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欧睿泓定期开放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开放申购、赎回、转
换业务的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24 年 11 月 16 日
1.公告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 中欧睿泓定期开放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 中欧睿泓定期开放混合
基金主代码 004848
基金运作方式 契约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17 年 11 月 24 日
基金管理人名称 中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名称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注册登记机构名称 中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
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中欧睿泓定期
开放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
公告依据
“《基金合同》”)、《中欧睿泓定期开放灵活配置混合型
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以下简称“《招募说明书》”)
的相关规定
申购起始日 2024 年 11 月 25 日
赎回起始日 2024 年 11 月 25 日
转换转入起始日 2024 年 11 月 25 日
转换转出起始日 2024 年 11 月 25 日
2.日常申购、赎回、转换业务的办理时间
根据中欧睿泓定期开放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
金”)《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的规定,本基金每 6 个月开放一次,每次开
放期不少于 5 个工作日且最长不超过 20 个工作日。每个开放期的首日为基金合
同生效日的每 6 个月月度对日,若该日为非工作日或不存在对应日期的,则顺延
至下一个工作日。
根据上述约定,本基金将于 2024 年 11 月 25 日(含当日)进入开放期,开
放时间为 2024 年 11 月 25 日(含)至 2024 年 12 月 6 日(含),在此期间接受投
资者的申购、赎回、转换业务申请。
3.日常申购业务
3.1 申购金额限制
其他销售机构的销售网点每个账户首次申购本基金的最低金额为1.00元(含申购费,下同),追加申购本基金的最低金额为单笔0.01元,在不违反前述规定的前提下,各销售机构对本基金最低申购金额及交易级差有其他规定的,以各销售机构的业务规定为准。
直销机构每个账户首次申购本基金的最低金额为10000.00元,追加申购的最低金额为单笔10000.00元。其他销售机构的销售网点的投资者欲转入直销机构进行交易须受直销机构最低申购金额的限制。
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市场情况调整本基金首次申购的最低金额和追加申购的单笔最低金额。
3.2 申购费率
通过基金管理人的直销中心申购本基金的养老金客户的优惠申购费率见下表:
申购金额(M) 申购费率
M<500 万元 0.15%
M≥500 万元 每笔 1000.00 元
其他投资者申购本基金的申购费率见下表:
申购金额(M) 申购费率
M<500 万元 1.50%
M≥500 万元 每笔 1000.00 元
3.3 其他与申购相关的事项
投资者在本基金非直销机构办理申购业务时,具体费率优惠细则请以销售机构的相关公示、公告或规定为准。
4.日常赎回业务
4.1 赎回份额限制
基金份额持有人在销售机构赎回本基金时,每次赎回申请不得低于0.01份基金份额。若某笔份额减少类业务导致单个基金交易账户的基金份额余额不足0.01份的,登记机构有权对该基金份额持有人在该基金交易账户持有的基金份额做全部赎回处理(份额减少类业务指赎回、转换转出、非交易过户等业务,具体种类以相关业务规则为准)。
4.2 赎回费率
持有期限(N) 赎回费率
N<7 日 1.50%
7 日≤ N <30 日 0.75%
30 日≤ N <365 日 0.50%
365 日≤ N <730 日 0.25%
N≥730 日 0
注:1.赎回份额持有时间的计算,以该份额在登记机构的登记日开始计算。
2.赎回费用由赎回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在基金份额持有人赎回基金份额时收取。对持续持有期少于 30 日的投资人,赎回费全额计入基金财产;对持续持有期不少于30 日但少于 3 个月的投资人,将不低于赎回费总额的 75%计入基金财产;对持续持有期不少
于 3 个月但少于 6 个月的投资人,将不低于赎回费总额的 50%计入基金财产;对持续持有期
不少于 6 个月的投资人,应当将不低于赎回费总额的 25%计入基金财产,未归入基金财产的部分用于支付登记费和其他必要的手续费。(注:1 个月以 30 日计算)
4.3 其他与赎回相关的事项
无
5.日常转换业务
5.1 转换费率
基金转换业务需要收取一定的转换费。基金转换费用由转出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在基金份额持有人进行基金转换时收取。具体事项详见本公司官网发布的《中欧基金关于旗下基金的日常转换业务说明》。
5.2 其他与转换相关的事项
投资者须到同时代理拟转出和转入基金的同一销售机构办理基金的转换业务。本基金日常转换业务适用于本公司官网发布的《中欧基金关于旗下基金的日常转换业务说明》。
6.基金销售机构
6.1 场外销售机构
6.1.1 直销机构
中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陆家嘴环路 479 号 8 层
办公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陆家嘴环路 479 号上海中心大厦16 层
联系人:马云歌
电话:021-68609602
传真:021-68609601
客服热线:021-68609700,400-700-9700(免长途话费)
网址:www.zofund.com
6.1.2 场外非直销机构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东顺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珠海华润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证券(山东)有限责任公司、中信证券华南股份有限公司、中信期货有限公司、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申万宏源西部证券有限公司、方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国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上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东方财富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前海微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蚂蚁(杭州)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天天基金销售有限公司、腾安基金销售(深圳)有限公司、珠海盈米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基煜基
金销售有限公司、浙江同花顺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北京雪球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陆金所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好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京东肯特瑞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北京汇成基金销售有限公司、诺亚正行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中欧财富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嘉实财富管理有限公司、上海华夏财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北京度小满基金销售有限公司、深圳众禄基金销售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利得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万得基金销售有限公司、泛华普益基金销售有限公司、泰信财富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博时财富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上述销售机构信息内容截止2024年11月6日。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情况变化增加或者减少销售机构,并在官网公示,敬请投资者留意。销售机构可以根据情况变化增加或者减少其销售城市、网点,请以销售机构的相关公告或通知为准。各销售机构提供的基金销售服务可能有所差异,具体请咨询各销售机构。
6.2 场内销售机构
无
7.基金份额净值公告的披露安排
《基金合同》生效后,在封闭期内,基金管理人应当至少每周在规定网站披露一次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
在不晚于基金开放期每个开放日的次日,基金管理人应通过指定网站规定网站、基金销售机构网站或者营业网点披露开放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
8.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本基金自开放期的次日即 2024 年 12 月 7 日(含)起不再办理本基金的申购、
赎回、转换业务。
本公告仅对本基金本次开放期即 2024 年 11 月 25 日(含)至 2024 年 12 月
6 日(含)办理其申购、赎回、转换业务事项予以说明。投资者欲了解本基金详细情况,请认真阅读本公司网站上刊登的《招募说明书》,亦可登陆本公司网站(www.zofund.com)查询或者拨打本公司的客户服务电话(400-700-9700)垂询相关事宜。
特此公告。
中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4 年 11 月 1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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