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泰慧选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清算报告
基金管理人:同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清算报告公告日:2023 年 1 月 19 日
目录
重要提示 ...... 3
一、基金概况 ...... 4
二、基金运作情况 ...... 5
三、财务会计报告 ...... 6
四、清算情况 ...... 9
五、备查文件 ...... 12
重要提示
同泰慧选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系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9]1815号《关于准予同泰慧选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注册的批复》的核准,由基金管理人同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募集,基金合同于 2019 年 12月 17 日正式生效,首次设立募集规模为179,154,754.85份基金份额。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为同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托管人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合同》“第五部分 基金备案”之“三、基金存续期内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和
资产规模”中约定:“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 3 年后的对应日,若基金资产净值低于 2 亿元,基金合同自动终止并按其约定程序进行清算,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且不得通过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延续基金合同期限。”
本基金《基金合同》生效日为 2019 年 12 月 17 日。2022 年 12 月 17 日,本基金
《基金合同》生效满 3 年,经本基金登记机构确认,截至《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三年后
的对应日日终(即 2022 年 12 月 17 日日终),本基金基金资产净值低于 2 亿元。为保护
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根据本基金《基金合同》的约定,本基金管理人拟终止《基金合同》并已对基金财产进行清算,上述事项不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具体情况详见 2022年 12 月 19 日刊登在规定媒介上的《同泰慧选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终止及基金财产清算的公告》。
本基金自 2022 年 12 月 18 日起进入财产清算期,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上会会
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和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于 2022 年 12 月 18 日成立基金财
产清算小组履行基金财产清算程序,并由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基金进行清算审计,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对清算事宜出具法律意见。
一、基金概况
基金名称 同泰慧选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 同泰慧选混合
基金代码 008093
基金运作方式 契约型开放式
基金投资目标 在控制投资组合风险的前提下,通过积极主动的资产配置和投资管理,追
求超越基金业绩比较基准的资本增值。
业绩比较基准 沪深 300 指数收益率×70%+中债综合全价(总值)指数收益率×30%
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为混合型基金,长期平均风险与预期收益水平低于股票型基金,高
于债券型基金和货币市场基金。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19 年 12 月 17 日
基金管理人 同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登记机构 同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下属分类基金的基金简称 同泰慧选混合A 同泰慧选混合C
下属分类基金的交易代码 008093 008094
二、基金运作情况
同泰慧选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系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9]1815号《关于准予同泰慧选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注册的批复》的核准,由基金管理人同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募集,基金合同于 2019 年 12月 17 日正式生效,首次设立募集规模为179,154,754.85份基金份额。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
为同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托管人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自 2019 年 12 月 17
日至 2022 年 12 月 17 日期间,本基金按基金合同约定正常运作。
《基金合同》“第五部分 基金备案”之“三、基金存续期内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和
资产规模”中约定:“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 3 年后的对应日,若基金资产净值低于 2亿元,基金合同自动终止并按其约定程序进行清算,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且不得通过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延续基金合同期限。”
本基金《基金合同》生效日为 2019 年 12 月 17 日。2022 年 12 月 17 日,本基金
《基金合同》生效满 3 年,经本基金注册登记机构确认,截至《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三
年后的对应日日终(即 2022 年 12 月 17 日日终),本基金基金资产净值低于 2 亿元。为
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根据本基金《基金合同》的约定,本基金管理人拟终止《基金合同》并对基金财产进行清算,上述事项不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具体情况详见
2022 年 12 月 19 日刊登在规定媒介上的《同泰慧选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终
止及基金财产清算的公告》。
本基金自 2022 年 12 月 18 日起进入财产清算期,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上会会
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和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于 2022 年 12 月 18 日成立基金财
产清算小组履行基金财产清算程序,并由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基金进行清算审计,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对清算事宜出具法律意见。
三、财务会计报告
1、清算期间
同泰慧选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的清算期间为 2022 年 12 月 18 日至 2023 年
1 月 17 日止。
2、清算报表编制基础
本基金的清算报表是在非持续经营的前提下参考《企业会计准则》及《证券投资基金会计核算业务指引》的有关规定编制的。基金管理人编制清算报表是为了呈报同泰慧选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全体基金份额持有人以及报中国证监会或其派出机构备案使用。因此,清算报表可能不适于其他用途。自本基金最后运作日起,资产负债按清算价格计价。由于报告性质所致,本清算报表并无比较期间的相关数据列示。
清算资产负债表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2022 年 12 月 17 日(最后运作日)
资产:
银行存款 416,131.28
存出保证金 1,508,908.46
交易性金融资产 13,295,624.25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7,499,693.71
应收申购款 12.22
资产总计 22,720,369.92
负债:
应付赎回款 897,965.78
应付管理人报酬 18,198.29
应付托管费 2,426.43
应付销售服务费 1,888.31
其他负债 70,616.10
负债合计 991,094.91
所有者权益:
实收基金 30,140,981.87
未分配利润 -8,411,706.86
所有者权益合计 21,729,275.01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 22,720,369.92
清算损益表
单位:人民币元
2022 年 12 月 18 日(清算开始日)至 2023
项目
年 1 月 17 日(清算结束日)止期间
一、清算收益
1、利息收入 16,859.48
2、投资收益 -865,872.35
3、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1,128,816.88
4、其他收入 169.99
清算收益小计 279,974.00
二、清算支出
1、交易费用 24,274.67
2、其他费用 6,053.00
清算支出小计 30,327.67
三、清算净收益 249,646.33
注 1:利息收入系计提的自 2022 年 12 月 18 日至 2023 年 1 月 17 日止清算期间的银
行存款利息、结算备付金利息及存出保证金利息。
注 2:其他收入系 2022 年 12 月 19 日基金份额持有人的赎回和转换业务产生的赎回
费收入。
注 3:交易费用系清算期间卖出股票所产生的交易费用。
注 4:其他费用系清算期间预提的律师费人民币 6,000.00元,清算期间发生的银行汇划费人民币 23.00 元及预提的银行汇划费人民币 30.00 元。
四、清算情况
自 2022 年 12 月 18 日至 2023 年 1 月 17 日止清算期间,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对本基
金的资产、负债进行清算,全部清算工作按清算原则和清算手续进行。具体清算情况如下:
1、资产处置情况
(1)本基金最后运作日存出保证金为人民币 1,508,908.46 元,其中存放在证券经纪商资金账户的证券交易结算资金为人民币 1,507,969.95 元,应计利息为人民币 938.51 元。
清算期间,存出保证金人民币 1,507,969.95 元已于 2022 年 12 月 19 日及 2022 年 12 月
21 日划至托管账户;应计利息人民币 938.51 元已于 2022 年 12 月 20 日划至托管账户;
截至 2023 年 1 月 17 日,存出保证金余额为零。
(2)本基金最后运作日持有的交易性金融资产为人民币 13,295,624.25 元,全部为
股票投资,于 2022 年 12 月 19 日及 2022 年 12 月 28 日处置变现,变现产生的证券交
易结算资金为人民币 13,534,294.11 元,已于 2023 年 1 月 4 日划入托管账户。
(3)本基金最后运作日持有的买入返售金融资产为人民币 7,499,693.71 元,为上交
所质押式逆回购,于 2022 年 12 月 19 日到期结算,结算产生的证券交易结算资金为人民
币 7,500,438.70 元,已于 2023 年 1 月 4 日划入托管账户。
(4)本基金最后运作日的应收申购款为人民币 12.22 元,为直销申购款产生的应计
利息,已于 2023 年 1 月 5 日划入托管账户。
2、负债清偿情况
(1)本基金最后运作日应付赎回款为人民币 897,965.78 元,已于 2022 年 12 月 19
日及2022 年 12 月 20 日支付。
(2)本基金最后运作日应付管理人报酬人民币 18,198.29 元、应付托管费人民币
2,426.43 元和应付销售服务费人民币 1,888.31 元,已于 2023 年 1 月 5 日支付。
(3)本基金最后运作日其他负债为人民币 70,616.10 元,其中应付赎回费为人民币
616.10元,已于 2022 年 12 月 19 日及 2022 年 12 月 20 日支付;预提审计费人民币
6,000.00 元,信息披露费人民币 50,000.00 元,律师费人民币 14,000.00 元,将于收到
发票后支付,不计入剩余财产予以分配。
3、截至本次清算期结束日的剩余财产情况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金额
一、2022 年 12 月 17 日(最后运作日)所有者权益 21,729,275.01
加:清算期间净收益 249,646.33
减:基金净赎回金额(于 2022 年 12 月 19 日确认
的投资者赎回申请) -1,546,013.27
二、2023 年 1 月 17 日(清算结束日)所有者权益 20,432,908.07
截至清算期结束日2023 年1 月17 日,本基金剩余财产为人民币20,432,908.07 元。
清算期间产生的银行存款利息将由基金管理人以自有资金垫付并于清算款划出前划入托 管账户。基金管理人垫付资金到账日起孳生的利息归基金管理人所有。
五、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目录
1、《同泰慧选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清算报表审计报告》
2、《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关于<同泰慧选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清算报告>的法律意见》
(二)存放地点
备查文件存放于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处。
(三)查阅方式
投资者可在营业时间免费查阅备查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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