.本基金份额净值的计算,保留到小
小数点后4位,小数点后第5位四舍五 数点后 4 位,小数点后第 5 位四舍五入,
入,由此产生的收益或损失由基金财产 由此产生的收益或损失由基金财产承担。T
承担。T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在当天收市后 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在当天收市后计算,并
计算,并在T+1日内公告。遇特殊情 在 T+1 日内公告。遇特殊情况,经中国证
况,经中国证监会同意,可以适当延迟 监会同意,可以适当延迟计算或公告。本基
计算或公告。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C类 金 A 类基金份额、C 类基金份额、D 类基金
基金份额和E类基金份额将分别计算基金 份额和 E 类基金份额将分别计算基金份额
份额净值。 净值。
章节 原基金合同内容 修订后基金合同内容
4.A类、E类基金份额的申购费用由 4.A 类、D 类和 E 类基金份额的申购
投资人承担,不列入基金财产,主要用 费用由投资人承担,不列入基金财产,主要
于本基金的市场推广、销售、注册登记 用于本基金的市场推广、销售、注册登记等
等各项费用。C类基金份额不收取申购费 各项费用。C 类基金份额不收取申购费用。
用。 (八)拒绝或暂停申购的情形
(八)拒绝或暂停申购的情形 发生上述第 1、2、3、6、8 项暂停申购
发生上述第1、2、3、6、8项暂停申 情形时,基金管理人应当根据有关规定在
购情形时,基金管理人应当根据有关规 指定媒介上刊登暂停申购公告。当发生上
定在指定媒介上刊登暂停申购公告。如 述第 5、7 项情形时,基金管理人可以采取
果投资人的申购申请被拒绝,被拒绝的 比例确认等方式对该投资人的申购申请进
申购款项将退还给投资人。在暂停申购 行限制,基金管理人也有权拒绝该等全部
的情况消除时,基金管理人应及时恢复 或者部分申购申请。如果投资人的申购申
申购业务的办理。 请被拒绝,被拒绝的申购款项将退还给投
(十五)跨系统转登记 资人。在暂停申购的情况消除时,基金管理
2.本基金跨系统转登记的具体业务 人应及时恢复申购业务的办理。
按照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的相关 (十五)跨系统转登记
规定办理。基金销售机构可以按照规定 2.本基金跨系统转登记的具体业务按
的标准收取转托管费。场外A类基金份额 照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的相关规定
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可通过跨系统转登记 办理。基金销售机构可以按照规定的标准
业务将场外A类基金份额转登记到场内后 收取转托管费。场外 A 类基金份额的基金
进行上市交易,C类、E类基金份额持有 份额持有人可通过跨系统转登记业务将场
人不能进行跨系统转登记。 外 A 类基金份额转登记到场内后进行上市
交易,C 类、D 类和 E 类基金份额持有人不
能进行跨系统转登记。
七、基 (二)基金托管人 (二)基金托管人
金合同 名称: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名称: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当事人 住所: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东路 713 号 住所:广东省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东路
及权利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菜市口大街713 号
义务 1 号院 2 号楼信托大厦 11 层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菜市口大街 1
法定代表人:王凯 号院2 号楼信托大厦 11 层金融大街十五号
成立时间:1988 年 7 月 8 日 鑫茂大厦北楼 4 层
基金托管业务批准文号:证监许可 法定代表人:王凯
[2009]363 号 成立时间:1988 年 7 月 8 日
组织形式: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业务批准文号:证监许可
注册资本:197 亿元人民币 [2009]363 号
存续期间:持续经营 组织形式: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197217.9 亿元人民币
存续期间:持续经营
十四、 (四)估值程序 (四)估值程序
基金资 1.各类基金份额净值是按照每个工 1.各类基金份额净值是按照每个工作
产的估 作日闭市后,该类基金资产净值除以当日日闭市后,该类基金资产净值除以当日该值 该类基金份额的余额数量计算,精确到类基金份额的余额数量计算,精确到
章节 原基金合同内容 修订后基金合同内容
0.0001 元,小数点后第五位四舍五入。国0.0001 元,小数点后第五位四舍五入。国
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本基金 A 类基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本基金 A 类基
金份额、C 类基金份额和 E 类基金份额将金份额、C 类基金份额、D 类基金份额和 E
分别计算基金份额净值。 类基金份额将分别计算基金份额净值。
(七)基金净值的确认 (七)基金净值的确认
用于基金信息披露的基金资产净值 用于基金信息披露的基金资产净值和
和各类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由基金各类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由基金管理
管理人负责计算,基金托管人负责进行复人负责计算,基金托管人负责进行复核。基
核。基金管理人应于每个开放日交易结束金管理人应于每个开放日交易结束后计算
后计算当日的基金资产净值和各类基金当日的基金资产净值和各类基金份额的基
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并发送给基金托管金份额净值并发送给基金托管人。基金托
人。基金托管人对净值计算结果复核确认管人对净值计算结果复核确认后发送给基
后发送给基金管理人,由基金管理人对基金管理人,由基金管理人对基金净值予以
金净值予以公布。本基金 A 类基金份额、公布。本基金 A 类基金份额、C 类基金份
C 类基金份额和 E 类基金份额将分别计算额、D 类基金份额和 E 类基金份额将分别计
基金份额净值。 算基金份额净值。
十五、 (二)基金费用计提方法、计提标准 (二)基金费用计提方法、计提标准和
基金的 和支付方式 支付方式
费用与 3.基金的销售服务费 3.基金的销售服务费
税收 本基金 A 类、E 类基金份额不收取销 本基金 A 类、D 类和 E 类基金份额不收
售服务费,C 类基金份额的销售服务费年取销售服务费,C 类基金份额的销售服务费
费率为 0.4%,销售服务费按照前一日 C 类年费率为 0.4%,销售服务费按照前一日 C
基金份额的基金资产净值的 0.4%年费率类基金份额的基金资产净值的 0.4%年费率
计提。 计提。
十六、 (三)收益分配原则 (三)收益分配原则
基金的 5.在封闭期内,本基金收益分配方 5.在封闭期内,本基金收益分配方式
收益与 式为现金分红。在封闭期结束后,本基金为现金分红。在封闭期结束后,本基金场外分配 场外认购、申购基金份额的收益分配方式认购、申购基金份额的收益分配方式分为
分为两种:现金分红与红利再投资,投资两种:现金分红与红利再投资,投资人可选
人可选择现金红利或将现金红利按除息择现金红利或将现金红利按除息日该类别
日该类别的基金份额净值自动转为同一的基金份额净值自动转为同一类别基金份
类别基金份额进行再投资;若投资人不选额进行再投资;若投资人不选择,本基金 A
择,本基金 A 类基金份额、C 类基金份额类基金份额、C 类基金份额、D 类基金份额
和 E 类基金份额默认的收益分配方式是和 E 类基金份额默认的收益分配方式是现
现金分红;基金份额持有人可对 A 类基金分红;基金份额持有人可对 A 类基金份
金份额、C 类基金份额和 E 类基金份额额、C 类基金份额、D 类基金份额和 E 类
分别选择不同的分红方式; 基金份额分别选择不同的分红方式;
附件:《托管协议修订前后对照表》
章节 原托管协议内容 修订后托管协议内容
一、 (二)基金托管人 (二)基金托管人
基金 名称: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名称: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托管 住所:广东省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东路 住所:广东省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东路
协议 713号 713号
当事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菜市口大街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菜市口大街
人 1号院2号楼信托大厦11层 1号院2号楼信托大厦11层金融大街十五号
法定代表人:王凯 鑫茂大厦北楼4层
成立时间:1988年7月8日 法定代表人:王凯
基金托管业务批准文号:证监许可 成立时间:1988年7月8日
[2009]363号 基金托管业务批准文号:证监许可
组织形式:股份有限公司 [2009]363号
注册资本:197 亿元人民币 组织形式:股份有限公司
存续期间:持续经营 注册资本:197 217.9亿元人民币
存续期间:持续经营
七、 (四)申赎净额结算 (四)申赎净额结算
交易 基金托管账户与“基金在中国证券登 基金托管账户与“基金在中国证券登
及清 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开立的清算账户”间 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开立的清算账户”间算交 的资金结算遵循“全额清算、净额交收” 的资金结算遵循“全额清算、净额交收”收安 的原则,每日按照托管账户应收资金与应 的原则,每日按照托管账户应收资金与应排 付资金的差额来确定托管账户净应收额或 付资金的差额来确定托管账户净应收额或
净应付额,以此确定资金交收额。当存在 净应付额,以此确定资金交收额。当存在
托管账户净应收额时,基金管理人应在 托管账户净应收额时,基金管理人应在
T+2日15:00之前从基金清算账户划到基金 T+2日交收日15:00之前从基金清算账户划
托管账户,基金托管人在资金到账后应立 到基金托管账户,基金托管人在资金到账
即通知基金管理人;当存在托管账户净应 后应立即通知基金管理人;当存在托管账
付额时,基金管理人应在T+2日将划款指 户净应付额时,基金管理人应在T+2日交
令发送给基金托管人,基金托管人按基金 收日将划款指令发送给基金托管人,基金
管理人的划款指令将托管账户净应付额在 托管人按基金管理人的划款指令将托管账
T+3日12:00之前划往基金清算账户,基金 户净应付额在T+3日交收日12:00之前划往
托管人在资金划出后立即通知基金管理 基金清算账户,基金托管人在资金划出后
人,并将有关书面凭证交给基金管理人进 立即通知基金管理人,并将有关书面凭证
行账务管理。 交给基金管理人进行账务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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