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南方誉隆一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可能
触发基金合同终止情形的提示性公告
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南方誉隆一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 或“基金合同” )的有关规定,南方誉隆一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 )可能触发基金合同终止情形。 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本基金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南方誉隆一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及代码:A类基金份额简称:南方誉隆一年持有期混合A,基金代码:010074;C类基金份额简称:南方誉隆一年持有期混合C,基金代码:010075
基金运作方式:契约型开放式,本基金每个开放日开放申购,但投资人每笔认购/申购的基金份额需至少持有满一年
基金合同生效日:2021年4月13日
基金管理人名称:南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名称: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二、可能触发基金合同终止的情形说明
根据《基金合同》“第五部分 基金备案” 之“三、基金存续期内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和资产规模” 中的约定:
“《基金合同》生效后,连续20个工作日出现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不满200人或者基金资产净值低于5000万元情形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在定期报告中予以披露;连续50个工作日出现前述情形的, 基金合同应当终止,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
本基金的基金合同生效日为2021年4月13日,截至2023年9月11日,本基金基金资产净值已连续49个工作日低于5000万元。 若截至2023年9月12日日终, 本基金的基金资产净值连续50个工作日低于5000万元,则触发上述《基金合同》约定的终止情形,《基金合同》应当终止,基金管理人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基金合同等规定对本基金进行清算。
三、其他事项
1、为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本基金将自2023年9月12日起暂停申购、转换转入和定投业务,赎回、转换转出业务按照本基金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规定办理。 若发生上述《基金合同》约定的终止情形,2023年9月13日将为本基金最后运作日,自最后运作日的下一日(即2023年9月14日)起本基金将进入基金财产清算程序,不再办理申购、赎回业务。 敬请投资者关注并合理进行投资安排。
2、若发生上述《基金合同》约定的终止情形,基金管理人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基金合同》等规定成立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履行基金财产清算程序。
3、投资者欲了解本基金的详细情况,请认真阅读《南方誉隆一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和《南方誉隆一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投资者可访问本公司网站(www.nffund.com)或拨打客户服务电话(400-889-8899)咨询相关情况。
风险提示: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投资人应认真阅读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了解所投资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并根据自身情况购买与风险承受能力相匹配的产品。
特此公告。
南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9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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