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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城嘉鑫两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2024年第4季度报告查看PDF原文

长城嘉鑫两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

2024 年第 4 季度报告

2024 年 12 月 31 日

基金管理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报告送出日期:2025 年 1 月 21 日

§1 重要提示

本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及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本基金托管人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于 2025 年 01 月 20 日复

核了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和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作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

本报告中财务资料未经审计。

本报告期自 2024 年 10 月 01 日起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止。

§2 基金产品概况

基金简称 长城嘉鑫两年定开债券

基金主代码 008287

基金运作方式 契约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19 年 12 月 12 日

报告期末基金份额总额 7,981,484,765.46 份

投资目标 本基金严格采用持有到期策略,将基金资产配置于到期

日(或回售期限)在封闭期结束之前的固定收益资产,

力求实现基金资产的持续稳定增值。

投资策略 (一)封闭期投资策略

在封闭期内,本基金采用买入并持有策略,对所投资固

定收益品种的剩余期限与基金的剩余封闭期进行期限匹

配,投资于剩余期限(或回售期限)不超过基金剩余封

闭期的固定收益类工具。一般情况下,本基金持有的债

券品种和结构在封闭期内不会发生变化。

基金管理人可以基于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优先原则,在

不违反《企业会计准则》的前提下,对尚未到期的固定

收益类品种进行处置。

1、类属资产配置策略

每个封闭期的建仓期内,本基金将根据收益率、市场流

动性、信用风险利差等因素,在国债、金融债、信用债

等债券类别间进行债券类属资产配置。

2、信用债投资策略

本基金由于采用买入并持有策略,在债券投资上持有剩

余期限(或回售期限)不超过基金剩余封闭期的债券品种。同时,由于本基金将在建仓期内完成组合构建,并在封闭期内保持组合的稳定,因此,个券精选是本基金投资策略的重要组成部分。

信用债市场整体的信用利差水平和信用债发行主体自身信用状况的变化都会对信用债个券的利差水平产生重要影响,因此,一方面,本基金将从经济周期、国家政策、行业景气度和债券市场的供求状况等多个方面考量信用利差的整体变化趋势;另一方面,本基金还将以内部信用评级为主、外部信用评级为辅,即采用内外结合的信用研究和评级制度,研究债券发行主体企业的基本面,以确定企业主体债的实际信用状况。具体而言,本基金的信用债投资策略主要包括信用利差曲线配置和信用债券精选两个方面。

为控制本基金的信用风险,本基金将定期对所投债券的信用资质和发行人的偿付能力进行评估。对于存在信用风险隐患的发行人所发行的债券,及时制定风险处置预案。封闭期内,如本基金持有债券的信用风险显著增加时,为减少信用损失,本基金将对该债券进行处置。

3、持有到期策略

本基金成立后,在每一封闭期的建仓期内将根据基金合同的规定,买入剩余期限(或回售期限)不超过基金剩余封闭期的固定收益类工具,本基金投资含回售权债券时,应在投资该债券前确定行使回售权或持有到期的时间。一般情况下,本基金将在封闭期内持有这些品种到期,持有的固定收益品种和结构在封闭期内不会发生变化。极端情况下,如遇到债券违约、信用评级下降等信用事件,本基金可以提前卖出相应的固定收益品种。

4、杠杆投资策略

本基金将在考虑债券投资的风险收益情况,以及回购成本等因素的情况下,在风险可控以及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通过债券回购,放大杠杆进行投资操作。

本基金将在封闭期内进行杠杆投资,杠杆放大部分仍投资于剩余期限(或回售期限)不超过基金剩余封闭期的固定收益类工具,并采取买入并持有到期的策略。同时采取滚动回购的方式来维持杠杆,因此负债的资金成本存在一定的波动性。一旦建仓完毕,初始杠杆确定,将维持基本恒定。通过这种方法,本基金可以将杠杆比例稳定控制在一个合理的水平。

5、资产支持证券投资策略

资产支持证券投资关键在于对基础资产质量及未来现金流的分析,本基金将在国内资产证券化产品具体政策框架下,采用基本面分析和数量化模型相结合,对个券进行风险分析和价值评估后进行投资。本基金将严格控制资产支持证券的总体投资规模并进行分散投资,以降低

流动性风险。

6、现金管理策略

封闭期内,本基金持有的债券将获得一些利息收入,这

些利息收入将增加基金的现金资产。另外,由于本基金

买入的债券的剩余期限(或回售期限)不超过基金剩余

封闭期,因此,在封闭期结束前,本基金持有的部分债

券到期后将变现为现金资产。

对于该部分现金资产,本基金将根据对各类短期金融工

具的市场规模、交易情况、流动性、相对收益、信用风

险等因素,再投资于剩余期限(或回售期限)不超过基

金剩余封闭期的短期融资券、债券回购和银行存款等货

币市场工具,或进行现金分红。

7、国债期货投资策略

本基金投资国债期货,将根据风险管理的原则,以套期

保值为目的,充分考虑国债期货的流动性和风险收益特

征,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适度参与国债期货投资。

(二)开放期投资安排

开放期内,基金规模将随着投资人对本基金份额的申购

与赎回而不断变化。因此本基金在开放期将保持资产适

当的流动性,以应付当时市场条件下的赎回要求,并降

低资产的流动性风险,做好流动性管理。

业绩比较基准 同期二年期银行定期存款利率(税后)+0.35%

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是定期开放债券型基金,一般而言,其长期平均

风险和预期收益率低于股票型基金、混合型基金,高于

货币市场基金。

基金管理人 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下属分级基金的基金简称 长城嘉鑫两年定开债券 A 长城嘉鑫两年定开债券 C

下属分级基金的交易代码 008287 008288

报告期末下属分级基金的份额总额 7,981,469,694.01 份 15,071.45 份

§3 主要财务指标和基金净值表现

3.1 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人民币元

报告期(2024 年 10 月 1 日-2024 年 12 月 31 日)

主要财务指标

长城嘉鑫两年定开债券 A 长城嘉鑫两年定开债券 C

1.本期已实现收益 69,006,596.43 136.29

2.本期利润 69,006,596.43 136.29

3.加权平均基金份额本期利润 0.0086 0.0090

4.期末基金资产净值 8,009,956,674.24 16,781.45

5.期末基金份额净值 1.0036 1.1135

注:①本期已实现收益指基金本期利息收入、投资收益、其他收入(不含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扣

除相关费用和信用减值损失后的余额,本期利润为本期已实现收益加上本期公允价值变动收益。②上述基金业绩指标不包括持有人交易基金的各项费用,计入费用后实际收益水平要低于所列数字。

3.2 基金净值表现

3.2.1 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长城嘉鑫两年定开债券 A

业绩比较基准

净值增长率标业绩比较基准

阶段 净值增长率① 收益率标准差 ①-③ ②-④

准差② 收益率③

过去三个月 0.87% 0.02% 0.62% 0.01% 0.25% 0.01%

过去六个月 1.48% 0.01% 1.24% 0.01% 0.24% 0.00%

过去一年 2.59% 0.01% 2.46% 0.01% 0.13% 0.00%

过去三年 8.05% 0.01% 7.36% 0.01% 0.69% 0.00%

过去五年 14.95% 0.01% 12.26% 0.01% 2.69% 0.00%

自基金合同

15.14% 0.01% 12.40% 0.01% 2.74% 0.00%

生效起至今

长城嘉鑫两年定开债券 C

业绩比较基准

净值增长率标业绩比较基准

阶段 净值增长率① 收益率标准差 ①-③ ②-④

准差② 收益率③

过去三个月 0.82% 0.02% 0.62% 0.01% 0.20% 0.01%

过去六个月 1.39% 0.01% 1.24% 0.01% 0.15% 0.00%

过去一年 2.39% 0.01% 2.46% 0.01% -0.07% 0.00%

过去三年 7.40% 0.01% 7.36% 0.01% 0.04% 0.00%

过去五年 13.80% 0.01% 12.26% 0.01% 1.54% 0.00%

自基金合同

13.97% 0.01% 12.40% 0.01% 1.57% 0.00%

生效起至今

3.2.2 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累计净值增长率变动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

率变动的比较

注:①本基金投资于债券资产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的 80%;但在每个开放期开始前 2 个月、开放期及开放期结束后 2 个月不受上述 80%的比例限制。开放期内,本基金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国债期货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持有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投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 5%;在封闭期内,本基金不受上述 5%的限制,但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国债期货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应当保持不低于交易保证金一倍的现金。其中,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应收申购款等。

②本基金的建仓期为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六个月内,建仓期满时,各项资产配置比例符合基金合同约定。

§4 管理人报告

4.1 基金经理(或基金经理小组)简介

姓名 职务 任本基金的基金经理期限 证券从业 说明

任职日期 离任日期 年限

男,中国籍,硕士,金融风险管理师(FRM)。

2008年 5月加入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历任运行保障部 TA 清算、债券交易员、

固定收益部货币基金经理助理。自 2017

年 6 月至今任“长城工资宝货币市场基

金”的基金经理,自 2019 年 12 月至今任

徐涛国 本基金的 2019 年 12 月 - 16 年 “长城嘉鑫两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

基金经理 12 日 资基金”、“长城嘉裕六个月定期开放债券

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自 2022 年

11 月至今任“长城中证同业存单 AAA 指

数 7 天持有期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自 2023 年 2 月至今任“长城鑫利 30 天滚

动持有中短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

经理。

注:①上述任职日期、离任日期根据公司做出决定的任免日期填写。

②证券从业年限的计算方式遵从从业人员的相关规定。

4.1.1 期末兼任私募资产管理计划投资经理的基金经理同时管理的产品情况

注:无。

4.2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运作遵规守信情况的说明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严格遵守了《证券投资基金法》、基金合同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在控制和防范风险的前提下,为基金份额持有人谋求最大的利益,未出现投资违反法律法规、基金合同约定和相关规定的情况,无因公司未勤勉尽责或操作不当而导致基金财产损失的情况,不存在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4.3 公平交易专项说明

4.3.1 公平交易制度的执行情况

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严格执行了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制度的规定,不同投资者的利益得到了公平对待。

本基金管理人严格控制不同投资组合之间的同日反向交易,对同向交易的价差进行事后分析,并对基金经理兼任投资经理的组合执行更长周期的交易价差分析,定期出具公平交易稽核报告。

本报告期报告认为,本基金管理人旗下投资组合的同向交易价差均在合理范围内,结果符合相关政策法规和公司制度的规定。

4.3.2 异常交易行为的专项说明

报告期内未发现本基金存在异常交易行为,没有出现基金参与的交易所公开竞价同日反向交易成交较少的单边交易量超过该证券当日成交量的 5%的现象。

4.4 报告期内基金的投资策略和运作分析

四季度,PMI 数据持续高于 50,物价指数依旧不振,经济数据边际趋稳。地产政策出现较大

调整,一二手成交数据持续转好,但地产投资数据仍然对经济形成较大拖累。消费成为拉动经济的重要抓手。货币政策方面,当前处于降息降准窗口,资金面持续转松。在大幅降息预期及资产荒环境推动下,债券市场四季度走出牛市行情。十年期国债收益率一路下行至 1.8%以下。

回顾本基金四季度的投资,我们基于货币宽松环境的判断,稳定债券比例,保持了较高杠杆率。预计 2025 年一季度资金面将维持宽松的环境,我们将在保持较高组合杠杆的前提下,争取抓住收益冲高的配置行情,提高组合的收益水平。

4.5 报告期内基金的业绩表现

截至本报告期末长城嘉鑫两年定开债券 A 的基金份额净值为 1.0036 元,本报告期基金份额净

值增长率为 0.87%;截至本报告期末长城嘉鑫两年定开债券 C 的基金份额净值为 1.1135 元,本报

告期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为 0.82%。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为 0.62%。

4.6 报告期内基金持有人数或基金资产净值预警说明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无需要说明的情况。

§5 投资组合报告

5.1 报告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序号 项目 金额(元) 占基金总资产的比例(%)

1 权益投资 - -

其中:股票 - -

2 基金投资 - -

3 固定收益投资 10,892,322,698.02 99.99

其中:债券 10,892,322,698.02 99.99

资产支持证券 - -

4 贵金属投资 - -

5 金融衍生品投资 - -

6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

其中:买断式回购的买入返售金融资 - -

7 银行存款和结算备付金合计 684,518.84 0.01

8 其他资产 - -

9 合计 10,893,007,216.86 100.00

5.2 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5.2.1 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境内股票投资组合

注:无。

5.2.2 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港股通投资股票投资组合

注:无。

5.3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股票投资明细

5.3.1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股票投资明细

注:无。

5.4 报告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序号 债券品种 公允价值(元)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1 国家债券 - -

2 央行票据 - -

3 金融债券 9,609,323,915.98 119.97

其中:政策性金融债 4,332,227,105.70 54.09

4 企业债券 - -

5 企业短期融资券 - -

6 中期票据 - -

7 可转债(可交换债) - -

8 同业存单 1,282,998,782.04 16.02

9 其他 - -

10 合计 10,892,322,698.02 135.98

5.5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债券投资明细

序号 债券代码 债券名称 数量(张) 公允价值(元)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1 09230412 23 农发清发 12 14,200,000 1,427,912,118.19 17.83

2 220406 22 农发 06 11,200,000 1,131,634,781.00 14.13

3 2228050 22 光大银行 7,800,000 782,309,038.39 9.77

4 2220073 22 上海银行 7,800,000 781,613,498.88 9.76

5 220412 22 农发 12 5,400,000 542,019,439.95 6.77

5.6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资产支持证券投资

明细

注:无。

5.7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贵金属投资明细

注:无。

5.8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权证投资明细

注:无。

5.9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5.9.1 本期国债期货投资政策

本基金投资国债期货,将根据风险管理的原则,以套期保值为目的,充分考虑国债期货的流动性和风险收益特征,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适度参与国债期货投资。

5.9.2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持仓和损益明细

注:无。

5.9.3 本期国债期货投资评价

无。

5.10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5.10.1 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本期是否出现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或在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受到公开谴责、处罚的情形

本报告期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除中国光大银行、上海银行、交通银行、宁波银行和平安银行发行主体外,其他证券的发行主体未出现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或在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受到公开谴责、处罚的情形。

根据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公布的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光大银行)因投诉处理内部控制不严行为案由,于 2024

年 5 月 14 日被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深圳监管局处以罚款。

根据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上海监管局公布的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

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上海银行)因境外机构重大投资事项未经行政许可案由,于 2024

年 5 月 30 日被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上海监管局处以罚款。

根据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公布的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交通银行)因安全测试存在薄弱环节等案由,于 2024 年 6 月 3

日被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处以罚款。

根据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宁波监管局公布的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

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宁波银行)因违规置换已核销贷款及授信准入管理不到位案由,

于 2024 年 6 月 14 日被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宁波监管局处以罚款。

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宁波银行)因异地非持牌机构整改不到位等案由,于 2024 年

11 月 22 被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宁波监管局处以罚款。

根据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公布的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

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平安银行)因公司治理与内部控制等方面案由,于 2024 年 5

月 14 日被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处以罚款等。

以上发行主体涉及证券的投资已执行内部严格的投资决策流程,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制度的规定。

5.10.2 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股票是否超出基金合同规定的备选股票库

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股票中,未有投资于超出基金合同规定备选股票库之外股票。

5.10.3 其他资产构成

注:无。

5.10.4 报告期末持有的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明细

注:无。

5.10.5 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注:无。

5.10.6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的其他文字描述部分

由于四舍五入的原因,分项之和与合计项之间可能存在尾差。

§6 开放式基金份额变动

单位:份

项目 长城嘉鑫两年定开债券 A 长城嘉鑫两年定开债券

C

报告期期初基金份额总额 7,981,469,694.01 15,071.45

报告期期间基金总申购份额 - -

减:报告期期间基金总赎回份额 - -

报告期期间基金拆分变动份额(份额减 - -

少以“-”填列)

报告期期末基金份额总额 7,981,469,694.01 15,071.45

§7 基金管理人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情况

7.1 基金管理人持有本基金份额变动情况

注:本报告期基金管理人持有本基金的份额情况无变动,于本报告期期初及期末均未持有本基金份额。

7.2 基金管理人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交易明细

注:本报告期本基金管理人未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

§8 影响投资者决策的其他重要信息

8.1 报告期内单一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比例达到或超过 20%的情况

投 报告期内持有基金份额变化情况 报告期末持有基金情况

资 持有基金份额比例

者 序号 达到或者超过 20% 期初 申购 赎回 持有份额 份额占比

类 的时间区间 份额 份额 份额 (%)

机 1 20241001-202412312,386,181,110.22 - -2,386,181,110.22 29.8965

产品特有风险

如投资者进行大额赎回,可能存在以下的特有风险:

1、流动性风险

本基金在短时间内可能无法变现足够的资产来应对大额赎回,基金仓位调整困难,从而可能会面临一定的流动性风险;

2、延期支付赎回款项及暂停赎回风险

若持有基金份额比例达到或超过 20%的单一投资者大额赎回引发了巨额赎回,基金管理人可能根据《基金合同》的约定决定部分延期支付赎回款项;如果连续 2 个开放日以上(含本数)发生巨额赎回,基金管理人可能根据《基金合同》的约定暂停接受基金的赎回申请,对剩余投资者的赎回办理造成影响;

3、基金净值波动风险

大额赎回会导致管理人被迫抛售证券以应付基金赎回的需要,可能使基金资产净值受到不利影响;另一方面,由于基金净值估值四舍五入法或赎回费收入归基金资产的影响,大额赎回可能导致基金净值出现较大波动;

4、投资受限风险

大额赎回后若基金资产规模过小,可能导致部分投资受限而不能实现基金合同约定的投资目的及投资策略;

5、基金合同终止或转型风险

大额赎回可能会导致基金资产规模过小,不能满足存续的条件,根据基金合同的约定,将面临合同终止财产清算或转型风险。

8.2 影响投资者决策的其他重要信息

注:无。

§9 备查文件目录

9.1 备查文件目录

(一) 中国证监会准予长城嘉鑫两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注册的文件

(二)《长城嘉鑫两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三)《长城嘉鑫两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四)《长城嘉鑫两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

(五)基金管理人业务资格批件、营业执照

(六)基金托管人业务资格批件、营业执照

(七)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文件

9.2 存放地点

基金管理人及基金托管人住所

9.3 查阅方式

投资者可在办公时间亲临上述存放地点免费查阅,如有疑问,可向本基金管理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咨询。

咨询电话:0755-29279188

客户服务电话:400-8868-666

网站:www.ccfund.com.cn

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5 年 1 月 2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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