渤海汇金汇添益 3 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
编制日期:2025 年 01 月 31 日
送出日期:2025 年 03 月 14 日
本概要提供本基金的重要信息,是招募说明书的一部分。
作出投资决定前,请阅读完整的招募说明书等销售文件。
一、产品概况
基金简称 渤海汇金汇添益3个月定 基金代码 005428
开
基金管理人 渤海汇金证券资产管理 基金托管人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
有限公司 公司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17 年 12 月 28 日 上市交易所及上市日 -
期
基金类型 债券型 交易币种 人民币
运作方式 定期开放式 开放频率 每 3 个月开放一次
开始担任本基金基金 2023 年 01 月 18 日
基金经理 张旭东 经理的日期
证券从业日期 2011 年 03 月 22 日
开始担任本基金基金 2021 年 01 月 28 日
基金经理 周珂 经理的日期
证券从业日期 2020 年 10 月 09 日
《基金合同》生效三年后继续存续的,在基金存续期内,连续 20 个工作日
出现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不满 200 人或者基金资产净值低于 5000 万元的情
其他 形,基金管理人应当在定期报告中予以披露;连续 60 个工作日出现前述情
形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向中国证监会报告并提出解决方案,如转换运作方式、
与其他基金合并或者终止基金合同等,并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进行表
决。
注:本基金不向个人投资者公开销售。
二、基金投资与净值表现
(一)投资目标与投资策略
投资目标 在严格控制风险和保持资产流动性的基础上,通过灵活的资产配置,力求实
现基金资产的持续稳健增值。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主要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债券(包括国债、
央行票据、金融债、地方政府债、政府支持机构债、企业债、公司债、短期
投资范围 融资券、超级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次级债券、可转换债券、可分离债券
的纯债部分、可交换债等)、资产支持证券、债券回购、银行存款(包括协
议存款、定期存款及其他银行存款)、同业存单等货币市场工具,以及法律
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的相
关规定)。
本基金不主动买入股票、权证等权益类资产,投资可转换债券、可交换债时
不进行转股操作。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
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其投资比例遵循届时有效的法律法规和相
关规定。
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本基金投资于债券资产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的 80%,
但应开放期流动性需要,为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在每次开放期前 10
个工作日、开放期及开放期结束后 10 个工作日的期间内,基金投资不受上
述比例限制。
开放期每个交易日日终,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应收申购
款等)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的投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
5%。
本基金通过对国内外宏观经济态势、利率走势、收益率曲线变化趋势和信用
风险变化等因素进行综合分析,构建和调整固定收益证券投资组合,力求获
主要投资策略 得稳健的投资收益。
本基金的投资策略主要包括:利率预期策略与久期管理、类属配置策略、信
用债券投资策略、可转债投资策略、资产支持证券投资策略。
业绩比较基准 中债综合指数(总财富)收益率×80%+1 年期定期存款利率(税后)×20%
风险收益特征 基金为债券型基金,其长期平均风险和预期收益率低于股票型基金、混合型
基金,高于货币市场基金,属于证券投资基金中中低风险/收益特征的品种。
注:投资者欲了解本基金的详细情况,请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本基金产品有风险,投资需谨慎。
(二)投资组合资产配置图表/区域配置图表
(三)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最近十年(孰短)基金每年的净值增长率及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的比较
图
注:本基金合同于 2017 年 12 月 28 日生效,合同生效当年按实际存续期计算,不按整个自然年度进
行折算。
三、投资本基金涉及的费用
(一)基金销售相关费用
以下费用在申购/赎回基金过程中收取:
费用类型 份额(S)或金额(M)/持有期限(N) 收费方式/费率 备注
M<100 万元 0.80%
申购费(前收 100 万元≤M<300 万元 0.50%
费) 300 万元≤M<500 万元 0.30%
M≥500 万元 500.00 元/笔
N<7 天 1.50%
赎回费 7 天≤N<94 天 0.30% 7 天≤N<1 个封闭期
N≥94 天 0 N≥1 个封闭期
(二)基金运作相关费用
以下费用将从基金资产中扣除:
费用类别 收费方式/年费率或金额 收取方
管理费 0.30% 基金管理人和销售机构
托管费 0.10% 基金托管人
审计费用 33,000.00 会计师事务所
信息披露费 120,000.00 规定披露报刊
其他费用 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基金合同》约定,可 相关服务机构
以在基金财产中列支的其他费用。费用类别
详见本基金《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
及其更新。
注:本基金费用的计算方法和支付方式详见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本基金交易证券、基金等产生的费用和税负,按实际发生额从基金资产扣除。本基金运作相关费用年金额为基金整体承担费用,非单个份额类别费用,且年金额为预估值,最终实际金额以基金定期报告披露为准。
(三)基金运作综合费用测算
若投资者认购/申购本基金份额,在持有期间,投资者需支出的运作费率如下表:
基金运作综合费用测算明细的类别 基金运作综合费率(年化)
- 0.41%
注:基金管理费率、托管费率、销售服务费率(若有)为基金现行费率,其他运作费用以最近一次基金年报披露的相关数据为基准测算。
四、风险揭示与重要提示
(一)风险揭示
本基金不提供任何保证。投资者可能损失投资本金。
投资有风险,投资者购买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等销售文件。
本基金投资过程中面临的主要风险有:市场风险、利率风险、信用风险、再投资风险、流动性风险、操作风险、本基金特有的风险及其他风险。
其中本基金的特有风险包括:
(1)本基金投资组合资产配置比例:债券资产占基金资产的比例不低于 80%,现金(不包括结算
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应收申购款等)及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的比例合计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 5%,债券受宏观经济周期及通胀率等影响较大,因而本基金受商业周期景气循环风险较大。
(2)本基金除承担由于市场利率波动造成的利率风险外还要承担如企业债、公司债等信用品种的发债主体信用恶化造成的信用风险。
(3)本基金的投资范围包括资产支持证券,资产支持证券是一种债券性质的金融工具,风险主要包括资产风险及证券化风险。资产风险来源于资产本身,包括价格波动风险、流动性风险等;证券化风险主要包括信用评级风险、法律风险等。
(4)本基金为定期开放型基金。在本基金的封闭运作期间,基金份额持有人不能赎回基金份额,因此,若基金份额持有人错过某一开放期而未能赎回,其份额将转入下一封闭期,至下一开放期方可赎回。
此外,本基金开放期可能出现巨额赎回,导致基金资产变现困难,进而出现延缓支付赎回款项的风险。
(5)当本基金单一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的比例达到或者超过基金总份额的 50%时,基金可能存
在的风险如下:
1)单一大额投资者大额赎回对基金净值波动的影响
大额赎回将导致基金管理人大量售出基金资产以应对赎回,可能导致基金投资策略无法实施、
资产配置比例超限额、资产价格偏离市场公允价格等问题,造成基金净值波动,同时,赎回产生的各种费用也会对净值产生一定的影响。
2)单一大额投资者大额赎回时为应对赎回证券变现产生的冲击成本的风险
大额赎回时,为满足其赎回金额,有时需要短时间大量抛售一部分基金所持的证券资产,这一举动可能会对市场产生冲击,导致证券资产无法在合理价格上出售,增加交易成本,对基金净值产生额外影响,造成基金净值下跌。
3)单一大额投资者退出后,可能出现迷你基金的情形,可能影响投资目标的实现
一般在行业中规模小于 5000 万元的基金被认定为迷你基金。单一投资者退出后,可能导致基金
规模低于这一标准,而成为迷你基金。对于一些基金,由于债券场外市场金额体量较小,较难寻找匹配的交易对手,或使用衍生工具等有额度限制,因此规模太小则无法按照原有目标操作,影响投资目标的实现。
4)单一大额投资者可能对持有人大会施加重大影响
单一大额持有者拥有更多份额,可以对持有人大会施加更大的影响。在行使包括更换基金管理人、更换基金托管人、提前终止基金、与其他基金合并等多项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权利方面拥有更多的话语权,在单一大额持有人与其他持有人利益发生冲突时,可能导致单一大额持有人更多地维护自身权益并损害其他持有人的利益。
(二)重要提示
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注册,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价值和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基金投资者自依基金合同取得基金份额,即成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和基金合同的当事人。
基金产品资料概要信息发生重大变更的,基金管理人将在三个工作日内更新,其他信息发生变更的,基金管理人每年更新一次。因此,本文件内容相比基金的实际情况可能存在一定的滞后,如需及时、准确获取基金的相关信息,敬请同时关注基金管理人发布的相关临时公告等。
本基金的争议解决处理方式详见本基金基金合同的具体约定。
五、其他资料查询方式
以下资料详见基金管理人网站[网址:https://www.bhhjamc.com][客服电话:400-651-1717]
1、基金合同、托管协议、招募说明书
2、定期报告,包括基金季度报告、中期报告和年度报告
3、基金份额净值
4、基金销售机构及联系方式
5、其他重要资料
六、其他情况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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