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万菱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申万菱信价值优享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
合同终止及基金财产清算的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
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申万菱信价值优享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申万菱信价值
优享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截止2018年9月
3日日终出现连续60个工作日基金资产净值低于5000万元的情形,触
发基金合同终止事由,2018年9月3日为本基金最后运作日,自
2018年9月4日起,本基金进入清算程序,将依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
定及基金合同的约定对基金财产进行清算。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本基金的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申万菱信价值优享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申万菱信价值优享
基金主代码:004768
基金运作方式:契约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2017 年 7 月 12 日
基金管理人名称:申万菱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名称: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公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
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申万菱信价值优享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申万菱
信价值优享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二、 终止基金合同事由
根据基金合同“第五部分 基金备案”中“三、基金存续期内的
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和资产规模”的约定:
“基金合同生效后,连续20个工作日出现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
不满200人或者基金资产净值低于5000万元情形的,基金管理人应当
在定期报告中予以披露;连续60个工作日出现前述情形的,本基金
将根据基金合同的约定进入清算程序并终止,而无需召开基金份额
持有人大会审议。
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时,从其规定”
同时,基金合同“第十九部分 基金合同的变更、终止与基金财
产的清算”中“二、基金合同的终止事由”亦作类似约定。
截止 2018 年 9 月 3 日日终,出现连续 60 个工作日基金资产净
值低于 5000 万元的情形,已触发基金合同中约定的基金合同终止条
款。为维护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根据基金合同有关约定,无须召
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本基金基金合同将终止并依法履行基金财
产清算程序。
三、 基金财产清算
1、自 2018 年 9 月 4 日起,本基金进入清算程序。本基金进入
清算程序后,不再开放办理申购、赎回、转换等业务,同时停止收
取基金管理费、基金托管费。
2、自出现基金合同终止事由之日起 30 个工作日内成立清算小
组,基金管理人将组织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并在中国证监会的监督下
进行基金清算。基金财产清算小组成员由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
具有从事证券相关业务资格的注册会计师、律师以及中国证监会指
定的人员组成。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可以聘用必要的工作人员。
3、基金财产清算小组职责:基金财产清算小组负责基金财产的
保管、清理、估价、变现和分配。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可以依法进行
必要的民事活动。
4、基金财产清算程序:
(1)基金合同终止情形出现时,由基金财产清算小组统一接管
基金;
(2)对基金财产和债权债务进行清理和确认;
(3)对基金财产进行估值和变现;
(4)制作清算报告;
(5)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对清算报告进行外部审计,聘请律师事
务所对清算报告出具法律意见书;
(6)将清算报告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并公告;
(7)对基金剩余财产进行分配。
5、基金财产清算的期限为 6 个月。在特殊情况下,若截至清算
期限届满日,本基金仍持有流通受限证券的(包括但不限于未到期
回购等),基金管理人可在该等证券可流通后进行二次清算。本基
金的清算期限自动顺延至全部基金财产清算完毕之日。
6、清算费用
清算费用是指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在进行基金清算过程中发生的
所有合理费用,清算费用由基金财产清算小组优先从基金剩余财产
中支付。
7、基金财产清算剩余资产的分配
基金财产按下列顺序清偿:
(1)支付清算费用;
(2)交纳所欠税款;
(3)清偿基金债务;
(4)根据基金合同终止日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的基金份额比例
进行分配。
基金财产未按前款(1)-(3)项规定清偿前,不分配给基金份
额持有人。
8、基金财产清算的公告
清算过程中的有关重大事项须及时公告;基金财产清算报告经
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并由律师事务所出具法律意见书后报中国证监会
备案并公告。基金财产清算公告于基金财产清算报告报中国证监会
备案后 5 个工作日内由基金财产清算小组进行公告。
9、基金财产清算账册及文件的保存
基金财产清算账册及有关文件由基金托管人保存 15 年以上。
10、基金财产清算事项的说明
基金进入清算程序后,如因持有停牌证券暂时无法变现的,本
基金将先以已变现基金资产为限进行分配,待停牌证券复牌并全部
变现后进行再次分配。
四、 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根据基金合同约定,本基金为契约型开放式基金,本基金触
发基金合同终止条款情形后本基金将不再开放申购、赎回、转换等
业务。
2、基金进入清算程序后,如因持有停牌证券暂时无法变现的,
基金将可能无法及时完成全部资产清算,且基金资产在停牌证券变
现处置过程中亦可能进一步产生损失。
3、基金财产清算结果将在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后公告,并将遵照
法律法规、基金合同等规定及时进行分配,敬请投资者留意。
4、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咨询:
申万菱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网站:www.swsmu.com
客服电话:400 880 8588(免长途话费)或 021-962299
5、本公告解释权归本公司所有。
6、风险提示: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
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投资者投资于本基金前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
特此公告。
申万菱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8 年 9 月 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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