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长安
鑫兴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会议情况的公告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等法律
法规的规定和《长安鑫兴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有关约定,现将长安鑫兴
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相关事项公告如
下:
一、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会议情况
长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基金管理人”)以通讯方式组织召开了基金份额持有
人大会(以下简称“本次持有人大会”),权益登记日为2025年2月18日。大会投票表决起止
时间自2025年2月19日起至2025年3月19日17:00止。2025年3月20日,在本基金的基金
托管人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授权代表的监督下,基金管理人对本次持有人大会表决意见进
行了计票。上海市东方公证处公证人员对计票过程及结果进行了公证,上海源泰律师事务所
律师对计票过程进行了见证。
根据计票结果,本人直接出具表决意见或授权他人代表出具表决意见的基金份额持有人
所持有的基金份额小于权益登记日基金总份额的二分之一,未达到法定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
会召开条件。
本次持有人大会费用包括公证费10,000元、律师费20,000元,合计30,000元。上述费用
由基金管理人承担。
二、重要提示
(一)基金管理人将就本次会议情况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备案。
(二)投资人可通过基金管理人网站查阅本次持有人大会的相关公告文件。
三、备查文件
(一)《长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以通讯方式召开长安鑫兴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
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公告》
(二)《长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以通讯方式召开长安鑫兴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
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第一次提示性公告》
(三)《长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以通讯方式召开长安鑫兴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
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第二次提示性公告》
(四)上海市东方公证处出具的公证书
(五)上海源泰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
特此公告。
长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5年3月21日
[查看PDF原文]
关于我们|资质证明|研究中心|联系我们|安全指引|免责条款|隐私条款|风险提示函|意见建议|在线客服|诚聘英才
天天基金客服热线:95021 |客服邮箱:vip@1234567.com.cn|人工服务时间:工作日 7:30-21:30 双休日 9:00-21:30
郑重声明:天天基金系证监会批准的基金销售机构[000000303]。天天基金网所载文章、数据仅供参考,使用前请核实,风险自负。
中国证监会上海监管局网址:www.csrc.gov.cn/pub/shanghai
CopyRight 上海天天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2011-现在 沪ICP证:沪B2-20130026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11042629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