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华长江经济带主题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清算报告
基金管理人:银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清算报告公告日:2021 年 7 月 30 日
目录
重要提示......3
一、基金概况......3
二、基金运作情况......4
三、财务会计报告......5
四、清算情况......6
五、备查文件......8
重要提示
银华长江经济带主题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的募集已于 2020年 7 月 14 日获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20]1470
号文准予注册,自 2020 年 12 月 23 日起《银华长江经济带主题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
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或“基金合同”)生效,基金管理人为银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基金托管人为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
《基金合同》等有关规定,本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于 2021 年 6 月 15 日以通讯方式
表决通过了《关于终止银华长江经济带主题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有关事项的议案》,本次大会决议自该日起生效。本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结果暨决议生效的
公告详见 2021 年 6 月 16 日刊登在规定媒介上的《关于银华长江经济带主题债券型证券
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结果暨决议生效公告》。
本基金最后运作日为 2021 年 6 月 17 日,自 2021 年 6 月 18 日起进入财产清算期,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和上海源泰律
师事务所于 2021 年 6 月 18 日成立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履行基金财产清算程序,并由普华
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基金进行清算审计,上海源泰律师事务所对清算事宜出具法律意见。
一、基金概况
基金名称 银华长江经济带主题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 银华长江经济带主题债券
基金代码 A 类代码:009935,C 类代码:009936
基金运作方式 契约型开放式
通过把握债券市场的收益率变化,在控制风险的前提下力争为
基金投资目标
投资人获取稳健回报。
业绩比较基准 中债新综合全价(总值)指数收益率
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是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其预期风险和预期收益水平低
于股票型基金和混合型基金,高于货币市场基金。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20 年 12 月 23 日
基金管理人 银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登记机构 银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二、基金运作情况
本基金的募集已于 2020 年 7 月 14 日获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
证监会”)证监许可【2020】1470 号文准予注册,由基金管理人依照法律法规、基金合
同等规定于 2020 年 12 月 14 日至 2020 年 12 月 18 日期间向社会公开募集。本基金基金
合同于2020年12月23日正式生效,基金合同生效日的基金份额总数为200,060,601.50份(含募集期间利息结转的份额)。本基金管理人为银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基金托管人为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
《基金合同》等有关规定,本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于 2021 年 6 月 15 日以通讯方式
表决通过了《关于终止银华长江经济带主题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有关事项的议案》,本次大会决议自该日起生效。本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结果暨决议生效的
公告详见 2021 年 6 月 16 日刊登在规定媒介上的《关于银华长江经济带主题债券型证券
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结果暨决议生效公告》。
本基金最后运作日为 2021 年 6 月 17 日,自 2021 年 6 月 18 日起进入财产清算期,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和上海源泰律
师事务所于 2021 年 6 月 18 日成立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履行基金财产清算程序,并由普华
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基金进行清算审计,上海源泰律师事务所对清算事宜出具法律意见。
三、财务会计报告
1、清算期间
银华长江经济带主题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的清算期间为 2021 年 6 月 18 日至 2021
年 7 月 9 日止。
2、清算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
本基金的清算报表是在非持续经营的前提下参考《企业会计准则》及《证券投资基金会计核算业务指引》的有关规定编制的。基金管理人编制清算报表是为了呈报银华长江经济带主题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全体持有人以及中国证监会使用。因此,清算报表可能不适于其他用途。自本基金最后运作日起,资产负债按清算价格计价。由于报告性质所致,本清算报表并无比较期间的相关数据列示。
清算资产负债表
单位:人民币元
资产 2021 年 6 月 17 日
(基金最后运作日)
资 产:
银行存款 3,042,978.81
结算备付金 -
存出保证金 2,529.61
应收利息 10,832.77
其他资产 -
资产总计 3,056,341.19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
负 债: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
应付赎回款 333.30
应付管理人报酬 426.36
应付托管费 142.12
应付销售服务费 -
应付交易费用 479.97
应付税费 -
应付利息 -
其他负债 -
负债合计 1,381.75
所有者权益:
实收基金 3,017,938.12
未分配利润 37,021.32
所有者权益合计 3,054,959.44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 3,056,341.19
四、清算情况
自 2021 年 6 月 18 日至 2021 年 7 月 9 日止的清算期间,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对本基
金的资产、负债进行清算,全部清算工作按清算原则和清算手续进行。具体清算情况如下:
1、资产处置情况
(1)本基金 2021 年 6 月 17 日(最后运作日)存出保证金为人民币 2,529.61 元,
包括上海存出保证金人民币 1,952.81 元和深圳存出保证金人民币 576.80 元。以上款项
均已于 2021 年 7 月 2 日划入银行存款。
(2)本基金2021年6月17日(最后运作日)应收利息为人民币10,832.77元,包括应收银行存款利息人民币8,991.88元、应收申购款利息人民币59.99元、应收结算备付金利息人民币1,772.41元和应收存出保证金利息人民币8.49元。
(3)截至2021年7月9日(清算结束日)应收利息余额为人民币110.71元,包括应收银行存款利息人民币109.39元、应收存出保证金利息人民币1.32元,该款项将由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在清算款划出托管账户前以自有资金垫付至托管账户,垫付资金到账起孳生的利息归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所有。
2、负债清偿情况
(1)本基金2021年6月17日(最后运作日)的应付赎回款为人民币333.30元,应付管理人报酬为人民币426.36元,应付托管费为人民币142.12元,以上款项均已于清算期间支付。
(2)本基金2021年6月17日(最后运作日)的应付交易费用为人民币479.97元,该款项已于清算期间支付。
3、截至本次清算期结束日的剩余财产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金额
一、2021 年 6 月 17 日(最后运作日)所有者权益 3,054,959.44
加:清算期间净收益 299.95
减:基金净赎回金额(于 2021 年 6 月 18 日确认的投资者 3,020,527.28
赎回申请)
二、2021 年 7 月 9 日(清算结束日)所有者权益 34,732.11
本基金依据基金财产清算的分配方案,将基金财产清算后的全部剩余资产扣除基金财产清算费用(本清算费用由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承担)、交纳所欠税款并清偿基金债
务后,按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的基金份额比例进行分配。自 2021 年 7 月 9 日(清算结
束日)次日至清算款划出日前一日的银行存款和存出保证金产生的利息属于基金份额持有人所有,按实际适用的利率计算。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将于清算款划出托管账户前以自有资金垫付上述利息至托管账户,垫付资金到账日起孳生的利息归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所有。
五、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目录
1、《银华长江经济带主题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清算审计报告》
2、《关于银华长江经济带主题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清算事宜之法律意见》
(二)存放地点
备查文件存放于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处。
(三)查阅方式
投资者可在营业时间免费查阅备查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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