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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商龙头优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2024年第3季度报告查看PDF原文

华商龙头优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2024 年第 3 季度报告

2024 年 9 月 30 日

基金管理人:华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报告送出日期:2024 年 10 月 25 日

§1 重要提示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及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的法律责任。

基金托管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于 2024 年 10 月 23 日复核了本报告

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和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作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及其更新。

本报告中财务资料未经审计。

本报告期自 2024 年 07 月 01 日至 09 月 30 日。

§2 基金产品概况

基金简称 华商龙头优势混合

基金主代码 008555

交易代码 008555

基金运作方式 契约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20 年 5 月 22 日

报告期末基金份额总额 116,982,136.90 份

本基金通过筛选各行业中的龙头上市公司进行投资,

投资目标 把握其显著竞争优势下所蕴含的长期投资价值。在风

险可控的前提下,力争获取超越业绩比较基准的收

益。

本基金通过自下而上地筛选各行业中的龙头上市公

投资策略 司(包含“港股通标的股票”)进行投资,把握其显

著竞争优势下所蕴含的长期投资价值。

具体投资策略详见基金合同。

业绩比较基准 中证龙头企业指数收益率×60%+中债总全价指数收

益率×30%+中证港股通综合指数收益率×10%

本基金为混合型基金,其预期收益和风险高于货币市

风险收益特征 场基金和债券型基金,低于股票型基金。

本基金若投资港股通标的股票,还需承担汇率风险以

及境外市场的风险。

基金管理人 华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3 主要财务指标和基金净值表现

3.1 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人民币元

主要财务指标 报告期( 2024 年 7 月 1 日 - 2024 年 9 月 30 日 )

1.本期已实现收益 -289,914.83

2.本期利润 2,652,496.17

3.加权平均基金份额本期利润 0.0224

4.期末基金资产净值 101,516,722.98

5.期末基金份额净值 0.8678

注:1.本期已实现收益指基金本期利息收入、投资收益、其他收入(不含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扣除相关费用和信用减值损失后的余额,本期利润为本期已实现收益加上本期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2.所述基金业绩指标不包括持有人认购或交易基金的各项费用,计入费用后实际收益水平要低于所列数字。

3.2 基金净值表现

3.2.1 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净值增长率 净值增长率 业绩比较基 业绩比较基准

阶段 ① 标准差② 准收益率③ 收益率标准差 ①-③ ②-④

过去三个月 2.88% 1.75% 13.82% 1.15% -10.94% 0.60%

过去六个月 3.09% 1.51% 11.04% 0.92% -7.95% 0.59%

过去一年 3.51% 1.35% 8.19% 0.80% -4.68% 0.55%

过去三年 -25.41% 1.36% -12.31% 0.84% -13.10% 0.52%

自基金合同 -13.22% 1.42% -6.48% 0.84% -6.74% 0.58%

生效起至今

3.2.2 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累计净值增长率变动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

变动的比较

注:①本基金合同生效日为 2020 年 5 月 22 日。

②根据基金合同的规定,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 6 个月内基金各项资产配置比例需符合基金合同要求。本基金在建仓期结束时,各项资产配置比例符合基金合同有关投资比例的约定。

§4 管理人报告

4.1 基金经理(或基金经理小组)简介

姓名 职务 任本基金的基金经理期限 证券从业年限 说明

任职日期 离任日期

男,中国籍,经济学

硕士,具有基金从业

伍文友 基金经理 2023 年 1 月 - 14.1 资格。2010 年 6 月至

10 日 2012 年 1 月,就职于

中国人寿资产管理有

限公司,任助理研究

员;2012 年 1 月至

2015 年 4 月,就职于

建信基金管理有限责

任公司,任行业研究

员;2015 年 5 月至

2021 年 7 月,就职于

融通基金管理有限公

司,任基金经理;2021

年 8 月加入华商基金

管理有限公司,2021

年 11 月 10 日起至今

担任华商主题精选混

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的

基金经理;2023 年 1

月 10 日起至今担任华

商龙头优势混合型证

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

理;2023 年 9 月 26 日

起至今担任华商先进

制造混合型证券投资

基金的基金经理。

4.2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运作遵规守信情况的说明

在本报告期内,基金管理人不存在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基金管理人勤勉尽责地为基金份额持有人谋求利益,严格遵守了《证券投资基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基金合同的规定。

4.3 公平交易专项说明

4.3.1 公平交易制度的执行情况

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严格执行了《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公平交易制度指导意见》和公司内部公平交易制度,在研究分析、投资决策、交易执行等各个环节,公平对待旗下所有投资组合。

公司建立投研管理平台并定期举行投研晨会、投研联席会等,建立健全投资授权制度,确保各投资组合公平获得研究资源,享有公平的投资决策机会。

针对公司旗下所有投资组合的交易所公开竞价交易,通过交易系统中的公平交易程序,对于不同投资组合同日同向买卖同一证券的指令自动进行比例分配,报告期内,系统的公平交易程序运作良好,未出现异常情况。针对场外网下交易业务,公司依照《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公平交

易制度指导意见》和公司内部场外、网下交易业务的相关规定,确保各投资组合享有公平的交易执行机会。对于以公司名义进行的交易严格按照发行分配的原则或价格优先、比例分配的原则在各投资组合间进行分配。本报告期内,场外、网下业务公平交易制度执行情况良好,未出现异常情况。

公司对旗下各投资组合的交易行为进行监控和分析,对各投资组合不同时间窗口(1 日、3日、5 日)内的同向交易的溢价金额与溢价率进行了 T 检验,统计了溢价率占优比例。本报告期内,未出现违反公平交易制度的情况,公司旗下各基金不存在利益输送的行为。

4.3.2 异常交易行为的专项说明

为规范投资行为,公平对待投资组合,公司制定了《异常交易管理办法》,对包括可能显著影响市场价格、可能导致不公平交易、可能涉嫌利益输送等异常交易行为做出了界定及相应的防范、控制措施。

报告期内严格执行公司相关制度,未发现本基金存在异常交易行为。公司严格控制旗下非指数型投资组合参与交易所公开竞价同日反向交易,按照有关指数的构成比例进行的投资导致出现的同日反向交易中,成交较少的单边交易量均未超过该证券当日成交量的 5%。

4.4 报告期内基金投资策略和运作分析

2024 年三季度,全球经济继续受通胀和地缘政治的影响,以油气煤为代表的资源品价格有所分化,相关行业的景气度虽有所回落但仍处于较高水平。主要国家的经济数据及其央行的货币政策继续牵动着市场,进而也加大了国内外市场的波动。自去年下半年以来,国内经济增长动能有所减弱,稳增长政策开始加码。同时,决策层及相关部门对资本市场的支持力度也在不断加大。9月中下旬,经济稳增长和提振资本市场信心的政策措施出现了加速迹象。展望 2024 年四季度,国内经济稳增长的政策将继续发力,未来也值得期待,因为稳增长就是稳就业、稳民生,所以我们对国内经济的长期前景并不悲观。中长期来看,我国经济的韧性较强,潜力较大,改革、开放与创新有望加快,高端装备制造、集成电路、信息技术应用创新、国防军工、新能源、人工智能等行业有望加速发展。展望未来,国内经济的基本盘是稳定的,这对稳定市场信心和增加市场活力有重要作用。纵观全局,新质生产力的发展将提速,“科技强国”的紧迫性及重要性更加显现,发展的安全保障也更加重要,改革、开放、转型升级和创新仍然是我国经济发展的主线。

2024 年三季度,国内证券市场受到提振,信心得到一定恢复,呈现出普涨的局面。展望未来,稳增长及稳市场的相关政策有望继续出台,市场信心有望进一步恢复。其中,与经济逆周期调节相关的板块值得重视。人工智能的产业趋势开始酝酿,部分企业有望受益,需要精选个股及细分领域。综合来看,部分景气板块和优质个股仍具备较好的投资价值,行业景气度、公司的内生性

成长及盈利能力是关键。而良好的经营性现金流也是内生成长的必然要求。我们继续围绕“好行业”、“好公司”和“好价格”这三个核心要素进行行业和个股选择,积极布局景气度较高的行业及优质个股。我们认为,中长期投资机会比较确定的行业包括高端装备制造、集成电路、信息技术应用创新、人工智能、国防军工、新能源等,以及我们在全球产业分工中拥有明显比较优势的行业和公司,同时关注资源品景气超预期带来的投资机会。

报告期内,本基金的主要投资策略是围绕经济转型升级、科技强国、统筹发展与安全的大背景,寻找中长期景气度向上的行业,着力挖掘拥有比较优势的龙头企业。一方面,从全球及国内宏观经济、产业政策、产业竞争格局、行业供需结构及景气度等维度把握细分板块的投资机会;同时,从技术壁垒、研发创新能力、管理层水平及公司治理结构等维度挖掘在行业中处于领先地位的龙头企业,以此获得中长期投资回报。

4.5 报告期内基金的业绩表现

截至 2024 年 9 月 30 日,本基金份额净值为 0.8678 元,份额累计净值为 0.8678 元。本季度

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为 2.88%,同期基金业绩比较基准的收益率为 13.82%,本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低于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 10.94 个百分点。

4.6 报告期内基金持有人数或基金资产净值预警说明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未出现连续二十个工作日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不满二百人或者基金资产净值低于五千万元的情形。

§5 投资组合报告

5.1 报告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序号 项目 金额(元) 占基金总资产的比例(%)

1 权益投资 94,375,583.33 91.78

其中:股票 94,375,583.33 91.78

2 基金投资 - -

3 固定收益投资 - -

其中:债券 - -

资产支持证券 - -

4 贵金属投资 - -

5 金融衍生品投资 - -

6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

其中:买断式回购的买入返售 - -

金融资产

7 银行存款和结算备付金合计 7,431,077.79 7.23

8 其他资产 1,023,082.81 0.99

9 合计 102,829,743.93 100.00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通过港股通交易机制投资的港股市值为 20,365,526.89 元,占净值比例20.06%。

5.2 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5.2.1 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境内股票投资组合

代码 行业类别 公允价值(元)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A 农、林、牧、渔业 - -

B 采矿业 45,274,828.82 44.60

C 制造业 27,914,888.09 27.50

D 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 272,874.00 0.27

E 建筑业 - -

F 批发和零售业 - -

G 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 - -

H 住宿和餐饮业 - -

I 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4,170.53 0.00

J 金融业 - -

K 房地产业 - -

L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543,295.00 0.54

M 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 - -

N 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 - -

O 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 - -

P 教育 - -

Q 卫生和社会工作 - -

R 文化、体育和娱乐业 - -

S 综合 - -

合计 74,010,056.44 72.90

5.2.2 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港股通投资股票投资组合

行业类别 公允价值(人民币)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A 基础材料 4,908,704.48 4.84

B 消费者非必需品 999,825.39 0.98

C 消费者常用品 - -

D 能源 11,344,076.73 11.17

E 金融 - -

F 医疗保健 381,276.81 0.38

G 工业 923,546.95 0.91

H 信息技术 1,808,096.53 1.78

I 电信服务 - -

J 公用事业 - -

K 房地产 - -

合计 20,365,526.89 20.06

注:以上分类采用全球行业分类标准(GICS)。

5.3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股票投资明细

5.3.1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股票投资明细

序号 股票代码 股票名称 数量(股) 公允价值(元) 占基金资产净值

比例(%)

1 601600 中国铝业 582,500 5,184,250.00 5.11

1 02600 中国铝业 502,000 2,797,677.22 2.76

2 000933 神火股份 357,100 7,170,568.00 7.06

3 600256 广汇能源 979,300 7,041,167.00 6.94

4 01171 兖矿能源 248,750 2,463,036.48 2.43

4 600188 兖矿能源 127,940 2,136,598.00 2.10

5 600985 淮北矿业 250,582 4,512,981.82 4.45

6 01898 中煤能源 284,000 2,484,251.09 2.45

6 601898 中煤能源 122,700 1,809,825.00 1.78

7 600971 恒源煤电 387,000 4,287,960.00 4.22

8 601918 新集能源 441,500 3,867,540.00 3.81

9 601699 潞安环能 214,300 3,782,395.00 3.73

10 600348 华阳股份 393,600 3,333,792.00 3.28

注:对于同时在 A+H 股上市的股票,合并计算公允价值参与排序,并按照不同股票分别披露。5.4 报告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债券投资。

5.5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债券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债券投资。

5.6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资产支持证券。

5.7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贵金属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贵金属投资。

5.8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权证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权证投资。

5.9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股指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5.9.1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股指期货持仓和损益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内未投资股指期货。

5.9.2 本基金投资股指期货的投资政策

本基金投资股指期货将根据风险管理的原则,以套期保值为目的,主要选择流动性好、交易活跃的股指期货合约。通过对证券市场和期货市场运行趋势的研究,结合股指期货的定价模型寻求其合理的估值水平,与现货资产进行匹配,通过多头或空头套期保值等策略进行套期保值操作。基金管理人将充分考虑股指期货的收益性、流动性及风险性特征,运用股指期货对冲系统性风险、对冲特殊情况下的流动性风险,如大额申购赎回等;利用金融衍生品的杠杆作用,以达到降低投资组合的整体风险的目的。

5.10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5.10.1 本期国债期货投资政策

根据本基金的基金合同约定,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不包括国债期货。

5.10.2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持仓和损益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内未投资国债期货。

5.10.3 本期国债期货投资评价

根据本基金的基金合同约定,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不包括国债期货。

5.11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5.11.1 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本期受到调查以及处罚的情况的说明

广汇能源

于 2024 年 1 月 19 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新疆监管局(以下简称新疆证监局)出具

的《关于对倪娟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倪娟担任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

员期间,其配偶于 2022 年 4 月 22 日至 2022 年 5 月 31 日期间利用他人账户买卖广汇能源股票,

累计买入 35,000 股(成交金额 299,970 元),累计卖出 35,000 股(成交金额 364,016 元),公司

时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配偶在 6 个月内买入又卖出其所持公司股份的行为,构成短线交易。新疆证监局给出监管措施:对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时任董事、董事会秘书倪娟予以监管警示。

本公司对以上证券的投资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制度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除此之外,本基金投资的其他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本期未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 且在本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未受到公开谴责、处罚。

5.11.2 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股票超出基金合同规定的备选股票库情况的说明

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股票未超出基金合同规定的备选股票库。

5.11.3 其他资产构成

序号 名称 金额(元)

1 存出保证金 13,891.09

2 应收证券清算款 878,473.41

3 应收股利 110,551.70

4 应收利息 -

5 应收申购款 20,166.61

6 其他应收款 -

7 其他 -

8 合计 1,023,082.81

5.11.4 报告期末持有的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

5.11.5 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中不存在流通受限的情况。

5.11.6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的其他文字描述部分

由于四舍五入的原因,分项之和与合计项之间可能存在尾差。

§6 开放式基金份额变动

单位:份

报告期期初基金份额总额 119,087,856.34

报告期期间基金总申购份额 432,308.47

减:报告期期间基金总赎回份额 2,538,027.91

报告期期间基金拆分变动份额(份额减少以"-"填列) -

报告期期末基金份额总额 116,982,136.90

注:总申购份额含红利再投、转换入份额;总赎回份额含转换出份额。

§7 基金管理人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情况

7.1 基金管理人持有本基金份额变动情况

本报告期内基金管理人未持有本基金份额。

7.2 基金管理人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交易明细

本报告期内基金管理人未运用固有资金申购、赎回、买卖本基金份额。

§8 影响投资者决策的其他重要信息

8.1 报告期内单一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比例达到或超过 20%的情况

本基金本报告期内未发生单一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比例达到或超过 20%的情况。

8.2 影响投资者决策的其他重要信息

无。

§9 备查文件目录

9.1 备查文件目录

1.中国证监会批准华商龙头优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设立的文件;

2.《华商龙头优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3.《华商龙头优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

4.《华商龙头优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5.基金管理人业务资格批件、营业执照;

6.报告期内华商龙头优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在规定媒介上披露的各项公告的原稿

9.2 存放地点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住所。

9.3 查阅方式

基金管理人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平安里西大街 28 号中海国际中心 19 层

托管人住所

投资者对本报告书如有疑问,可咨询基金管理人华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中心电话:4007008880,010-58573300

基金管理人网址:http://www.hsfund.com

中国证监会基金电子披露网站: http://eid.csrc.gov.cn/fund

华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4 年 10 月 2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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