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金公告

基金公告
智能查询:
公告日期:
«2025年03月»
1
2345678
9101112131415
16171819202122
23242526272829
3031
九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九泰聚鑫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降低费率并相应修订基金合同等法律文件的公告查看PDF原文

九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九泰聚鑫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降低费率并相应修订基金合同等

法律文件的公告

为更好地满足广大投资者的投资需求,降低投资者的成本,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九泰聚鑫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的约定,经与基金托管人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协商一致,九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基金管理人”)决定自 2025 年 1 月6 日起,降低九泰聚鑫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的管理费费率,更新基金管理人信息,并相应修订本基金的基金合同、《九泰聚鑫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以下简称“托管协议”)的相关条款。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降低管理费率

自 2025 年 1 月 6 日起,本基金基金管理费年费率由 0.50%降低至 0.30%。

二、修订基金合同和托管协议相关条款

根据上述降费方案,基金管理人对本基金基金合同、托管协议的相关内容进行了修订。此外,基金管理人对法律文件中基金管理人的相关信息进行了更新。基金合同与托管协议的具体修订内容详见本公告附件。

本次修改已履行了规定的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基金合同的约定,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不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本基金基金合同和托管协议的修改自 2025 年 1 月 6 日起生效。基金管理人

将对本基金招募说明书、基金产品资料概要进行相应更新,并及时公告。

本公司将于公告当日,将修改后的本基金基金合同、托管协议登载于规定网站。投资者可通过本基金管理人的网站 http://www.jtamc.com 或客户服务电话:400-628-0606(免长途费)了解详情。

风险提示: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基金管理人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及其净值高低并不预示其未来业绩表现,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不构成对本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投资有风险,敬请投资者在投资基金前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及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等基金法律文件,了解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并根据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选择适合自己的基金产品。

特此公告。

附件:九泰聚鑫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修改法律文件对照表

九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5 年 1 月 4 日

附件:九泰聚鑫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修改法律文件对照表一、基金合同修改前后对照表:

章节 《基金合同》原文内容 《基金合同》修改后内容

第 七 部 一、基金管理人 一、基金管理人

分 基 (一)基金管理人简况 (一)基金管理人简况

金 合 同 名称:九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名称:九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当 事 人 住所:北京市丰台区丽泽路 18 号院 1 住所:北京市丰台区金丽南路 3 号院 2

及 权 利 号楼 801-16 室 号楼 1 至 16 层 01 内六层 1-211 室

义务 法定代表人:严军 法定代表人:徐进

设立日期:2014 年 7 月 3 日 设立日期:2014 年 7 月 3 日

批准设立机关及批准设立文号:中国证 批准设立机关及批准设立文号:中国证

监会证监许可【2014】650 号文 监会证监许可【2014】650 号文

组织形式:有限责任公司 组织形式: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3 亿元 注册资本:3 亿元

存续期限:2014 年 7 月 3 日至长期 存续期限:2014 年 7 月 3 日至长期

联系电话:010-57383999 联系电话:010-87940900

第 十 五 二、基金费用计提方法、计提标准和支 二、基金费用计提方法、计提标准和支

部 分 付方式 付方式

基 金 费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用 与 税 本基金的管理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 本基金的管理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

收 值的 0.50%年费率计提。管理费的计算 值的 0.30%年费率计提。管理费的计算

方法如下: 方法如下:

H=E×0.50%÷当年天数 H=E×0.30%÷当年天数

H 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管理费 H 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管理费

E 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E 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管理费每日计提,逐日累计至每月 基金管理费每日计提,逐日累计至每月

月末,按月支付,经基金管理人与基金 月末,按月支付,经基金管理人与基金

托管人核对一致后,由基金托管人于次 托管人核对一致后,由基金托管人于次

月首日起 3 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 月首日起 3 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

次性支付给基金管理人,基金管理人无 一次性支付给基金管理人,基金管理人

需再出具资金划拨指令。若遇法定节假 无需再出具资金划拨指令。若遇法定节

日、休息日或不可抗力致使无法按时支 假日、休息日或不可抗力致使无法按时

付的,顺延至法定节假日、休息日结束 支付的,顺延至法定节假日、休息日结

之日起 2 个工作日内或不可抗力情形消 束之日起 2 个工作日内或不可抗力情

除之日起 2 个工作日内支付。 形消除之日起 2 个工作日内支付。

第 二 十 根据上述修改内容一并进行修改。

四 部 分

基 金 合

同 内 容

摘要

二、托管协议修改前后对照表:

章节 《托管协议》原文内容 《托管协议》修改后内容

一、基金 (一)基金管理人 (一)基金管理人

托管协议 名称:九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名称:九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当事人 住所:北京市丰台区丽泽路 18 号院 1 住所:北京市丰台区金丽南路 3 号院 2

号楼 801-16 室 号楼 1 至 16 层 01 内六层 1-211 室

法定代表人:严军 法定代表人:徐进

成立时间:2014 年 7 月 3 日 成立时间:2014 年 7 月 3 日

批准设立机关及批准设立文号:中国证 批准设立机关及批准设立文号:中国证

监会证监许可【2014】650 号 监会证监许可【2014】650 号

注册资本:3 亿元 注册资本:3 亿元

组织形式:有限责任公司 组织形式: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范围:基金募集、基金销售、特定 经营范围:基金募集、基金销售、特定

客户资产管理、资产管理和中国证监会 客户资产管理、资产管理和中国证监会

许可的其他业务 许可的其他业务

存续期间:2014 年 7 月 3 日至长期 存续期间:2014 年 7 月 3 日至长期

电话:010-57383999 电话:010-87940900

传真:010-57383966 传真:010-87940910

联系人:韩炳光 联系人:刘涛

十一、基 (一)基金管理费的计提比例和计提方 (一)基金管理费的计提比例和计提方

金费用 法 法

基金管理费按基金资产净值的 0.50% 基金管理费按基金资产净值的 0.30%

年费率计提。 年费率计提。

在通常情况下,基金管理费按前一日基 在通常情况下,基金管理费按前一日基

金资产净值的 0.50%年费率计提。计算 金资产净值的 0.30%年费率计提。计算

方法如下: 方法如下:

H=E×0.50%÷当年天数 H=E×0.30%÷当年天数

H 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管理费 H 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管理费

E 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E 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查看PDF原文]
郑重声明:天天基金网发布此信息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与本网站立场无关。天天基金网不保证该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全部或者部分内容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原创性等。相关信息并未经过本网站证实,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决策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数据来源:东方财富Choice数据。

将天天基金网设为上网首页吗?      将天天基金网添加到收藏夹吗?

关于我们|资质证明|研究中心|联系我们|安全指引|免责条款|隐私条款|风险提示函|意见建议|在线客服|诚聘英才

天天基金客服热线:95021 |客服邮箱:vip@1234567.com.cn|人工服务时间:工作日 7:30-21:30 双休日 9:00-21:30
郑重声明:天天基金系证监会批准的基金销售机构[000000303]。天天基金网所载文章、数据仅供参考,使用前请核实,风险自负。
中国证监会上海监管局网址:www.csrc.gov.cn/pub/shanghai
CopyRight  上海天天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2011-现在  沪ICP证:沪B2-20130026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11042629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