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金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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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生加银聚鑫三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2024年第1次分红公告查看PDF原文

民生加银聚鑫三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2024年第1次分红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24年12月2日

1 公告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 民生加银聚鑫三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 民生加银聚鑫三年定开债券

基金主代码 007736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19年9月4日

基金管理人名称 民生加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名称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

基 金运 作管理 办法 》 、《公 开 募 集 证 券 投 资 基 金 信 息 披 露

公告依据 管 理办 法》 、《民生 加银 聚 鑫 三 年 定 期 开 放 债 券 型 证 券 投

资 基金基 金合 同》 、《民 生 加 银 聚 鑫 三 年 定 期 开 放 债 券 型

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及其更新

收益分配基准日 2024年11月26日

截止基准日 基准日基金份额净值 (单位: 1.0524

基金的相关 人民币元)

指标 基准日基金可供分配利润(单 418,013,722.78

位:人民币元)

本次基金分红方案 (单位: 元/10份基金份 0.10

额)

有关年度分红次数的说明 本次分红为本基金2024年度的第1次分红

注:根据《民生加银聚鑫三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规定,

在符合有关基金分红条件的前提下, 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进行收益分配,

具体分配方案以公告为准,若《基金合同》生效不满3个月可不进行收益分配。

2 与分红相关的其他信息

权益登记日 2024年12月3日

除息日 2024年12月3日

现金红利发放日 2024年12月4日

分红对象 权益登记日在本基金注册登记机构民生加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登记在

册的本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

选择红利再投资的投资者, 其现金红利将按2024年12月3日除息后的基

红利再投资相关事项的说明 金份额净值转换为基金份额数, 于2024 年 12 月 4 日 直 接 计 入 其 基 金 账

户,投资者可于2024年12月5日起到各销售机构查询,并可以在本基金规

定的开放期内赎回。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有关税收问题的

税收相关事项的说明 通知》(财税[2002]128号),基金向投资者分配的基金收益,暂免征收

所得税。

费用相关事项的说明 本基金本次分红免收分红手续费。

注:1、本次收益分配方案已经本基金的托管人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复核。

2、本次红利款将于2024年12月4日自基金托管账户划出。

3 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3.1因本次分红导致基金净值变化,不会改变本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不会降低

基金投资风险或提高基金投资收益。

3.2本次分红确认的方式将按照投资者在权益登记日之前(不含权益登记日)最

后一次选择成功的分红方式为准。 希望修改分红方式的,请务必在权益登记日之前

(不含权益登记日)到销售机构网点办理变更手续。

3.3如投资者在多家销售机构购买了本基金,其在任一家销售机构所做的基金份

额的分红方式变更,只适用于该销售机构指定交易账户下托管的基金份额。

3.4基金收益分配时所发生的银行转账或其他手续费用由投资人自行承担。 为

保护投资者的利益,当投资者的现金红利小于10元时,基金登记机构可将基金份额

持有人的现金红利自动转为基金份额进行再投资。 红利再投资的计算方法, 依照

《民生加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开放式基金业务规则》执行。

3.5投资者欲了解本次分红的详细情况,可到本基金各销售机构网点或通过本公

司客户服务中心查询。

1)民生加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站:www.msjyfund.com.cn

2)民生加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客户服务热线:400-8888-388(免长途通话费

用)

3.6风险提示: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

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投资者投资于基金前应认真阅读基

金的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了解所投资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并根据

自身情况投资与本人风险承受能力相匹配的产品。 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本公告的解释权归本基金管理人。

民生加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4年12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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