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金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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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创金合信港股通大消费精选股票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终止及基金财产清算的公告查看PDF原文

关于创金合信港股通大消费精选股票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终止

及基金财产清算的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创金

合信港股通大消费精选股票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的有关

规定,创金合信港股通大消费精选股票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已出现了

合同规定的合同应当终止的事由。现将相关事项提示公告如下:

一、本基金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创金合信港股通大消费精选股票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创金合信港股通大消费精选股票

基金交易代码:A类基金份额:009733;C类基金份额:009734

基金运作方式:契约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2020年08月27日

基金管理人名称:创金合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名称: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合同生效日起三年后的对应日:2023年08月27日

二、基金合同终止事由

根据《基金合同》“第五部分 基金备案” “三、基金存续期内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和资产

规模”及“第十九部分 基金合同的变更、终止与基金财产的清算”“二、《基金合同》的终止事

由”的约定:

《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3年后的对应日,若基金资产净值低于2亿元,基金合同自动终

止,且不得通过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延续基金合同期限。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另有规

定的,从其规定。

根据上述约定,截至2023年08月27日日终,本基金的基金资产净值低于2亿元,已触发

基金合同终止事由,将根据《基金合同》规定进入基金财产清算程序并终止《基金合同》,不需

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三、基金财产的清算

1、自2023年08月28日(含该日)起,本基金进入基金财产清算程序,并停止收取基金管

理费、基金托管费、销售服务费等。

本基金进入清算程序前,本基金仍按照基金合同的约定进行运作。

2、基金财产清算小组

(1)基金财产清算小组:自出现《基金合同》终止事由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成立清算小

组,基金管理人组织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并在中国证监会的监督下进行基金清算。

(2)基金财产清算小组组成:基金财产清算小组成员由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符合《证

券法》规定的注册会计师、律师以及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人员组成。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可以聘

用必要的工作人员。

(3)基金财产清算小组职责:基金财产清算小组负责基金财产的保管、清理、估价、变现和

分配。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可以依法进行必要的民事活动。

3、基金清算程序

(1)《基金合同》终止情形出现时,由基金财产清算小组统一接管基金;

(2)对基金财产和债权债务进行清理和确认;

(3)对基金财产进行估值和变现;

(4)制作清算报告;

(5)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对清算报告进行外部审计,聘请律师事务所对清算报告出具法律

意见书;

(6)将清算报告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并公告;

(7)对基金剩余财产进行分配。

4、基金财产清算的期限为6个月,但因本基金所持证券的流动性受到限制而不能及时变

现的,清算期限相应顺延。

5、清算费用

清算费用是指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在进行基金清算过程中发生的所有合理费用,清算费用

由基金财产清算小组优先从基金财产中支付。

6、基金剩余资产的分配

依据基金财产清算的分配方案,将基金财产清算后的全部剩余资产扣除基金财产清算费

用、交纳所欠税款并清偿基金债务后,按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的基金份额比例进行分配。

7、基金清算的公告

清算过程中的有关重大事项须及时公告;基金财产清算报告经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

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并由律师事务所出具法律意见书后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并公告。基

金财产清算公告于基金财产清算报告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后5个工作日内由基金财产清算小

组进行公告。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应当将清算报告登载在指定网站上,并将清算报告提示性公

告登载在指定报刊上。

四、特别提示

1、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将按照法律法规、《基金合同》的规定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

履行相关职责。

2、本基金进入清算程序后将不再办理申购、赎回业务,敬请投资者关注相应的流动性风

险。

3、投资者欲了解本基金的详细情况,请认真阅读本基金基金合同及本基金招募说明书,

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咨询:

基金管理人网站:www.cjhxfund.com

客服电话:400-868-0666

特此公告。

创金合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3年08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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