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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安安泰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清算报告查看PDF原文

华安安泰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

证券投资基金清算报告

基金管理人: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报告送出日期: 二〇一九年十二月十七日

§1重要提示

华安安泰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系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8]1409 号《关于准予华安安泰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注册的批复》的核准,由基

金管理人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于 2019 年 1 月 22 日向社会公开募集,募集期结

束经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安永华明(2019)验字第 60971571_B01 号验资报告后,向中国证监会报送基金备案材料。《华安安泰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或“基

金合同”)于 2019 年 1 月 25 日生效。本基金为契约型开放式,存续期限不定。

设立时募集的扣除认购费后的实收基金(本金)为人民币 116,396,000.00 元,募集资金在初始销售期间未产生利息,以上实收基金(本息)合计为人民币116,396,000.00 元,折合 116,396,000.00 份基金份额。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及登记机构为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托管人为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市场环境变化,为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利益,基金管理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和《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本基金管理人经与本基金托管人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协商一致,提议终止《基金合同》,并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上述事

项。根据管理人 2019 年 10 月 9 日发布的《关于华安安泰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

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结果暨决议生效的公告》,本次基金份额

持有人大会于 2019 年 10 月 8 日表决通过了《关于终止华安安泰定期开放债券型

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有关事项的议案》,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

自该日起生效。根据决议生效公告,本基金最后运作日为 2019 年 11 月 5 日,自

2019 年 11 月 6 日进入清算期。

基金管理人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托管人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和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于 2019年 11 月 6 日组成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履行基金财产清算程序,并由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清算报告进行审计,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对清算报告出具法律意见。

§2基金产品概况

基金简称 华安安泰定开债

基金主代码 006418

交易代码 006418

基金运作方式 契约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19 年 1 月 25 日

报告期末(2019 年 11 月

10,000,000.00 份

5 日)基金份额总额

本基金在追求基金资产长期稳健增值的基础上,力

投资目标 争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创造超越业绩比较基准的稳

定收益。

(一)封闭期投资策略

本基金充分发挥基金管理人的研究优势,将宏观周

期研究、行业周期研究、公司研究相结合,在分析

和判断宏观经济运行状况和金融市场运行趋势的

基础上,动态调整大类金融资产比例,自上而下决

定债券组合久期、期限结构、债券类别配置策略,

在严谨深入的分析基础上,综合考量各类债券的流

投资策略 动性、供求关系和收益率水平等,深入挖掘价值被

低估的标的券种。

(二)开放期投资策略

开放期内,本基金为保持较高的组合流动性,方便

投资人安排投资,在遵守本基金有关投资限制与投

资比例的前提下,将主要投资于高流动性的投资品

种,减小基金净值的波动。

业绩比较基准 中债综合全价指数收益率

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为债券型基金,其预期的风险及预期的收益

水平低于股票型基金和混合型基金,高于货币市场

基金。

基金管理人 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3 基金运作情况概述

本基金经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8]1409 号文注册及机构部函[2019]222 号

文备案,由基金管理人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依照法律法规、《基金合同》等规

定于 2019 年 1 月 22 日向社会公开发行募集,基金合同于 2019 年 1 月 25 日生

效。本基金为契约型,存续期限不定。设立时募集的规模为 116,396,000.00 份基金份额。

为适应市场环境变化,更好地满足投资者需求,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利益,基金管理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和《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经与本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提议终止《基金合同》,并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上述事项。根据管理人 2019 年10 月 9 日发布的《关于华安安泰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结果暨决议生效的公告》,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于 2019 年10 月 8 日表决通过了《关于终止华安安泰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有关事项的议案》,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自该日起生效。根据

决议生效公告,本基金最后运作日为 2019 年 11 月 5 日,自 2019 年 11 月 6 日进

入清算期。自本基金基金合同生效日至最后运作日期间,本基金正常运作。

§4财务报告

4.1资产负债表

会计主体:华安安泰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报告截止日:2019 年 11 月 5 日

单位:人民币元

资 产 最后运作日

2019年11月5日

资 产:

银行存款 10,177,380.60

结算备付金

存出保证金 3,528.18

应收利息 29,402.20

资产总计 10,210,310.98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 最后运作日

2019年11月5日

负 债:

应付交易费 2,193.14

其他负债 41,789.55

负债合计 43,982.69

所有者权益:

实收基金 10,000,000.00

未分配利润 166,328.29

所有者权益合计 10,166,328.29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 10,210,310.98

注:本财务报告已经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注册会计师蒋燕华、沈熙苑签字出具了安永华明(2019) 专字第 60971571_B04 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5基金财产分配

自 2019 年 11 月 6 日至 2019 年 11 月 12 日止清算期间,基金财产清算小组

对本基金的资产、负债进行清算,全部清算工作按清算原则和清算手续进行。具体清算情况如下:

5.1 资产处置情况

5.1.1 本基金最后运作日存出保证金为人民币 3,528.18 元,为存放于中国证券

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的结算保证金。该款项将于 2019 年 11 月 12

日之后调整保证金时划入托管户。

5.1.2 本基金最后运作日应收利息为人民币 29,402.20 元,其中应收银行存款利

息人民币 29,187.64 元,应收清算备付金利息人民币 204.28 元,应收结算保证

金利息人民币 10.28 元。该款项将于 2019 年 11 月 12 日之后或下一个结息日划

入托管账户。

5.2 负债清偿情况

5.2.1 本基金最后运作日应付交易费用为人民币 2,193.14 元,为应付银行间交

易费用,其中人民币 320.00 元已于 2019 年 11 月 7 日支付,剩余款项人民币

1,873.14 元将在本基金基金财产按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的基金份额比例进行分配之前全额支付。

5.2.2 本基金最后运作日其他负债为人民币 41,789.55 元,为预提年度财务报表审计费,该款项将于本基金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报告出具后支付。

5.3 清算期间的清算损益情况

自2019年11月6日

至2019年11月12日

项目 止清算期间

一、清算收益

1、利息收入(注1) 3200.63

清算收入小计 3200.63

二、清算费用

其他费用小计(注2) 28,018.00

三、清算净收益 -24,817.37

注 1:利息收入系计提的自 2019 年 11 月 6 日至 2019 年 11 月 12 日止清算期间

的银行存款利息和结算保证金利息。该款项将于 2019 年 11 月 12 日之后或下一

个结息日划入托管账户。

注 2:截至 2019 年 11 月 12 日止,其他费用包含清算审计费人民币 10,000.00

元,清算律师费人民币 15,000.00 元,银行费用人民币 18.00 元,以及 2019 年

第四季度账户维护费人民币 3,000.00 元。上述全部款项已于 2019 年 11 月 7 日

支付。

5.4资产处置及负债清偿后的剩余资产分配情况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金额

一、最后运作日2019年11月5日基金净资产 10,166,328.29

加:清算期间净收益 -24,817.37

二、2019年11月12日基金净资产 10,141,510.92

根据本基金的基金合同及《关于华安安泰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结果暨决议生效的公告》的约定,将基金财产清算后的全部剩余资产扣除基金财产清算费用、交纳所欠税款并清偿基金债务后,按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的基金份额比例进行分配。

资产处置及部分负债清偿后,本基金截至 2019 年 11 月 12 日止的剩余财产

为人民币 10,141,510.92 元。

截至 2019 年 11 月 12 日止,经基金管理人以及基金托管人确认,本基金托

管账户银行存款余额共人民币 10,149,042.60 元。

5.5 基金财产清算报告的告知安排

本清算报告已经基金托管人复核,在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律师事务所出具法律意见书后,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并向基金份额持有人公告。

§6 备查文件

6.1 备查文件目录

1、华安安泰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2019 年 11 月 5 日资产负

债表及审计报告

2、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关于《华安安泰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清算报告》的法律意见

6.2 存放地点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的办公场所,并登载于基金管理人互联网站

(http://www.huaan.com.cn ) 、 中 国 证 监 会 基 金 电 子 披 露 网 站

(http://eid.csrc.gov.cn/fund),清算报告提示性公告登载在指定报刊上。

6.3 查阅方式

投资者可登录基金管理人互联网站查阅,或在营业时间内至基金管理人或基金托管人的办公场所免费查阅。

华安安泰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财产清算小组

二〇一九年十一月十二日(清算报告出具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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